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GQ》的拍摄

莱蒂来到摄影棚时还不见布鲁斯·韦恩的影子,据说是堵车了,以纽约的交通来看并不出奇,她也是会料到堵车所以早早就出门了,以免迟到,不过哥谭首富可能并不在意迟不迟到,毕竟人家那么大牌,连《GQ》都能买下来了……

当莱蒂的妆都化好了一半时,布鲁斯才出现。

黑发男人一走进摄影棚,所有女士都停顿了手上的动作,回头看向那高大的身影。

男人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黑裤,袖子卷起至手腕处,面带微笑,风度翩翩的向所有人点头致意。

莱蒂的身边响起了些激动的窃窃私语。

“真的好帅啊……他应该是百大最帅脸孔的第一名才是!”

“真羡慕莱蒂西亚·洛佩斯,可以跟布鲁斯·韦恩一起拍摄,一定会有不少身体接触吧?”

“外型完全不输给模特,还那么有钱,难怪身边出现的美女总是没断过!”

说话的人从二十多岁到五十多岁都有,莱蒂暗想:布鲁斯·韦恩真是全年龄的女性杀手啊。

布鲁斯被化妆师领过来,在莱蒂旁边的位置坐下,开始给他造型。

两人对上了目光,莱蒂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于是只是对他点头。

虽然见过几次面,但其实他们真的不熟,连话都没说过几句。

莱蒂斜着眼睛打量这位哥谭首富,远看的时候没发现,近看才看见他脸上的一抹疲倦之色,虽然眼底涂了些遮瑕膏但黑眼圈还是隐若可见。

为免让气氛尴尬下去,他们等等还要一起拍摄呢,莱蒂决定由她来打开话题:“昨晚没睡吗?你看起来很累。”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男人的动作好像凝滞了一刻,他浅浅的笑了笑:“太多文件要批阅了。”

——才怪。

昨晚的哥谭发生了不少事,先是企鹅人走私非法武器,买家是本地的黑帮,对方人数太多了,花了他不少的时间。

后又有小丑抢劫银行——说“抢劫”也不太恰当,因为他没有带走一分钱,只是把所有钞票都烧掉了,而且在现场留下了一个信息——

来抓我啊。

这句话当然是对蝙蝠侠说的了。

烧钱完全体现了小丑这个人的恶趣味,他犯罪只是为了“好玩”,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一整夜没睡过的蝙蝠侠今天又要从哥谭来到纽约进行拍摄,刚刚在车里睡了一个多小时,自然是不足够的,不过好在蝙蝠侠的意志足够坚定,几天不睡觉都是家常便饭,此刻除了莱蒂之外没人看出了他的疲倦。

虽然莱蒂在那么一瞬间里怀疑过布鲁斯·韦恩是否在说真话,因为他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彻夜工作的人,说是跟哪位美女滚床单的可信性还比较高……不过这就不是她能管的事情了,所以只是象征式的感叹了一声:“大集团的老板果然不轻松呢。”

气氛在几句话间轻松了不少,片刻后,布鲁斯主动开口:“我的拍摄经验不多,希望你别介意我拖后腿才好。”

莱蒂反射条件的道:“怎么会?”她敢嫌弃他的话还不被旁边的女人用视线杀死?她补充道:“我是说,不用太在意这个,你随便摆一个姿势就已经是杂志封面了。”

“我倒希望是。”布鲁斯说,“听说你要代言范思哲了,恭喜。”

她用半开玩笑的语气道:“谢谢,不过显然很多人都不太看好我。”

男人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看来你不太担心的样子?”

莱蒂知道外面对她代言范思哲有很多种说法,她不适合范思哲,她不够HF之类的,但她本人倒是相当淡定。

为什么?因为时代已经不一样了。

在上世纪,时装周只是上流社会的玩意,去看秀的都是些有身份的人,一般平民没有机会接触到这个圈子。

而现在因为信息流通的关系,时尚界正在逐渐对外开放,以前,人们都不关心时尚界正在发生什么事情,什么时候办时装周,因为那都与他们无关,时尚好像是很遥远的东西。

现在,他们可以随时透过报纸或网络得知时装秀里展出了哪些衣服,某某品牌要推出新的系列,有能力购买的人亦越来越多。加上超模的自身影响力的推动,像五大超模,凯特·摩丝,吉赛儿·邦臣,她们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令关心时尚界的人日益增多。

就算你不买奢侈品,也会对这些超模跟谁在交往,和谁传出了绯闻等八卦感兴趣。

简直而言,HF正在变得“大众化”,走进人们的视野当中,不再像以前那样脱离主流群体。

莱蒂现在推特粉丝还不到一百万,但想到她的账号才建立了一年,而且用户还在不断暴增,一千万似乎也不是什么很遥远的目标。

她打拼一年就有了别人拼个三、四年才有的名气,如果再给她一些时间,只要她发一条推文就能获得几百万个赞好,这样的推荐效果甚至比电视广告还强,她代言的东西就会立即爆红,还有谁能敢说她拉低了品牌的档次?

大家都说多娜泰拉选她是为了钱,但是有哪个商家能对金钱说不?

HF模特去走维密,可见HF与商业之间的界线正在渐渐消失,现在已经很少会有纯HF或者纯商业的模特了,很大机会连奢侈品牌都无法一直保持高贵的身段。

黑发女孩勾了勾唇,眼眸闪烁着意气风发的光芒:“他们说什么那是他们的事情,反正赢到最后的人会是我。”

她的笑容非常刺目,语气不重却透着一股浓浓的自信和狂妄,并不让人讨厌,反而给予人勇往直前的勇气。

也许多娜泰拉说的“她能够为人带来力量”就是这个意思。

莱蒂西亚·洛佩斯是个自负的天才。

自负总是天才的通病,不是因为他们看不起其他人,他们只是无比信任自己。

他们的自信来自对自我的认知,天才清楚自己和其他人是不一样的,在各方面或某方面对比普通人有着绝对的优势,布鲁斯不会自称天才,但是他亦深知自己跟身边的人是不同的,所以他有责任守护哥谭。

托尼·斯塔克无疑也是一名天才,他我行我素,不喜欢受到束缚,即使他经常跟托尼“互相攻击”,其实心底里多少都能理解对方。

他们的经历实在太像了。

出身富贵,父母早亡,留下一家公司,身边再没有任何亲人,但至少他还有着阿福。

他们这类人能够成为社会上的精英绝非因为前人遗留下来的资产,有钱是一回事,要守住这些钱并且滚雪球一样滚大又是另一回事,当初托尼·斯塔克接手斯塔克工业时,公司的规模只有今天的一半甚至更少,他把父亲的钱翻了不知多少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