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第2/4页)

但这份痛苦他只能藏在心里,无处诉说。

眼下,金父也不知道自己二师弟的忧愁,六师弟问他:“那今天掌勺的是谁阿?”

他一听就心情大好,无不骄傲地炫耀:“你那天在家里见过的,窈窕。”

桌上的几个师弟一听就大惊,连还在自省的二师弟都回神,朝他露出了不赞同的神色:“大师兄,你这也太乱来了,你不露手,也该找个家里信得过的徒弟,窈窕一个女孩子,你怎么放心让她掌这种大场面!”

尚老爷子收下那么多徒弟,没有一个是女孩,他们如今独当一面,收的徒弟也全是男的,传承人这种位置,在他们概念里根本就没有女孩这个选择。

早年金父也是同样的认知,但时至今日,观念早被打的稀碎,此时被师弟这样问,还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都什么年代了,还讲究这个。我家窈窕能耐着呢,别说我,只怕你们在她跟前,都只有打下手的份儿。”

二师弟皱着眉头,心想难不成铭德真的沦落到连徒弟都没有的地步了?一时间甚至在脑子里盘算开自己手下的几个徒弟哪个比较有天赋,可以送来给大师兄帮忙,但历数过后,却悲哀地发现自己还真的没什么好人选,那些徒弟甚至悟性连他都不如。

他还担心铭德呢,只怕师父留下的传承都距离湮灭不远了。

二师弟想着那些师父留下自己却未能发扬光大的菜色,只觉得自己跟师兄同病相怜,正叹息着,却听到餐厅里一阵骚动,远远有人开口:“好香!”

他抬头,才发现原来是上菜的人端着盘子从后厨出来了,一开始离得远,他也没闻到,等端菜的人走近了,他才嗅到那似有若无的香,盘子上桌,他才发现原来是前菜,一分为四的碟子,各司其职地盛着不同的材料:深红湿润的肉片、金黄肥厚的泡菜、褐色的鹅掌,以及斩成小块的醉蟹。

除了肉片以外,其他全是凉菜,旁边有其他早一步上菜的桌子传来声音:“嚯!这是什么肉?也太滑嫩了!”

上菜的人解释道:“这是我们金总监最新研究的做法,熏制的,还没来得及正式上临江那边的菜单,这是第一次拿出来待客。”

二师弟看了眼对方说的肉片,切得挺厚,酱汁深红,宛若糖色,占据餐盘一隅,安静地热气腾腾着。

六师弟动作快些,夹来一块,肉片入口就瞪大了眼睛:“是排骨?”

排骨?

二师弟有些意外,跟着吃了一片,果然是排骨肉,肥厚的肉片酱得很到位,他以为应该是跟叉烧相似的甜口,谁知吃进嘴里,却是咸味更多,些微熏烤的香气渗透进咸中带甜的酱汁里,肉在熏烤前应该事先酱煮过,质地却一点也不松散,只叫人觉得水润,留下的筋膜又很肥糯,带着些微的热气,做冷盘一点也不腻味,反叫人吃出点开胃的感觉。

他这些年吃过无数的好东西,但尝到这一口,仍瞬间感受到了菜里的功夫。

金父在一旁介绍:“可不,肋排酱完以后抽走骨头才挂进炉子里熏的,至于具体怎么做,我倒是不清楚,还是得问窈窕,这些菜都是她琢磨的。”

二师弟听得愣住:“这是……窈窕琢磨的?”

金父:“可不?”

这一桌因为是业内人,面对美食,尚且算冷静,店里的其他客人吃到冷盘却全都来劲儿了。

尤其中年人一行人,原本只为了卖个善缘来捧场而已,他们哪里想到还能有这样的意外之喜。

柔软鲜浓的熏排骨、咸鲜多汁的酱鹅翅,两个肉菜一个软糯,一个肥厚,熏排骨带着微甜,鹅掌肥极了,卤成入口即化的质地,滋味却很咸鲜。两道菜浓墨重彩,吃完之后,换成酸爽的泡菜,泡菜外裹的不知是什么汁水,滋味浓郁地渗进菜里,却一点也不影响菜本身的爽脆,嚼一嚼,汁水四溢,将肉菜的油味驱得一干二净。

醉蟹也醉得相当出彩,胶稠的蟹肉带着些微酒香,轻轻一吮就从蟹壳里脱出,满嘴鲜味儿。

叶白情连吃了三筷子泡菜,吃得胃口大开,本来以为自己今天吃不了什么东西的,但尝过泡菜以后,竟突生饥饿之感,尝了一片排骨肉后,又夹来一筷鹅掌啃得津津有味。

要不是丈夫在旁边盯着,她连醉蟹都想尝一尝。

好在前菜过后,宴席正式打响,没多久便有人端着后续的热菜踏了出来。

——

金父本来还想招呼客人,以保证宴会不至于冷场,结果好嘛,根本不需要他卖力气,来宾们自己就热闹起来了。

菜吃得开心,大伙儿连酒都不想喝,来捧场的中年人碰上他的招呼,一边够着手夹距离自己不远的薄切腌猪腿,一边嚼着嘴里还没咽下的鳜鱼肉:“金总,什么时候上米饭啊?”

他特地挑了片肥一点的腌猪腿,蒸得晶莹剔透,餐盘前挨得近的那位明显也看中了这片,结果手没他快,此时眼珠子顺着他的筷子一路滑过来。

中年人:“哈哈!”

能被他透露消息拉来这里混脸熟的基本上都是有交情的朋友,犯不着讲究那么多,他顶着这位朋友的眼睛把那块大半都是透明色的腌肉塞进嘴里,随即被口中的咸香再次征服了。

他老家在乡下,其实偶尔自家也会腌东西,但从没听说能腌出这个味道的,轮口味之醇厚,比起陈年火腿半点不差,口感却还湿润柔软。

好吃!

就是有点咸,吃了就想下饭。

金父看他吃的满意,自己也高兴,叫来店里的人给宾客们上饭,又问:“开点酒?”

店里为这场宴席准备了不少好酒,应酬嘛,少不了是要喝酒的。

中年人却摆摆手,桌上的客人们也道:“不急不急,先吃饭,先吃饭。”

那么好的菜,趁热吃才是正理,待会喝一肚子酒,该吃不下了。

服务员端了热米饭上来,铭德的米也有讲究,当季新米先浸后蒸,粒粒晶莹软糯,隔着老远,米香味就挥之不去。中年人口中咸肉的滋味还没褪去,赶忙扒了口饭调和,谁知蓬松的米饭竟也丝毫不亚于桌上菜品的美味,叫他忍不住多吃了口。

“这米饭。”他点点碗,朝一旁的好友说,“都不用配菜,我光拿辣椒酱就能空口吃一碗。”

好友夹来桌上砂锅里最后一颗红烧牛腩,牛腩浓郁的汁水伴米饭,吃得比他还有滋味。

——

叶白情的丈夫忍不住有点担心:“……不许吃了啊,最后一口了。”

妻子已经吃了整整一碗米饭了,她之前老吐,后来能吃下东西了,胃口却也没有怀孕之前那么好,情况好的时候,最多配着铭德给的酸萝卜喝一小碗粥,哪有现在这样胃口大开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