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与拉里纯属巧遇。我曾向伊莎贝尔打听,但她说从拉波勒回来后,就很少见到拉里。她和格雷已认识不少同辈的朋友,因此经常参加聚会,比以前四人出游的那段美好日子更加忙碌。有天晚上,我到法兰西剧院欣赏《贝芮妮丝》。我虽读过剧本,但未看过舞台演出,而且机会难得,不愿就此错过。这称不上拉辛最好的作品,题材太过单薄,难以撑起五幕,但剧本写得十分动人,几个桥段相当脍炙人口。故事是根据史学家塔西佗的短文写成的:泰特斯疯狂爱上了巴勒斯坦女王贝芮妮丝,甚至答应与她结婚,却为了国家大事,于登基首日辜负了自己和贝芮妮丝,送她离开罗马,只因元老院和罗马人民坚决反对皇帝与异国女王联姻。此剧着重于泰特斯面对爱情与责任,内心陷入天人交战。他犹疑不定,最终贝芮妮丝确信他爱着她,决定支持他的前程,便永远离开了他。

我猜,也许唯有法国人能充分欣赏拉辛作品的文采和音韵,但即使是外国人,一旦习惯官腔矫饰的风格后,也会被他的浓情蜜意和崇高情感所打动。少有人像拉辛如此懂得人声蕴藏的张力。对我而言,这些圆润悦耳的亚历山大诗体足以取代舞台动作,我也发觉长篇独白是以卓越技巧推向高潮,不亚于电影中那些精彩镜头的惊心动魄。

第三幕演完时中场休息,我独自到大厅抽烟。大厅上方,雕塑家乌东所刻的伏尔泰俯瞰着下方,咧着无牙的嘴,露出讽刺的微笑。此时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我正回味着剧中铿锵诗句带来的震撼,因而略微不悦地转身,没想到面前竟是拉里。一如往常,我高兴极了,上回见到他已是一年前的事。我建议看完这出戏后,一起去喝杯啤酒。拉里说没吃晚餐,正饥肠辘辘,便提议去蒙马特。我们分头看完后才碰面,一同走出剧院。法兰西剧院有着特殊的霉味,混杂着一代代负责带位的女子的体臭。她们往往不洗澡,板着脸孔,带好位之后,便脸不红气不喘地站在旁边,等着收客人的小费。因此,出了剧院首先要呼吸新鲜空气。那天晚上天气宜人,我们便走路过去。歌剧院大街的弧光灯大肆照耀,天空星斗好似不屑与之争锋,都把锋芒藏于无边无尽的黑暗中。我们边走边讨论刚才的戏剧。拉里颇为失望,觉得演技可更自然,诗句应宛如说话,动作则要减少夸张。我无法认同他的观点。这出戏以华丽辞藻见长,因此台词读起来理应浮夸。我喜欢演员每逢韵脚时要故意顿一下,同时搭配着优美的身段,这样悠久的传统承袭至今,适合这类偏重形式的艺术风格。我不禁猜想,拉辛也会希望这出戏如此搬演。我向来佩服演员能在重重限制下,尽力演得真实、热情又有人情味。艺术若能利用传统形式来实现其目的,即为艺术的胜利。

我们到了克利希大街,走进布格哈夫餐厅。午夜刚过,餐厅挤满了人,但我们找到一张空桌,点了两份火腿蛋。我告诉拉里,最近见过伊莎贝尔。

“格雷应该很高兴能回美国,”他说,“他回到那里才会如鱼得水,除非重新开始工作,否则他快乐不起来的。他以后肯定会赚很多钱。”

“果真如此,那就是你的功劳了,他不但身体康复了,心病也一并治好,你帮他找回了自信。”

“那都是小事,我只是教他怎么自愈。”

“那你是怎么学会这种小事的?”

“凑巧吧。我之前在印度失眠得很严重,刚好跟一个老瑜伽行者提起来,他说马上就能帮我治好。他那套方法你已见过了,我在格雷身上如法炮制。那天晚上,我一夜好眠,好几个月都没睡得这么舒服。后来大概过了一年,我跟某个印度朋友去爬喜马拉雅山,他不小心跌伤了脚踝,但临时找不到医生,他又痛得不可开交。我就尝试那个瑜伽行者的方法,没想到竟然有效。你信也好,不信也罢,反正他完全不痛了。”拉里笑起来,“我可以保证,我比谁都惊讶,真的没什么秘诀,只是把念头灌输到病人的脑袋里而已。”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如果你的手臂自己从桌上抬起来,你会很吃惊吗?”

“当然会。”

“没错。我们一回到文明世界,那名印度朋友就四处张扬,还带领其他人来看我。其实我当时很排斥表演给他们看,毕竟还不大清楚其中原理,但在大家的坚持之下,我也只好照办。不知为何,他们的病痛竟然全缓和了,我发现这套方法除了止痛,还能驱除恐惧。说也奇怪,许多人都饱受恐惧的煎熬。我不是指害怕身处密闭空间,或者害怕站在高处,而是害怕死亡,更惨的是害怕人生。他们多半看起来非常健康,生活富足且无所牵挂,却被恐惧折磨。我有时会觉得,这是最让人困扰的情绪,我一度自问,这是否植根于深沉的动物本能,自从远古先祖首次感受到生命的颤动后,就代代遗传了下来。”

我听着拉里的分享,内心充满期待,他很少说这么多话。我隐约觉得,这回他总算愿意谈心了。或许方才那出戏,减轻了某种压抑。演员嗓音抑扬顿挫、节奏明快,如同音乐般,让他摆脱了天生的拘谨。忽然间,我觉得自己的手不大对劲。拉里方才半开玩笑的问题,我压根儿没有多想,如今却发现手不在桌上,反而已抬离桌面一英寸左右。我大吃一惊,盯着自己的手,发现它微微颤抖,胳膊神经有种诡异的刺痛,抽动了一下,整只手和前臂便自动抬了起来,我既未出力也没抗拒,直到手臂离开桌子有几英寸高,接着完全高举过肩。

“这太奇怪了。”我说。

拉里笑了笑。我把注意力稍稍集中,手臂立即落回桌面。

“真的不稀奇,”他说,“别把它当回事。”

“你刚从印度回来的时候,跟我们提到过一位瑜伽行者,是他教的吗?”

“不是,他很讨厌这种事,我不晓得他相不相信自己有部分瑜伽行者所说的能力,但他认为施展这种能力十分幼稚。”

我们的火腿蛋送来了,因此立刻大快朵颐起来,同时喝着啤酒,没说半句话。我不晓得他在想什么,我自己则在思考着他说的话。餐后,我点了根烟,拉里则燃起烟斗。

“你当初为什么会想去印度?”我蓦然问他。

“凑巧,至少那时是这么想。现在我倒倾向于认为,这是在欧洲住了多年的必然结果。凡是对我有深远影响的人,几乎都是碰巧遇到的,但回想起来,却好像命中注定,仿佛全是在我需要他们时出现的。我之所以去印度,是因为想好好休息,因为工作得太累了,想把思绪整理整理。我后来在环游世界的渡轮上,找了份打杂的工作。渡轮往东方行驶,通过巴拿马运河,再前往纽约。我当时有五年没回美国了,所以非常想家,但是相当沮丧。很多年前,我们在芝加哥初次见面,你也晓得那时我有多么天真无知。我之后到欧洲读了各式各样的书,见了不少世面,但是离心中追求的目标还是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