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第2/2页)

王莎莎知道事已至此,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便不再吊在谢凌一这棵树上。只是她还指望谢凌一帮她付赔偿款,不敢明目张胆地找下家。

一个月后,审判结果出来,被告王莎莎须以公开方式向原告方立安道歉,赔以十二万元经济补偿。另在付氏集团为原告的案件中,赔偿付氏集团一千八百万元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判决书一亮,举国哗然。

有人说,方立安做的太过,让人道歉就可以了。同样是学生,条件一般的家庭哪里赔的起这么多钱。这不是逼人走上绝路吗?

有人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都是自己做的恶。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触犯法律的人必将遭到法律的惩罚。不能因为可怜就不处罚吧?

还有人说,谢少是偏向现女友的,这边判决刚下来,那边谢少就带着支票去付氏赔钱去了,明显是爱王莎莎多一点。

谢凌一一瞄到这样的留言,就立马转发评论道:“单身狗一枚求放过!本人只是出于曾经的情谊伸以援手,但这并不代表本人认同王莎莎的做法。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谢凌一的粉丝评论:

“抱走凌一!不约,我们不约!”

“心疼小哥哥,谈个恋爱也要被撕。”

“小哥哥以后再也不谈恋爱了,女人真可怕~”

“男人的胸怀最安全,来吧,一一~”

……

案件结束后,付氏宣布,此次民事赔偿所得的全部赔偿金加上方立安个人赞助两百万,共两千万元,建立助学慈善基金,用于帮助贫困山区的孩子们求学。

社会舆论一片叫好。

所以整件事基本上可以概括为谢氏出钱给付氏做慈善。

从此以后,家庭条件一般的莺莺燕燕是不敢再来找方某人的麻烦了。惹她就是惹付氏,代价太大,惹不起,惹不起……

家庭条件不一般的更不敢惹,人家是正气凛然的正派形象,动不动就公开爆料上法庭。惹了她,八成要给自家招黑,何必呢?现在做生意做官的,谁不想攒个好口碑?

如此,总算是达到了付爸爸和付长生两人请方立安做付氏集团形象代言人的一部分目的——为她挡挡小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