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服装(第3/4页)

“太可惜了。”内人不嫌脏地一件件检视,“这件是纯毛的。改一改拿来穿吧。”

我定睛一看,正是那件毛料和服。我狼狈地想冲出家门。我记得这件毛料和服明明放在仓库,怎么会在包袱巾里?至今我仍不明所以。可能是哪里弄错了吧。失败。

“这是我很年轻的时候穿的。很花哨吧。”我压抑内心的惊慌,以若无其事的语气说,“这还能穿啊。你没有半件毛料和服,这件刚刚好。”

这哪能穿啊。在仓库里放了十年,颜色也变成很奇怪的羊羹色。淡红色纵横交错的条纹,变成脏兮兮的青柿色,活像老太婆的衣服。如今我更受不了这件诡异的衣服,偏过头去。

今年秋天,我有一份稿子一定要在这天写完。一早就从床上跳起来,赫然发现枕边放着一件折得很整齐,没见过的衣服。原来是那件毛料和服。季节即将进入秋冷。这件毛料和服经过清洗,重新缝制,变得有些漂亮,可惜布料本身的羊羹色与条纹的青柿色依然不见改善。不过这天早上我必须工作,没空去烦恼衣服的事,二话不说就穿上,早饭也没吃就开始写稿。过了中午终于写完,松了口气之际,有位久违的朋友突然来访。来得正是时候。我和这位朋友一起吃午饭,闲话家常,然后出去散步。到了我家附近的井之头公园森林时,我终于意识到自己惨不忍睹的模样。

“啊,糟糕。”我不由得低吟,随即停下脚步,“这实在很糟糕。”

“怎么了?是不是要拉肚子……”朋友担忧地蹙起眉头,盯着我看。

“不,不是拉肚子。”我苦笑,“这件衣服很奇怪吧?”

“是有点怪,”朋友认真地说,“有点太花哨了。”

“这是我十年前买的。”我又举步开始走,“很像女装,而且颜色也变了,所以更奇怪……”我颓丧得连散步的心情都没了。

“不要紧,没有那么醒目。”

“是吗?”我稍微恢复精神,穿越森林,步下石阶,走在水池边。但我还是难以释怀。我已是三十二岁、满脸腮胡的大男人,自认多少也经历了一点沧桑,却穿着这种低级趣味,犹如恶搞般的衣服,踩着磨损的木屐,无所事事地在公园游荡。认识我的人,可能会更加轻蔑我,说那家伙还是一样惹人厌,明明劝他别穿了。长年来,我一直被误解为怪人。

“怎么样?要不要去新宿那边走走?”

“别开玩笑了。”我摇摇头,“穿这副德行走在新宿街头,万一被熟人看到,我的风评只会愈来愈差吧。”

“不会。”

“不,我不要去。”我顽固拒绝,“我们去那边的茶店休息吧。”

“可是我想喝酒哩。好,去市中心。”

“那里的茶店也有啤酒。”我就是不想去市中心。衣服也是原因,再加上今天写完的小说不甚理想,心中焦虑不安。

“别去茶店,太冷了我受不了。我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喝酒。”我听说他最近也发生很多不愉快的事。

“那去阿佐谷如何?新宿我实在没兴趣。”

“那里有好的酒馆吗?”

其实也不是多好的酒馆,只是之前我常去那里,即便我穿得怪里怪气,人们也不会以异样的眼光看我,就算带的钱不够,也可以赊账下次再付,还有那里没有女服务生,纯粹卖酒,也无须在乎穿着打扮。

傍晚,我们在阿佐谷车站下车,一起走在阿佐谷街上,我难受得不得了。我这寒山、拾得的模样,映在商店的玻璃橱窗上。我的衣服看起来很红,令我想起穿着大红袍做八十八岁大寿的老翁模样。在这个艰难的世上,无法积极地帮上任何忙,在文坛也闯不出任何名号,十年如一日,穿着磨损的木屐,徘徊在阿佐谷街头。偏偏今天又穿了红色衣服。我也许永远是个失败者。

“不管到几岁,大概都一样吧。虽然我已经自认很努力了。”走着走着,我不禁发起牢骚,“文学就是这么回事吗?看来我是不行啊,穿成这副德行在外头走路。”

“服装还是要端正一点才行。”朋友安慰我,“在公司里,我也吃了不少这方面的亏呢。”

他在深川的一家公司上班,也是不会把钱花在服装上的人。

“不,不只是服装,而是更为根本的精神。因为一路受了不好的教育。不过,魏尔伦 (13) 还是很棒啊。”魏尔伦和红色衣服究竟有何关联?连我自己都深感唐突,非常难为情。通常我自感零落,意识到自己是失败者时,一定会想起魏尔伦哭丧的脸,因此得到救赎。会想要活下去。他的软弱,反而给我活下去的希望。我深信若非来自懦弱的极致内省,无法发出真正庄严的光明。总之,我想试着继续活下去,亦即,本着最高的自尊与最低的生活,试着活下去。

“搬出魏尔伦很夸张吧?毕竟穿了这件衣服,说什么都无法得到慰藉呀。”我觉得很难受。

“不会。”朋友只是轻轻笑说。街灯亮起。这晚,我在酒馆犯了大错。我打了这位好朋友。罪过,要算在这件衣服头上。这阵子我很努力地修养心性,凡事尽量忍耐赔笑,所以都没有动过粗,但这晚我动手打人了。我相信,这一切都是红色衣服的错。衣服对人心的影响很是恐怖。这晚,我以非常卑屈的心情在喝酒,郁郁寡欢,闷闷不乐。连对酒馆老板也卑屈客套,坐在角落的阴暗处喝酒。但我这个朋友,今晚不晓得吃错什么药,情绪特别高昂,把古今东西的艺术家臭骂一顿,骂得太激动,竟然还去挑衅老板。我知道这位老板有多可怕。有一次,一位先前没见过的年轻人,也像我这个朋友一样发酒疯,向别的客人挑衅,此时老板忽然变了一个人,摆出严肃的表情下逐客令:

“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请你出去。不要再来了。”

我认为这个老板是个可怕的人。而我的朋友,现在正在发酒疯挑衅老板,我看得心惊胆跳,生怕我们两个也会尝到被赶出去的耻辱。要是平常的我,才不会在意这种被赶的耻辱,一定会加油添醋地和朋友一起叫嚣,但这晚我被自己诡异的衣服搞得很懦弱,因此很在乎老板的脸色。我小声劝阻朋友:“喂,别这样,别这样。”但他的舌锋却愈来愈尖锐,整个情势已来到被下逐客令的前一步。此时我急中生智,想起弁庆为了救主君源义经,施展苦肉计鞭打义经的故事。于是我下定决心,以尽可能不会痛的程度,尽可能很大声地“啪!啪!”甩了朋友两巴掌。

“喂,你振作点!你平常不是这样的啊。今晚是怎么了?振作点啊你!”我故意说得很大声,让老板也能听到,这样应该不会被赶出去了。正当我松了一口气之际,义经却站起来呛弁庆,大声嚷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