第三十三章(第2/3页)

"我不想让菲利普去做买卖,"她说。

"是啊,不过他总得有个职业,"牧师应道。

"为什么不能让他像父亲那样去当医生呢?"

"我讨厌这种职业,"菲利普说。

凯里太太并不感到惋惜。既然他不打算进牛津,也别指望干律师这一行。因为凯里夫妇觉得,要想在这一行里搞出点名堂,还非得有学位不可。商量来商量去,最后建议菲利普去给一个律师当学徒。他们写信给家庭律师阿尔伯特·尼克逊,问他愿不愿意收菲利普做徒弟。他与布莱克斯泰勃教区牧师同是亨利·凯里生前指定的遗嘱执行人。隔了一两天回信来了,说他门下没有空额,而且对他们的整个计划很不以为然。目前这门行业已是人满为患,一个人要是没有资金,没有靠山,至多也只能做个事务所主管员。他建议菲利普去当会计师。而会计师算个什么行当,牧师也罢,他老伴也罢,都一无所知,菲利普也从没听说过有谁是当会计师的。律师又来信解释说:随着现代工商业的发展,随着企业公司的增加,出现了许多审核帐目、协助客户管理财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它们建立的那一套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是老式财务管理所没有的。自从几年前取得皇家特许之后,这个行业逐年重要起来,不仅受人尊重,而且收入丰厚。给阿尔伯特·尼克逊管理了三十年财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恰好有个练习生的空额,他们愿意收下菲利普,收费三百镑,其中有一半在五年合同期内以工资形式付还本人。尽管前景并不怎么吸引人,但菲利普觉得自己总该有个决断才是,他权衡得失,最后还是对伦敦生活的向往之情压倒了心头的退缩之意。布莱克斯泰勃的教区牧师写信请教尼克逊先生,这是不是一门适于上等人干的体面职业,尼克逊先生回信说:自从授予特许状以后,许多念过公学和大学的青年人都投身于这门行业。再说,要是菲利普觉得这工作不合心意,一年之后希望离开的话,赫伯特·卡特--就是那位会计师--愿意归还合同费用的半数。事情就算这样定了。根据安排,菲利普将在九月十五日开始工作。

"我还可以逍遥整整一个月,"菲利普说。

"到那时,你将走向自由,而我却要投身桎梏"威尔金森小姐应了一句。她共有六周假期,到时候只比菲利普早一两天离开布莱克斯泰勃。

"不知我们以后是否还会再见面,"她说。

"我不明白怎么不会呢?"

"哦,别用这种干巴巴的腔调说话吧。还没见过像你这样不懂温情的人呢。"

菲利普满脸通红。他就怕威尔金森小姐把自己看成个脓包:她毕竟是个年纪不大的女子,有时还挺漂亮的,而自己也快二十岁了,假若他们的交谈仅止于艺术和文学,未免有点可笑。他应向她求爱。他们经常议论爱情,谈到过布里达街的那个学艺术的学生,还有那位巴黎肖像画家。她在他家住了很久,他请她做模特儿,而且狂热地追求她,吓得她不得不借故推托,不再给他当模特儿。不用说,威尔金森小姐对这类献殷勤的玩意儿早已司空见惯。那天,她戴了一顶大草帽,看上去十分妩媚动人。下午天气炎热,是人夏以来最热的一天,她上嘴唇上挂着一串豆大的汗珠。他想起了凯西莉小姐和宋先生。他以前想到凯西莉时毫不动心。她姿色平庸,一无动人之处,但是现在回想起来,他俩的私情却似乎很富有浪漫气息。他此刻眼看也有遇到点风流事的机缘。威尔金森小姐差不多完全法国化了,这就给可能经历的艳遇增添几分情趣。当他晚间躺在床上或是白天独自在花园里看书时,一想到此事,心弦就禁不住震颤起来,可是当威尔金森小姐出现在他面前时,事情似乎就不那么香艳动人了。

不管怎么说,在她讲了那几段风流韵事之后,如果他也向她表示爱情,想来她不至于会大惊小怪吧。他还隐隐觉得,她一定对自己至今无所表示感到奇怪。也许这只是自己的胡思乱想,不过近两天来,他不止一次地在她的目光里依稀辨觉出点鄙夷的意味。

"你愣愣地在想些什么,"威尔金森小姐笑吟吟地瞅着他说。

"我可不想告诉你,"他答道。

他想,应当就在此时此地吻她。不知道她是不是正巴望他这么做呢。但毕竞事先没有半点儿表示,怎能这么冒冒失失呢。她不以为自己疯了才怪哩,也许会赏自己一个耳刮子,说不定还会到他大伯面前去告状。真不知道宋先生怎么把凯西莉勾搭上的。要是她把事情告诉了伯父,那就糟了。他深知大伯的为人,他一定会说给医生和乔赛亚·格雷夫斯听的,这样他在众人面前就成了个十足的大傻瓜。路易莎伯母不是一口咬定威尔金森小姐已整整三十七岁了吗?想到自己会成为众人的笑柄,不禁透心凉了半截。他们还会说,她的年龄那么大,足可做他的母亲呢!

"瞧你又在愣神了,"威尔金森小姐莞尔一笑。

"我在想你呐,"他鼓足勇气答道。

不管怎么样,这句话可抓不到什么辫子。

"在想些什么呢?"

"啊,这回是你在刨根问底了。"

"淘气鬼!"威尔金森小姐说。

又是这种口气!每当他好不容易把感情鼓动了起来,她却总是说些杀风景的话,让人忘不了她那家庭教师的身分。他练声时没达到她的要求,她就俏皮地骂他淘气鬼。这一回可惹得他一肚子不高兴。

"希望你别把我当作三岁小孩。"

"恼火了吗?"

"恼火得很哪。"

"我可不是有意的。"

她伸出手来,他握住了。近来,有几次他们晚上握手告别时,他似乎感到她有意捏了捏他的手,而这回再没什么好怀疑的了。

他不知接下去该说些什么。此刻,任他冒险的机会终于来了,如果他坐失此良机,岂非真成了个傻瓜蛋?惜乎这场面过于平淡了些,该更多一点魅力才是。他读到过不少关于爱情的描写,而他现在一点也感觉不到小说家们描绘的那种内心情感的奔突勃发,他并没有被一阵阵情欲冲动搞得神魂颠倒,何况威尔金森小姐也不是他理想中的情人。他经常给自己描绘了这么个千媚百娇的姑娘:长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皮肤像雪花石膏似的白皙滑润;他常常幻想自己如何把脸埋在她一绺绺涟般的浓密褐发之中。可是他没法想象自己会把脸埋在威尔金森小姐的头发里,而这位小姐的头发总使他感到有点黏糊。话又得说回来,偷香窃玉毕竟是够刺激的,他为自己即将取得的成功感到激动,感到由衷的自豪。他是完全靠自己把她勾引到手的。他打定主意要去吻威尔金森小姐,不过不是在此刻,得等到晚上,在灯火阑珊之处比较方便些。只要吻了她,那以后的事就有谱儿了。就在今天晚上,一定要吻她。他还如此这般地立下了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