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第3/3页)

那时他、天羡子、真霄与温鹤眠常在一起切磋剑术,有时被问起为何修习剑道,决明一本正经地应答:“自是一剑斩邪魔,庇佑天下苍生。”

天羡子想,切,老古董。

他的志向可与那个人大不相同。

剑光纷然,立于烈火中的白衣青年凝神屏息,眼瞳被火光照亮。

魔神又如何。

战意兀地腾起,天羡子汇聚全身之力跃空直上,长剑挥动之际,引得疾光骤倾,将邪火层层逼退。

白衣一往无前,径直冲向熔岩滚滚的魔物。

“那你呢?”

决明不服气,板着脸正色问他:“你为何要修习剑道?”

当日的少年抱剑于怀中,哈哈大笑:“我既然取名叫‘天羡子’,那便要成为天下第一剑修!”

管他什么魔神,管他什么天命难违。

他这天下第一——

可不是白当的!

剑气纵横,火光狂涌。

两股沛然巨力浑然相撞,魔神火屑狂坠、发出声声哀嚎;天羡子面色苍白,手中剑气逐渐加深。

灵力超过负荷。

他感受到筋脉即将断裂的剧痛。

这是他最后的,竭尽全力的一击。

也是能教授给弟子的最后一道课业。

真可惜,想来还真有些舍不得。

他喜欢自己在玄虚剑派那幢破落空荡的小房子,当年他穷得差点卖房,门派里的长老们哭天抢地,攒了许多灵石一起给他。

他也喜欢追求已久的剑道,真霄、何效臣那两个战斗狂总爱拉着他打架,报酬是闪闪发亮的灵石。

他是那种为了钱财出卖身体的人吗?

他是。

直到这时,他才恍恍惚惚地想,原来比起剑道,他更加舍不得的,是门下那一群鸡飞狗跳的小菜鸟。

真想教他们一辈子剑术啊。

世上有那么多不舍的人和事,决明那一根筋的老古董,当年究竟是以怎样的心情,挥出那一剑的呢。

两道力量彼此僵持之间,握剑的手已然渗出止不住的鲜血。

天羡子将手中力道一点点沉沉下压,在越发模糊的神智里,忽然察觉一股不期而至的风。

那并非大漠里刺骨的烈风,亦非魔神引出的滚烫腥风,而是另一道,更为纯净温和的……

剑气。

竟是温鹤眠的剑气。

他已自暴自弃颓废多年,发誓不再涉足剑道,此番前来大漠,并未随身携带佩剑。

天羡子恍然垂首,见到身侧青年被风扬起的白衣,以及一缕雪白剑光。

他一眼就认出,那是失落已久、属于决明的名剑。

诛邪。

“我服下聚灵丹,强开识海,顶多助你两击。”

温鹤眠轻轻拂去长剑旧尘,毫不在意嘴角溢出的血迹:“多年未曾并肩作战了……老朋友。”

最后那三个字,对着眼前这位师弟,又或在对那个逝去多年的人。

天羡子,温鹤眠,决明。

时隔数年,曾经惊才绝艳的三大剑修,终于在此刻重新聚首。

物是人非。

剑气犹在。

与此同时,遥远的紫薇境里,独自等候千百年的剑灵倏然抬首,浑浊双眼闪过一丝清明之色。

那股出鞘的剑息,她记得。

尘封多年的记忆翻涌而起,在那一瞬间,她想起自己的名字,以及曾经与她并肩作战的那个人。

她的名字是——

“诛……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