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

城外有成百上千的流民徘徊不去,城内百姓的日子也并不好过,很多铺子都失了生意,彷佛一潭死水。倒是寻欢作乐的场所,依旧热热闹闹,夜夜笙歌。

方立安和狗蛋两个来到成衣铺子时,店家正要关门。

生意难做时有客人上门,掌柜的简直喜出望外。然而,不到一分钟,掌柜的就被这两人熏的面色发青。

他发誓,如果不是因为近来生意不好,他一定会把这两个散发着浓郁气味的臭小子赶走。

只是,一想到家中嗷嗷待哺的孩儿,掌柜的屏住呼吸,决定忍了。如若这两个小子不知好歹,提出上身试穿的话,他是决计不会同意的。

掌柜的倒没有因他二人穿着破烂就关门撵人,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更何况这位年纪稍长的少年,目光清正,气度十分不凡,便是套了一身破烂也不见自卑窘迫之态,说不定就是虎落平阳。

“二位客官请随意。”掌柜的说完这句话就立马闭了嘴,这味道……他觉得自己真是个好父亲好丈夫,简直在拿生命赚钱。

方立安的嗅觉虽然早就被熏的麻木,但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和狗蛋什么情况,她再清楚不过。让掌柜的拿了两身当季的衣裳,最普通的款式,最低等的布料,最常见的颜色,身量长短差不多即可。

掌柜的对这位不强人所难的“小哥”好感十足,非常配合地回答了对方打听的事,可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只是在这二人离开后,他翻了夏天用的蒲扇出来,给店里扇了半晌的风,去去味儿。

方立安用兵头子“赏”的一钱银子买了两身衣裳,带着狗蛋来到一个偏僻的角落直接套上。

狗蛋平生第一次拥有这么好看体面的新衣服,舍不得穿,磨磨蹭蹭老半天才小心翼翼地套上,左看看右瞧瞧,两只手几乎无处安放,总觉得自己玷污了这身衣裳。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两人换了衣服,终于不再是一副灰头土脸的难民样儿,方立安领着弟弟去了客栈。

成衣铺的掌柜说了,自打城外来了流民,府城进出受到严格管制,夜间还开了宵禁。

谁要是半夜在一十八条主要大街上晃荡,碰上城管巡查,那可是要被抓起来的。到时候给几个耳光,打落几颗牙,那都算赶上人家心情好、下手轻。

受到流民的影响,客栈的生意一落千丈,除了来不及离开滞留在此的客商,整个店里空荡荡的。

兜里的碎银子买了衣服,只剩下白天讨饭要来的十几个铜板。方立安自知住不起客房,跟店家商量着花十个铜板讨个柴房住一晚上。

秉承苍蝇也是肉的原则,客栈掌柜没做犹豫便应下了。

入住柴房后,方立安掏了两文钱跟小二哥要了个杂粮馍馍,一碗水,跟狗蛋两人一人一半分着吃了。吃不饱是肯定的,但好歹能垫垫肚子。

随后,又花了两文钱讨要热水布巾擦洗身体,店小二嫌麻烦,收了钱,让他们自己在柴房动手烧火。

姐弟俩在柴房忙活一晚上,身上的味道总算小了点。

翌日一早,街上有了人烟,方立安带着狗蛋跟店小二告辞,不过他们没走正门,而是从后门溜了。

走街串巷绕了好大一圈来到西市,在沛丰钱庄将银票兑换成现银。然而,特殊时期,五十两面值的银票只换得四十九两白银。

方立安拿着银子找城里的中人赁了个独门独户的小院子。说好听点叫院子,说难听点其实就是棚户改造房。

说起来,这房子的结构跟他们老家的土坯房一模一样,就是建筑材料好一点,上半面墙用的黄土,下半面墙用的青石砖。至于院子,真心小的可怜。

这样的“老破小”,一年的租金竟然也要十二两银子,用中人的话来说,这房子虽破,但地段好,紧挨着府学,还是独门独院,住起来方便。

确实,有那大院子大房子分开赁的,方立安只看了一眼便拒绝了。要不是手里的钱不够,她倒是很乐意把这个小院子买下来。

付了一年的房租,两钱银子的中人费,方立安手里还剩三十六两八钱的银子。

带着狗蛋逛了集市,买了锅碗瓢盆,油盐酱醋、柴米针线,这日子就算过起来了。

白天啃的馒头,晚上,方立安特地买了二两猪肉,切成肉丝,煮了青菜肉丝粥,给她和狗蛋养养胃,顺便尝尝荤腥,解解馋。

谁曾想狗蛋这个没出息的,吃着吃着就哭了,眼泪大颗大颗地落在碗里,可怜巴巴的样子,简直见者伤心,闻者落泪。

想到这孩子大半个月来受的苦、遭的罪,方立安不忍训斥,把瘦瘦小小的人儿揽在怀里柔声哄着。

晚上,姐弟俩睡一张床,东拉西扯聊到深夜,第二天睡到自然醒,把狗蛋给美的,捧着碗傻笑。

方立安的打算是,翻过年送狗蛋去府学读书。

先前,她从成衣铺掌柜和客栈店小二那里套话得知,府学接受各个年龄段的孩子上学,没入门的,刚入门的,有底子的,甚至考了童生、秀才的……

作为姐姐,方立安当然希望狗蛋出息,不过,她不会强迫他就是了,她会努力创造条件,至少他想读书的话,家里供得起。

不管后续如何,狗蛋现在年纪还小,趁年轻多认两个字对他没有坏处。

“兄长,我回来了。”狗蛋敲门。不,狗蛋如今已经不叫狗蛋了,半个月前,为了送他上学,方立安给他改了名儿,叫李泽演。还给她自己起了个大名,叫李泽添。外面的人叫他添哥儿,叫狗蛋演哥儿。

“回来啦,夫子留了课业没?”身为家长,总是不自觉地关心起孩子的家庭作业。

“有,夫子让写一页大字。”狗蛋一板一眼道。

“赶紧去屋里写吧,天黑了伤眼睛。”方立安催他,“等你写好咱们就吃饭,今天有你最爱吃的红烧肉。”

狗蛋闻言两眼放光,颠颠儿的跑去屋里写字去了。

经历了逃荒,这孩子比同龄孩子懂事许多,乖巧听话不调皮,还不贪玩,只一条,喜欢吃。

为了口吃的,别说一张大字,便是十张大字,只要方立安说了,他都能一丝不苟的完成。

是优点,也是缺点。

他现在年纪小,正是长个子的时候,多吃点也没什么,不过狗蛋再如何贪吃也没馋过别人家的东西。

一来,家里从来不在吃的方面亏待他,一起玩的小伙伴伙食还不如他;二来,方立安会刻意引导他,吃别人家的东西不好,欠人情不说,入口的东西需得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