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狱(第2/3页)

过了一年多,离行刑的日子不远了。县令正准备审查核实囚犯的罪状,忽然有一个人径直走上公堂,瞪着县令大骂说:“像你这样的昏官,怎能治理百姓!”数十名衙役拥上来,想抓这个人。这人振臂一挥,衙役全都摔倒了。县官害怕了,要逃。那人大声说:“我是关老爷跟前的周将军!昏官敢动一动,我就马上把你杀掉!”县令战战兢兢地听着。那人说:“杀人的乃是宫标,与朱生有什么关系?”说完,倒在地上,好像没气了。过了一会儿醒了,面无人色。问他是什么人,原来正是宫标。一拷打,全部招认了他的罪行。原来宫标平素就是个不法之徒,知道媒婆的邻居讨债归来,心想他身上必然带着许多钱,等杀了人以后,竟然一无所得。听说朱生被屈打成招,暗自庆幸。这天他来到公堂上,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县令问朱生血衣是怎么来的,朱生也不知道。叫来朱母一问,才知道是朱母割伤自己的胳膊染上的血。看了看她的左胳膊,刀痕还没有长好。县令对此也很惊愕。后来县令因此事被参奏免了官,罚他交纳金钱赎罪,并在被羁留期间死了。过了一年多,媒婆邻居的母亲想叫媳妇改嫁,媳妇感激朱生的义气,就嫁给了朱生。

异史氏说:审理案件是当官的首要任务,积阴德,丧天良,都在这件事上,不可不慎重。性情急躁,贪污凶暴,固然与天理不符;拖拉敷衍,态度消极,也会伤害人命。一个人告状,就会连带几个农民耽误农时;一个案子审判,就会牵连十家荡产,难道是小事吗!我曾对当官的人说,不要胡乱接受诉状,这就是积了大德。如果不是重大的案情,不必将人拘禁起来等候判决;若是没有疑难的事情,何须犹豫不决?即使有邻里间无知小民,或山村中爱闹事的村民,偶尔因小事发生争论,以致引起诉讼,这不过是借官长的一句话,为他们评定一下而已,不必全部人员到庭,只需原告被告两方传到,板子、鞭子立刻加身,他们之间纠缠不清的矛盾立刻就能解决。所说的料事如神的长官不就是这样的吗?我经常看到现今的办案官员,传票一发出去,好像就忘记了。奉命捕拿犯人的人收的贿赂还不丰厚,就不撤销见官的传票;刀笔吏得到的好处不足,就不肯悬挂听审的牌子。如此蒙蔽拖拉,动不动就成年累月,不等登上审判庭,油水已被榨干了!但那些俨然高居于民上的父母官,却悠然高卧在床,漠然无事。怎知水深火热的牢狱中,有无数的冤魂,伸着脖子苟延残喘,等待搭救呢!当然对待那些凶顽的刁民,是没什么可怜惜的;但是善良的百姓受到牵连,他们怎能忍受呢?何况受到无辜牵连的,往往是奸民少而良民多,而良民受到的伤害,比奸民受到的伤害加倍酷烈。为什么呢?因为奸民难以凌虐,而良民则易于欺压。衙役们殴打辱骂,官差们伸手勒索,都看他们是良民而敢于对他们施以暴行。这些良民一进官府大门,如同进入火海。早一天结案,就早一天安生,有什么大事,能看着公堂上那些奄奄一息待审的人却不理不睬,好像惟恐深山沟样的贪欲不能很快填满,而故意拖延时日!这种做法虽然还说不上残酷暴烈,而所造的罪孽是一样的。我曾经看到一份案卷,其中急需审问的要犯,不过三四个人,其馀都是无辜的老百姓,都是被无辜陷害的。这些人也许是因往日一些细微的矛盾而产生仇怨,或因目前有些钱财被人嫉恨而获罪,所以告状的人用全力来谋求主案的解决,顺便歹毒地报小仇。如果名字被写在状纸的末尾,就如同患了深入骨髓的毒疽;在衙门受尽各种罪,竟成了切肤之痛。人家跪,自己跟着跪,就好像群乌集在一处;人家出来,自己也出来,如同拴在一起的猿猴。而审问官问不到他,小吏也问不到他,其实对断案一无所用,却足以让他倾家破产,让衙役中饱贪囊,典妻卖子,让小人泄泄私愤而已。我深愿那些为官的人,每当一个人犯投案时,略一审问,该放的就放,不该放的就处罚。这样做,只不过是用笔蘸蘸墨、动动手腕的事,却保全了多少人的身家性命,培养了多少正气。执政官员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其实哪里只有绳索刀锯能够杀人害人呢!

  1. 【注释】

  2. 阳谷:县名,今属山东省。
  3. 佻达:轻薄。
  4. 雅少丽:十分年轻美丽。雅,甚。
  5. 求凰:男子求偶。《玉台新咏》九载司马相如《琴歌》:“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皇。”皇,《乐府诗集》六○作“凰”。相传相如以此歌向卓文君求爱。详《婴宁》注。
  6. 渠,她。
  7. 若:你。
  8. 讨负:犹讨债。负,欠债
  9. 邻保,此指邻里。保,户籍编制单位。始于北来,明清相沿。初设时十家为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每两人出一保丁;保年人犯法,保丁须检举、揭发。参见《文献通考•乒考》五和《清文献通考•职役》。
  10. 血肤取实:谓企图通过烤打刑讯,令其供出实情。血肤,打得皮破血流。
  11. 五毒参至:极言施刑惨烈。五毒,五种酷刑,所指不一,此泛指各种酷刑。《后汉书•隗嚣传》:“(王莽)冤系无辜,妄族众庶。行炮烙之刑,除顺时之法,灌以醇醯,裂以五毒。”参,杂。
  12. 驳,驳勘:上司驳回复查。《宋史•刑法志》三:“景定之年,乃下沼曰:比诏诸提刑司,取网异驳勘之狱,从轻断决。”
  13. 虑囚;审查核实囚犯的罪状。前、后《汉书》作“录囚”。《汉书•隽不疑传》“录因徒还”颜师古注:“省录之,知其情状有冤滞与不(否)也。今云虑囚,本录声之去者耳。”[13]努目:犹怒目。
  14. 愤债(kuìLuì溃溃):昏愦、糊涂。
  15. 大言:大声说。
  16. 关帝前周将军:即周仓,传说为三国蜀关羽的部将。旧时关庙中有其塑像,持大刀立于关羽之后
  17. 从“于朱其何与”至“则宫标也”,此据山东省博物馆本增补,原无此八句。
  18. 素不逞:平素为非作歹。不逞,本谓不满意、不得志。见《左传•隐公十一年》。此用引申义,即为非作歹。《后汉书•史弼传》:“外聚剽轻不逞之徒。”
  19. 参揭:弹劾、揭发
  20. 罚赎羁留而死:罚其以金自赎,并在被羁留期间死去。
  21. “培阴骘(zhì止)”三句:谓积养阴德,还是灭绝天理,全表现在如何处理讼狱方面。阴骘,犹言阴德。天理,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