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路德维克 9

最近几年,曾有多少回,各种各样的女士责备我(只因为我不知道回报她们的感情),说我自命不凡。这真是没来由的话,我并不是孤高自傲的人,不过说实在的,我连自己也很沮丧,因为在我而立之年始终未能求得与一位女性建立真正的关系,而且也正如别人所说的,从来不曾爱过任何一位女士。今天我还不敢肯定已经找到了这一失败的原因,我也不知道这种感情的缺陷是不是天生的,或者说其根源早已种在已往的经历中;我不想悲悲切切,反正事情就是这样:在我的脑海里常常会浮现出一个大厅,百十来人在这里举起胳膊规定了我的生活必须截然断裂;这百十来人并不知道,万事都有一天开始慢慢变化;他们估摸着我的发配是永不翻身的。不是我要反刍苦涩的草料,而是思维那顽固的特性,使我曾经多少次给自己的历史虚构各种不同的可能:假设大家当初不是提出要开除我,而是要把我绞死,那么后来会怎么样。结果我得出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大家也都会举手的,特别是只要那份报告情真意切地鼓动一番,说那死刑是多么恰当多么有利就行。从那事件以后,每当我再见到一些新的面孔,无论是男是女,朋友或情人,我总要在脑海里把他们放进那个时期的那个大厅里去,琢磨他们会不会举起手来。没有一个人通得过这样的考验:人人都像以前我的那些朋友和熟人一样举起手来(有的是出于信念,有的是因为害怕,有人忙不迭地举手,有人无可奈何)。所以你得承认:跟那些随时随地准备把你送去发配或送到死神那里的家伙一起生活是很难的,把他们引为知己密友是很难的,爱他们也是很难的。

也许我这样做不公正,把跟自己交往的人全都放进这么残酷、其实是假想出来的考验之中。不公正在于,他们实在很可能跟我一起太太平平度日,没有那些好好坏坏的事。他们从来没有进过那个大厅,也没有在那里举过手。有人甚至可以这么说,我那么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抬高自己,妄自尊大,把自己置于众人之上。可是那“自命不凡”的指控也实在是不公正的。虽然事实是我没有投票赞成过任何人的覆没,但是我完完全全清楚,我的这一德行是靠不住的,只是因为我老早就失去了给别人举手的权利而已。在很长时间里,我确实一直力图使自己相信:在同样情况下我不会像其他人那么做。然而归根到底,我还有足够的坦诚来嗤笑我自己:就那么着,难道我一个人,会不举起手来吗?难道我会独立主持正义吗?才不会呢,我没有一丁点儿东西可担保自己比别人强;只不过那又何尝能改变我和别人的关系呢?意识到我自己的不幸并不能使我在看到其他人的不幸时,觉得没什么。一些人在别人身上看到了和自己一样的卑鄙,彼此就称兄道弟起来,我最讨厌这样了。我才不要这种肮脏的情谊呢。

那么,我是怎么爱上露茜的呢?当时我并不清楚为什么,而现在我很高兴,清楚了,所以我当时(在青少年时期,易于忍受折磨而不善于思索)迫不及待地,而且也毫不怀疑地把露茜看作是一件礼物,一份由老天(灰蒙蒙而善良的天)赐予的礼物。于是这就成为我的幸福时代,可能是最幸福的时代:我挨整挨批,种种倒霉的事接踵而来,然而在我的内心却日益平静,一种越来越纯净的平静。这倒也有趣:如果说,女士们今天埋怨我自满自大,怀疑我把人人都视作笨蛋的话,但要是她们认识了露茜,一定会把她看作一个蠢姑娘,她们会难以理解我怎么会爱上她。而我,我爱她爱得至深,到了再不能相信将来会有各奔东西的一天;关于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对她说起过,这倒是真的,但我心里却存着这样一个信念,我总有一天要娶她。如果说这一结合在我看来并不般配的话,那么正是这样的不般配更加吸引着我而不是使我却步。

由于这短短几个月的幸福,我也应当对我们当时的指挥官感恩戴德;那些士官极尽能事地故意找我们的碴儿,有时从我们军装的衣褶里找出一点儿脏来,有时遇上我们的床整理得不是方方正正、有棱有角就把床给掀了,可是指挥官总是规规矩矩的。他已不很年轻了,原是从一个步兵营调来的,据说,这件事表明他是降级了。所以,他也是挨了整,倒霉的,可能是这一点我们私下里向着他;从我们这方面说他要求我们服从和遵守纪律是理所当然的,但星期天要我们去这儿那儿地义务劳动一天除外(他得去向上级汇报他的政治活动情况)。不过,他从来不无缘无故地找我们的麻烦,而且每两个星期六中总是毫不作难地必给我们一次外出假:在那个夏天,我甚至记得每个月能见到露茜有三次之多。

在不能见到她的日子里,我给她写了无数的信和明信片。如今,我已记不太清在信里究竟给她写了些什么,怎么写的了。然而重要的不是我的信到底怎么样;我想说明的是:我写了很多封,露茜一封也没写。

要想从她那儿得到回信,显然已是超出我的能力;也许我的那些信吓着她了;也可能她觉得不知给我写什么好,而且她的错别字太多;也许她因自己的字写得难看而不好意思,在她的身份证上,我只能认出她的签名来。我无法让她相信,正是她的稚拙,她的一无所知于我最为宝贵。这倒并不是我要推崇她的单纯,而是因为露茜的这些方面正反映出她洁白无瑕,使我有希望能给她留下深深的印记,难以磨灭。

起先露茜对我的信件只是不好意思地道谢;很快她就想回报点什么给我,由于不肯写信,她决定用鲜花来表示。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漫步在一个疏疏落落的树丛里,露茜忽然弯下腰采了一朵花递给我。我觉得这很动人,但丝毫不让我觉得意外。结果下一次见面时,她带上一束花等待我,这不免使我有些窘迫。

我当时二十二岁,忌讳那些会使我显得女气或嫩相的东西;在街上,我不好意思拿着花,我也不喜欢买花,更不用说接受别人的鲜花了。尴尬之余,我对露茜说应当是男子汉给女士送花,而不该倒过来。但是我看见她的眼泪几乎就要滚下来,就赶紧夸花好,接了过来。

真是没有办法。从那天起,我们每次见面,总有一束鲜花在等待我,最后我也习惯了,因为这种赠予出乎真心,使我再也不想别的,而且我也明白,露茜对这种形式的礼物看得很要紧,因为她苦于自己拙于言词,所以把鲜花看作是说话的一种手段;她倒不是根据从前花的话语所具有的浓重象征,而是把花理解成它们在更为远古时代的意义,这种意义更为含糊、更出于本能、是先于语言的;可能由于她向来不爱说话而喜欢沉默,所以她更向往那个还不存在语言的时代,那个人们用简单手势交谈的时代,例如用手指指一棵树,他们笑着,这个人碰碰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