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饭后,我们走了出来,广场上炙热如烤,拎着大包小包,还有鱼竿盒,准备去布尔格特。人们坐在巴士的底层,其他人沿着梯子往上爬。比尔也上去了,罗伯特坐在比尔旁边,让出了一个座位给我。我返回了宾馆,买了几瓶酒,带回车上。等我出来的时候,巴士上已挤得水泄不通。男人女人们坐在顶层的行李和箱子上,女人们在阳光下把扇子摇个不停。天气真是热极了。罗伯特爬了下来,我在他给我在横跨顶层的木制长椅占的位置坐了下来。

罗伯特·科恩站在拱廊的阴凉处等着我们起程。一个巴斯克人衣兜里面装着个大皮制酒袋,横躺在我们座位前面,身子靠着我们的腿。他把酒袋递给比尔和我。然后,他举起酒袋喝了起来,嘴上模仿汽车电喇叭的声音,真是惟妙惟肖,一不小心,酒便洒了出来,大伙儿都笑了。他向大伙儿道了歉,又让我再喝一口。过了一会儿,他又模仿电喇叭声,这次又把我骗着了。他真是把好手。巴斯克人就爱这套。坐在比尔旁边的男子用西班牙语对比尔说话,比尔听不懂,所以拿了一瓶酒递给了那人。

那人挥了挥手拒绝了。他说天气太热,午饭时喝了很多。当比尔再次递上的时候,他长饮一气,然后酒瓶就在周围几人传开了。大家都非常斯文地喝一口,然后他们让我们把酒瓶塞好,放了起来。他们所有人都要我们喝他们酒袋中的酒。他们都是去山区的农民。

最后,响了几声假喇叭之后,巴士发动了,罗伯特·科恩向我们挥手道别,所有的巴斯克人都向他挥手。汽车一开上路,到了城外,就凉爽了起来。汽车往高处行驶,穿梭在大树之下,好不惬意。巴士开得相当快,呼呼生风,我们沿着大道往前开进,激起阵阵尘埃,撒落在树上,飘落山下,回望树林,看见城市从河流之上的断崖升起,真是大饱眼福。靠着我们膝盖躺着的那个巴斯克人用酒瓶颈指着风景,朝我们眨眼睛,他点了点头

“景色不错吧,哈?”

“这群巴斯克人真不错。”比尔说。

那靠着我腿躺着的巴斯克人皮肤晒得黝黑,就如鞍皮的颜色。他同其他巴斯克人一样,身着一件罩衫。黝黑的颈部满是皱纹。他转过身,将酒袋递给比尔。比尔给了他一瓶酒。那巴斯克人摇了摇食指,啪的一声用手掌盖上瓶塞。他举起了酒袋。

“举起来!举起来!”他说,“把酒袋举起来。”

比尔举起了酒袋,把头往后一仰,让酒水涌出,注入嘴中。喝罢,把酒袋朝下拎着,几滴酒从他下巴流下。

“不对!不对!”几个巴斯克人嚷道,“不是那样喝的。”那酒袋的主人正待亲自示范,一个人把酒袋抢了过去。那是个年轻小伙,他双臂伸直,攥着酒,把它高高举起,用手挤压酒袋,酒水便咝咝地注入他嘴中。他站在那儿手持酒袋,袋中的酒沿着一条笔直、遒劲的轨迹喷入他嘴中,他不紧不慢、咕噜咕噜地将酒咽下。

“嘿!”酒袋的主人叫嚷道,“那酒到底是谁的?”

那喝酒者朝他摇了摇一根小指,眼中透着笑意,看着我们。他急剧地刹住酒流,倏地一下把酒袋高高举起,然后又放下来还给了主人。他向我们眨巴着眼睛。主人伤心地晃了晃酒袋。

我们穿过一座城镇,停在一家小旅馆门前,司机提上几件包裹,然后我们又出发了,出了城,道路渐渐升高。我们正经过种着庄稼的乡村,山石嶙峋的山岗往下倾斜,直入田地中。庄稼地沿着山坡往上攀爬。此时,我们已经到了较高处,一阵风拂过庄稼。道路是白茫茫的一片,尘土从车轱辘下腾起,尘土风扬,飘悬在我们身后的空中。道路往上爬到山岗,把肥沃的庄稼地抛在下方。

这时,在裸露的山腰上和水道的两侧只有零星几畦庄稼地。车子急转了弯,驶到道路的旁边,给过往的一长列六头毛驴让道,这群毛驴一头尾随一头,拖着一辆载着货物的高篷大马车。这马车和驴群沾满了灰尘。车上载着木材,赶骡人往后倚靠着,扳上木制刹车,把车停住,待我们通过。在高处这乡间颇为荒凉,岩石满山,烤焦的泥土被雨水刷成道道沟壑。

我们绕过了一条弯道,驶入了一个城市,一个苍翠的山谷陡然在两侧展开。一条小河流过市中心,成亩成亩的葡萄与屋舍毗邻。

车子在一家小旅馆门前停下,很多乘客下了车,人们从那张大大的防水油布的车篷上松开扎好的包裹,并卸下了车。比尔和我也下了车,走进了那家旅馆。这是一间低矮的屋子,光线昏暗,放着马鞍、挽具、白杨木制的草叉,屋顶上挂着一串串帆布绳底鞋、火腿、培根片、白色的蒜头和长长的腊肠。屋里凉爽、幽暗,我们站在长长的木制柜台前,两个妇女坐在柜台后卖酒水。她们身后是货架,堆满了各色货物和商品。

我们两人各喝了一杯土酿白兰地,付了四十生丁酒钱。我给了那妇女五十生丁做小费,她把那铜板还给了我,认为我是弄错了价钱。

车上的两个巴斯克人走了进来,坚持要请我们喝一杯。所以,他们便给我们买了一杯酒,我们回请了一杯。后来,他们拍拍我们的后背,又请我们喝了一杯。随后,我们又回请了。喝毕,我们全部走了出去,来到太阳底下,阳光仍然炽热,我们爬上了车顶。

空间变得宽敞了许多,每个人都可以坐到座位,那刚才躺在锡质车顶上的巴斯克人这会儿坐在我们两人中间。那卖酒的女人走了出来,在围裙上拭了拭手,对着巴士上的一个人说话。接着,司机手中晃动着两只瘪瘪的皮制邮递袋走了出来,爬上车,车子开动了,大伙向我们挥别。

道路瞬间将那苍翠的峡谷抛在后面,我们又爬上了山岗。比尔和那拿着酒袋的巴斯克人攀谈了起来。一位男子从座位的另一边倾过身子,用英语问道:“你们是美国人?”

“不错。”

“我去过美国,”他说,“四十年前。”

他是一位男子,同其他人一样有着太阳晒黑的皮肤,留着一茬儿白色的胡须。

“还行吧?”

“你说什么?”

“美国如何?”

“噢,我当时是在加州。很不错。”

“你为什么离开呢?”

“你说什么?”

“你为什么回到这儿?”

“噢!我回来结婚的。我本来是想回去的,结果我妻子不爱远走他乡。你们从哪里来?”

“堪萨斯城。”

“那儿我去过,”他说,“我去过芝加哥、圣路易斯市、堪萨斯城、丹佛、洛杉矶、盐湖城。”他一字一顿地说出这些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