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民国混混7(一更)

今天心情还不错,有了大收获,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楚尘组织语言,怎么向媳妇描述自己的丰功伟绩,没想到这个家伙也在,吃了给孕妇买的补品,楚尘瞬间就不开心了。

“哥,你回来了!”小毛腿瘸的更加明显,艰难的拖着一跳断腿,移到楚尘面前哭诉,“我听你的话,到码头扛麻袋,那里管事的仗势欺人,兄弟被他们打成这样,哥,你要为兄弟报仇。”哭诉完,又吃了起来,吃饱了也要吃,他好久都没有吃到像样的饭。

“就他这样的人,我都想打,指不定谁先挑起来的事。”思琅小声说道,这个人他第一次见到就觉得贼眉鼠眼,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小毛低头,眼中闪现狠光,总有一天他会把这些人踩在脚下,跪舔他。抬起头,一脸委屈,“哥……”

“你回去!咱们兄弟情早就断了。”楚尘将自行车靠在院子里,他现在重伤未愈,哪有心情管他。这样的人不做兄弟也罢,小女人自以为自己隐藏的很好,从小毛求他帮忙的时候,小脸就耷拉下来,有点岳父的架势,内心祈祷,千万不要朝着岳父的方向发展。

“我们可是一起长大的兄弟,你就这样没有心,自己过上好日子,就不管兄弟的死活,你真行。”碗被小毛摔在石滾上,四分五裂,破碎的碗片崩到小毛脸上,划出一道伤口,腿也不瘸了,一脚踹在门上,气呼呼的走了,回头再看一眼这个门,还有里面的人,他会记住今天的耻辱。

思柔知道阿尘和小毛断干净了,心里是高兴的,她不是不想阿尘帮兄弟,可是也要看对方值不值得帮,明显小毛不在帮助的范围内,这人的心太野了,只要一味索求,不想付出。

对于姐夫的处理方式,思琅总体上挺满意的,目光转到自行车上,“姐夫,车哪弄得。”他早就想买一辆自行车,就是父亲不同意,上前窥探一番。

“捡的。”楚尘今天买了牛肉和大骨头,今天晚上涮锅,骨头伤的不轻,要好好补补。

思琅瞅见姐夫到厨房做饭,真是绝佳好男人,怕发出声响,偷偷扛着自行车到外边遛一圈,以前上学的时候,蹭同学骑过,自从跟在父亲身边学做生意,就没有碰过这玩意。

弟弟还没有长大,什么时候才可以独挡一面,父亲什么时候才可以放心把生意交给弟弟,思柔看着弟弟做賊模样,有些愁。

终于安全偷渡到院子外,骑上自行车到街上遛一圈,新式做派容易得到女子注意,会不会邂逅一段良缘,思琅喜滋滋想着,随后叹气,他的良缘父亲肯定要插手,还是不要邂逅了,到时候不能在一起,不是害了人家姑娘!

楚尘把骨头炖上,清扫碎片,这个地方鱼龙混杂,放一个女人在家不安全,拿到剩余的钱,要买一个治安相对好些的地方。

林父刚回家,大老远就听见信威的声音,其中还有信泽逗笑声,说一些在法国见闻。林父最不喜一直称赞其他国家,把自己国家贬的一文不值,脑中不由想到那天看到的事,心中更加不耻。

“阿忠,我可是等你很长时间了,最近生意不错,天天早出晚归。”信威坐在那里,笑着说道,就像在自己家,丝毫不见外。

可是林父已经决定和这个信威渐渐疏远,一大把年纪西装革履,留着两撇小胡子,如果不是和他从小一起玩到大,猛一看,还以为是日本人。“哪有你忙,生意都做到北平了。”

“伯父,你可说笑了,如果你也开洋店,生意一准更上一层楼,国土上好多洋人、还有很多新式做派的人,还守着老物的人少之又少。”信泽说道,以前他来林家也是这样畅所欲言,大家都会接几句,挑弄一番,现在没人理他,有些尴尬。

“儿子说的对,阿忠,你这个老旧思想该改一下。”信威知道自己提的主意老伙伴一定会赞同,“我今天代替儿子向你提亲的,思柔也是我看着长大,现在跟着小混混过着苦日子,我这个当伯伯的心里看着难受。”信威朝儿子使眼色,这孩子也不知道做小,还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

娶一个被莽汉玩弄过的女人,能不脏吗?一切都是为了顺利接手父亲手里的店铺,忍着,大不了到时候晾在一旁。“伯父,当初都是我浑了,现在才知道思柔的好,求你把她嫁给我。”

林父不动声色,心里嗤笑不已,眼神里的嫌弃真当他没有看出来。“我们林家女子一生只能嫁一次,被休了,死。”

“老头子觉得这个孙女婿不错,看着鲁莽,心细,最主要能逗老头子开心。”林老爷子说道,他活了这么久,什么样的人没有见过,信家变了,就是不知道这对父子打的什么主意,眼睛里写满算计,真当他林家是傻子。当初儿子说退婚的时候,信威可没有说什么。

“不求女婿有什么的才能,疼女儿就行,现在两口子都有孩子了,拆散他们不好。”林母以前挺喜欢信泽,现在看着他,心里堵。

信泽看着父亲,这样也叫他娶,头上不是戴着一顶绿帽子。

“你们先想想,不要这么着急反对,我们父子两个晚上还要参加一场宴会,先走了。”信威出了林父,神色莫测,散发着冷气。

信泽本来想抱怨一番,看此情形,闭着嘴巴老实跟在后面。

林父对老友有些失望,也不在家里吃饭,到外边散散心。

思琅路过一个花店,记忆中大家骑自行车,都喜欢在车篮子里面放一束花,好像都是女孩子做的事,他好想试一下,车篮子里面放美丽的花,骑自行车是什么感觉。

思琅停车,走到花店,大家都喜欢在车篮子里放颜色素雅的花,思琅抱着一束粉黄交相辉映的花出了花店,放到篮子里,感觉果然就不一样了,喜滋滋骑车回姐夫家,一路上收获大多双眼睛,是不是感觉他俊秀爽朗,没办法,少爷长的太帅了。

穿着青色长袍,黑色布鞋,骑着时尚摩登小洋车,车篮子里还放一束粉黄花,楚尘忍不住笑了,这是哪家二哈没拴好,尽做一些逗人的事。

思柔嫌弃的看着弟弟,根本就不搭,这小子还一副我最帅的表情。

楚尘拉着思琅到屋子里倒腾,“姐夫,这一身行吗?”思琅早就想穿新潮衣服,可是从小到大都被父亲押着穿长袍,读书那会儿还留着辫子,后来民国政府成立,父亲含着泪剪了自己的辫子,放在一个檀木盒子里,留着死后和尸体一起埋了,总要留全尸不是?

“少了一定顶帽子。”楚尘帮思琅戴好帽子,让思琅站在梳妆镜面前,“少年壮志、意气风发,这才是少年郎该有的模样。”不是说穿长袍不好,年纪轻轻,非要把自己打扮的老成。在楚尘心中袍子应该是有内涵以及经历过岁月沉淀的人穿起来,才能充分表现袍子本身独特韵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