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夜色如墨,凉爽的空气夹杂几分闷热,狂风忽卷,天边乌云翻涌,风雨欲来。

露台没有开灯,光线昏暗,一点猩红若隐若现。郁忱半倚在墙边,手臂搭在围栏,神色淡淡,骨节分明的手指夹着香烟,灰白色淡雾袅袅上升,线条漂亮又凌厉的下颚隐在后面,有几分莫名的性感。

没多久李安和找来,手里拿着一个纸盒子,递给郁忱,“老板,买到了。”

郁忱懒懒抬眸,掐灭烟头,拿到手中,借着路灯的微弱冷光,确认是自己要的那个牌子,将药酒递还给李安和,吩咐道,“找人送过去。”

循着郁忱视线看去,露台斜侧方的偏僻小厅里坐了两个女人,其中一个稍有些眼熟,李安和一时想不到在哪儿见过,但作为一个合格的助理,首要的便是学会揣测老板心思,他不动声色的应下,“嗯。”

……

“姐妹你还是我那个小脑贼发达八百米每次都拿第一的羡羡吗?”见温羡一瘸一拐,很狼狈的回来,段舒惊讶,忍不住吐槽,“我知道本命年倒霉,但是你也不至于去个洗手间把自己整瘸吧?”

“……”温羡白她一眼,“没瘸,扭到了而已。”

“有区别吗?!”段舒提前声明,“自己能走吧,你千万别指望我能把你公主抱回家,像我这种平地摔的,我怕给咱俩摔进医院打石膏。”

温羡正欲怼回去,一个穿黑色燕尾服的侍者从旁边过来,递过来一瓶药酒,说道,“女士,有位先生让我转交给你。”

温羡微怔,从他手中接过药酒,包装已经被扔掉,玻璃瓶背面贴着便利贴,寥寥几字写下用法,清隽小楷,是自己从未见过的字迹。

“谁送的?”段舒拉着侍者打听,“人呢?还在吗?”

似有所感,温羡猛地回头,露台和宴厅间的隔纱微微浮动,人影消失。刹那,电闪雷鸣,整片天空被照亮,薄纱后一览无遗,露台空空荡荡。盯着再次暗下来的露台,温羡若有所思。

狂风涌入,夹杂着泥土的腥气,暴雨噼里啪啦打在窗台,来得毫无征兆。

-

温羡左脚扭伤,动一下都隐隐作痛,开车不便。晚宴结束,她乘段舒的车子回家。

夏季的雨来得快走得快,乌云已经飘走,沥青马路湿漉漉的,车窗玻璃沾有雨滴,随着汽车行进,缓缓滑落,留下一条水痕,霓虹闪耀,在水渍的折射下,透露着朦朦胧胧的美感。

温羡侧头看向窗外,盯着飞快跑过的路灯出神。她转过头,突然开口,嗓音清冷,“我有个朋友,她问我如果偶遇前男友是该装陌生人还是打招呼。”

“等等。”段舒透过后视镜看了眼温羡,“羡羡,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朋友即本人。”

“是我朋友。”温羡矢口否认。

“行行行,你朋友。”段舒似笑非笑,“那请问你怎么回答您这位朋友的?后续如何?”

十字路口,绿灯刚好变红,红色的光透过前车窗玻璃照在温羡身上,她心虚的撩了下头发,“这不是问舒舒要标准答案吗?你前男友能绕你家一圈,最有发言权了。”

指腹轻轻摩挲方向盘,段舒思忖后,认真作答,“这个一般看怎么分手的吧,我前男友都是和平分手,现在见面还能凑一桌打麻将。如果是劈腿被发现什么的,再见面还打招呼呢,我觉得你朋友那脾气不给他一巴掌都算好的。”

“……”

“我朋友很温柔。”接收到段舒的影射,温羡反驳。

记忆中,那天同样有雨,连绵几日的冬雨,气温骤降,空气格外湿润,冷入骨髓。

男人下颚线紧绷,薄唇抿成一条直线,深邃的黑眸直勾勾落在她脸上,许久,他开口说话。

声音冷漠刺骨,比室外的凛冽寒风更甚几分。

时间一直在向前走,走了许久许久,或是温羡刻意遗忘,她已经记不清对方说了什么,只记得那场对话那场压上一切砝码的对话最终不欢而散。

应该算是和平分手吧。

温羡对此下定义。

如果下次还会见面……

算了,几年来只偶遇这一次,想来是没有缘分,也没有下次了。

前方车辆缓缓驶动,段舒扶着方向盘,目视前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怎么?碰到你前男友了?药酒不会就是他送的吧?这是准备干嘛呢?嚼回头草?”

温羡挑眉:“你这职业病有点严重了,之前不和你解释了,药酒是我在洗手间摔倒,被好心小姐姐扶起来,人家送我的,怎么就和前男友沾上关系了。”

侍者说的先生,你解释小姐姐。

真是信了你的鬼了。

段舒翻了个白眼,“嗯”了声,没说信,也没说不信。

-

快到温羡小区时,又下起雨。段舒这辆车不常开,里面没准备雨伞,从车里出来到单元门前这一小段距离,温羡还是淋了雨,长发微湿,裸露在外的皮肤沾着雨珠。

担心温羡脚踝扭伤,段舒原本准备将她扶到家门口,但是外面有雨,楼层里有直达电梯,其实很方便,温羡便拒绝段舒,没让她下车。

温羡是自己住,偶尔请家政过来打扫卫生,房子里东西随意摆放,凌乱又不失整洁,除了阳台上特意摆挂的两套男性衣物外,从客厅到卧室再到书房无不充斥着单身女性独居的气息。

到家后,温羡从团成一团的被子里翻出睡裙,拿去浴室洗澡。

十分钟后,她从浴室出来,毛巾抓在手上,微微歪头,随意擦拭着。

玻璃瓶装的药酒在温羡进门时被随手放在茶几,客厅中央吊灯明亮,瓶壁一圈圈柔光。她弯腰拿起,拧开瓶盖凑近嗅了嗅,熟悉的味道,依旧难闻,只是几年不见,瓶子换了造型。

温羡皱着鼻子,嫌弃的拧上瓶盖。

……

温羡皮肤天生白皙细嫩,微微用力便能看到红痕,稍加磕碰便青青紫紫,她又有些粗心大意,身上经常青青紫紫,却不知道在哪儿碰着的。

以前没人操心,她自己也不在意,后来被郁忱发现,家里便经常备下药酒。

温羡个子很高,从小到大在女生堆里身高都是打眼的,所以高中时身边同学朋友穿高跟鞋搭配裙子时,她依旧只穿平底鞋,直到大学时也是如此。

她想不起来第一次穿高跟鞋是什么情景,但她清清楚楚记得第一次在郁忱面前穿高跟鞋的心情。

在此之前温羡一直对高跟鞋这项发明感到匪夷所思,穿上的时候她总觉得自己是拥有双腿的小美人鱼,每一步都在刀尖上舞蹈。

和郁忱第一次约会前,温羡反反复复在镜子前换了好多套衣服,但总觉得奇奇怪怪,感觉不对,室友建议她可以尝试一下高跟鞋。拒绝的话挂在嘴边,温羡鬼使神差的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