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论概括性道德规则的影响与权威,以及这些规则应当被视为神的法律(第4/4页)

宗教信仰就是这样驱使人们遵守自然的义务感。也因为这缘故,对于那些似乎深怀宗教情操的人,人类通常会比较信任他们的诚实正直。他们认为,这种人的行为,除了受到节制其他人的那些行为规则的约束外,还多了一层束缚。对行为合宜与否以及名誉的顾虑,对他自己以及别人的胸怀里是否有掌声喝彩的顾虑,他们认为,是对有宗教信仰的人,以及一般世人,有同样影响的动机。但是,前一种人还处于另一种约束之下,他绝不会着意采取任何行动,除非他觉得他仿佛完全暴露在最后将按照他的所作所为奖惩他的那位伟大的上司眼前。因此,人们对他的行为的规则性与正确性有比较多的信赖。每当自然的宗教信仰情操没有受到某种卑鄙下流的党派斗争的热情腐蚀败坏时;每当宗教信仰要求的首要义务是履行一切道德责任时;每当人们没有被教导要把无聊的宗教仪式视作比公正与仁慈的行为更为要紧的宗教义务时;每当人们没有被教导以为,透过奉献,仪式,以及无益的祈求,他们能够与神磋商达成允许他们诈欺、背信与行凶的交易时,这世界在这方面的判断无疑是正确的,并且有正当的理由对具有宗教信仰的人,加倍信任他的诚实正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