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畸零人(第3/40页)

她先找了一张纸,在上面写下:

埃伦·毕格斯太太

伦敦市SE6哈雷街

含羞草之家11号

她说:“向你妈妈要你的出生证明。如果她必须去申请,那就请她寄到我这儿,写明转交给你——地址在这里。”

他没有回答,面有难色。

“你明白吗,班?”

“明白。”

她不晓得他究竟明不明白,但是猜想他大概懂吧。

他注视着电视。她起身,扭开电视,然后绕到猫咪身旁折回来。“好啦,好啦,咪咪,没事了。”可是猫咪的目光没有一刻离开过班。

这是一个轻松愉快的夜晚。他似乎并不介意看的是什么,有时候她以为他感到无聊了,就换到别的频道。他很喜欢野生动物节目,可是今天晚上没有这类节目。这其实是件好事,因为他有时会兴奋过头:她晓得是野性的本能被挑起了。她从一开始就了解,他努力在控制着她只能凭空猜测的本能。可怜的班——她晓得他是那样的,但是不晓得是如何,或为何会如此。

就寝时刻,她放开要给他睡的日式蒲团,铺在地板上,把毯子摆在一旁,以防天气变冷:他通常不盖被子。那只猫,一见到敌人躺在地板上,立刻跳上床,紧贴着老妇人的身旁躺着。它在那儿看不见班,可是没关系,它觉得很安全。熄灯后屋内并没有真的变得一片漆黑,因为这一夜有月光。

老妇人倾听着班的呼吸声转变成她所谓的“夜间呼吸”。她心想,这就好像在听故事,听一起事件或一次冒险,大概只有那只猫懂得。在睡梦中,班逃离敌人,被追捕,拼命挣扎。她晓得他不是人类:如她所说的,“不是我们当中的一分子”。或许他是某种雪人[1]。她第一次在超市见到他时,他正在那儿徘徊觅食——只有这个词汇才足以形容——伸手抓取一条条的面包。当时她瞥了他一眼,心想这个野蛮人,她永远忘不了那一幕。他是被强烈的需求、饥饿和挫折给逼急了才爆发的,在她告诉服务人员“没关系,他是跟我一起来的”时,她就晓得这一点。她递给他一块刚刚买来做午餐的馅饼,领着他离开那个地方;他是饿坏了,所以边走边吃。她带他回家,把他喂饱,还帮他洗澡,虽然头一次他抗拒了一下。她注意到他对某些冷掉的肉的反应,可是她还是为他多买了一些。他就是这一点最与众不同;对于肉,任凭他怎么吃也吃不够。她是个老妇人,胃口小,东吃一点西吃一点就够了,苹果、干酪、蛋糕、三明治,都行。那天的炖肉纯属凑巧:平常她很少吃那种菜肴。

有天晚上,他们三个上床就寝后,她感觉到有东西压在她腿上而醒来。原来是班偷偷爬上床来,他的头躺在她的脚下,双腿蜷曲。是猫的呜咽唤醒了她,班倒是睡着了。那是一条狗凑近来找伴躺下的模样,她感到一阵心疼,了解他的寂寞。早晨他不好意思地醒来,似乎以为自己做错事了,可是她说:“没关系,班。床够大。”那是一张大床,她结婚时买的。

她觉得他好像一条聪明的狗,总是努力期待必需品和命令。一点儿也不像猫:那是另一种敏感。他也不像猴子,因为他缓慢而沉重。他不像她知道的任何东西。他是班。无论他是什么,他是他自己。她很高兴他即将去找他的家人。他不爱说话,不过她猜那应该是个富裕的家庭。还有他的口音,绝对不像他的外表。他似乎很喜欢他的母亲。埃伦·毕格斯认为,如果她都可以善待班,那么他的家人应该也可以。如果行不通,他又再回这儿来,那么她就会陪他去英国户政事务所查出他的年纪。她实在搞不清楚这件事,早就放弃去拼凑这个谜团了。他一再重复说他十八岁,她不得不相信他。在许多方面他还很孩子气,然而当她仔细端详那张面孔时,眼睛周围那些皱纹甚至会让她以为他接近中年了。尽管只是细细的皱纹,十八岁的人是不会有这些的。她甚至进一步思索,根据一般人的观点,不论他所属的人种是什么,可能都很早熟,因此也就早凋。二十岁就步入中年,四十岁就老了,反观她,埃伦·毕格斯,已经八十岁,却才刚刚开始感觉到自己上了年纪,所以她才希望自己不必大费周章踏上恼人的路途,去户政机关排队:光是想到这个念头就让她疲倦和难过。她沉沉入睡,倾听着班的梦,醒来时却发现他走了。写着她的住址的那张纸,还有她留给他的十镑纸钞,也跟着不见了。虽然她早就料到事情会如此,还是不得不坐下来,用手抚着烦恼的心口。自从他在几个星期前闯进她的生活以来,不祥的预感也随之而来。当他消失时,她独自坐在家里总是忍不住暗忖,班在哪儿?他在做什么?他是不是又被骗了?她常常听他说:“他们拿走了我的钱。”“他们偷走了一切。”麻烦出在,从他口中说出来的消息总是颠三倒四。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班?”

“夏天。”

“不,我的意思是,哪一年?”

“我不晓得。那是离开农场以后的事。”

“那又是什么时候的事?”

“我在那儿过了两个冬天。”

她晓得他离家时大约十四岁。那么这四年来他都在做什么呢?

班的母亲错了,她以为他立刻就走了。其实他跟学校那一帮逃学的孩子在小镇郊外的一幢空屋露营,以那儿为根据地向外出击,冒充顾客混入商店行窃,晚上闯空门,周末则到附近的城镇去跟当地的青少年鬼混,渴望打一架,找点乐子。班是他们的头头,因为他很强壮,而且会保护他们。他们是这么想,其实真正的原因是他内心已经成熟,他是一个已经长大的男人,比较像个父母,而他们还是孩子。他们一个接着一个被捕,陆续被送到少年感化院去,或是回到父母身边和学校里去。有天傍晚,他站在一群打架的孩子旁边,并没有加入战局,他害怕自己的力气,更害怕脾气会失控,他突然领悟到自己是孤独的,没有同伴。有一阵子,他跟一群年纪较大的孩子鬼混,可是他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当头头。他们强迫他替他们偷窃,取笑他,讥笑他优雅的口音。所以他离开了他们,流浪到西部乡间,碰见了一帮摩托族正在跟另一帮对手交战。他渴望摩托车,可是始终未能如愿。他是如此热爱它们,能够接近这些摩托车就够了。这帮人进餐馆或酒馆时,就利用他来替他们看车。他们给他食物,有时甚至给他一点小钱。有天晚上,对手帮派发现他独自在看管半打以上的摩托车,便以多欺少围殴他,十二个对一个,把他打得血淋淋的。他自己的帮派回来时,看到有些摩托车不见了,正打算再殴打他,却发现这个看似迟钝愚蠢的畸形儿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惊声尖叫的好斗疯子,差点杀死其中一个同伴。他们合力袭击才制住他,他连半根骨头都没断,只是再次流血呕吐。一个在酒馆工作的女孩把他带到小酒馆去,帮他冲洗,安排他坐在角落里,给他东西吃,让他再度恢复神智。他终于平静下来,或许还有点茫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