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混血(一更)(第2/2页)

叶夏眠听到这样的话,再一次的端茶送客。

这一回,凌霄仙子不敢多留,晒笑着离开了。

不一会儿的功夫,结界外部又出现了漫天遍野的黑雾。

作为一个自由的爱好者,凌霄仙子真心想不明白那位大佬到底是怎么想的。

这天大地大,以大佬的能力哪里去不得?然而,大佬偏偏跟脑子坏了一样,尽心尽力的伺候那三个凡人。

这不,她每隔几年过去探望大佬的时候,都看到大佬在认真的扮演一个孝子贤孙。那副模样,真的比亲生闺女还亲。

一年年过去,终究只是凡人的皇后娘娘以及叶承山和冯莹夫妻两人去世,被小心翼翼的埋藏在土堆里。

凌霄仙子承认自己松了一口气,再一次出现在大佬面前,积极的主动的邀请大佬离开。她想,以大佬的能力,一定可以占据一片地盘,打下一片江山。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

几十年后的今天,凌霄仙子抹了一把并不存在的眼泪,自己一个人在暗地里感动的大哭。

这么多年过去了,大佬终于被她说动,愿意离开这个小地方,去过正常的生活。

叶夏眠:“……”

其实,她本就想在这个时候离去,真相完全与凌霄仙子无关。

出了隐居地,来到属于怪异的城市,看到的是一片繁华的场景。

只是,隐藏在这一片繁华下的,是血淋淋的生命,污秽的黑暗。

叶夏眠本就对怪异没有多少奢望,也不觉得有哪里不对。

凌霄仙子自然更没有觉得有哪里不对劲,愉快的给她介绍整个城市。

叶夏眠可有可无的听着,突然被几个小娃娃给吸引住了。

那些小娃娃通通都是人形,然而身上却带着怪异的器官。气息像是人类,也像是怪异。本身比怪异要弱许多,却比普通的成年人类要强上不少。

凌霄仙子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笑着解释道:“有些怪异喜欢谁不好,偏偏喜欢人类,做的多了就生下了孩子。因为有他们自己的血脉,所以好好的养了起来。只是这些年来这些混血通婚,又生下了更多的混血,几乎每个城市里数量都不少。”

叶夏眠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然后在凌霄仙子的撺掇下,打下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城池。

凌霄仙子:“……”

都别胡说,怎么可能是在我的怂恿下。

她要是不乐意,谁来了都不行。

不知何时,这个城市里来了一个神秘的客人。

那是一个漂亮的少女,手里无时无刻都拿着一个竹签筒,看起来像是个人类。

只是,把这个少女当作食物的人用自己的生命证明,这绝对不会是一个人类。

作为城市里的一把手,狐假虎威的打理整个城市的凌霄仙子过去看了一眼,便没再理会了。

只要这个人遵守法律,不肆意妄为。那么,无论是从哪里来,无论拥有什么样的背景,他都欢迎。

不过,当天晚上,凌霄仙子品味着自己从小石头手里夺来的一缕气息,只觉得一颗心都到了嗓子眼里,堵的自己呼吸都觉得困难。血液都因为心中可怕的猜测急速地冷却了,冻结了。心脏更像是被一只无情的手捏住了,窒息得厉害。

她……少女……她是……

凌霄仙子哆哆嗦嗦的感受着相同的气息,回忆起了小石头当时的说法。

——一个拿着竹签筒的漂亮少女。

不会错的,她的想法绝不会错,那个人就是给怪异带来了新生的伟大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