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4/7页)

詹姆斯虽然出生在美国本土,也没有去过别的国家,但他从不觉得自己属于这里。他父亲是顶着假名来到加州的,假装是多年前移民过来的一位邻居的儿子。美国虽被称为“大熔炉”,但是国会却害怕熔炉里的东西变得太黄,所以禁止中国人移民美国,只允许那些已经来美国的华人的子女入境。因此,詹姆斯的父亲用了他邻居儿子的名字,到旧金山与“父亲”团聚,邻居真正的儿子则在他来美国的前一年掉进水里淹死了。自切斯特·艾伦·阿瑟总统开始执政,到二战结束为止,几乎每位华人移民都有着类似的故事。当那些挤在轮船甲板上的爱尔兰、德国和瑞士移民朝着自由女神像的浅绿色火炬招手的时候,中国的“苦力”却不得不想方设法偷渡到美国——这片鼓吹人人生而平等的土地。成功偷渡的人会在适当的时机返回中国探访妻子,回到美国之后,就假装宣布妻子在中国为其生下了孩子,将孩子的名字在当局登记。他们远在中国的同乡如果想到美国发财,就会顶着虚构的孩子名字漂洋过海而来。从埃利斯岛[5]乘渡轮来到纽约曼哈顿的挪威人、意大利人和俄罗斯犹太人,一般会在通往堪萨斯、内布拉斯加和明尼苏达的铁路沿线定居,而蒙混入境的中国人几乎都在加州落地生根。在唐人街,这些冒名者的身份很容易被揭穿,大家用的都是假名,都希望不被发现、不被遣返回国,所以,他们拼命融入人群,极力避免与众不同。

然而,詹姆斯的父母却没有在加州落地生根。1938年,詹姆斯六岁,他父亲收到一封信,是他名义上的“兄弟”写来的。大萧条开始的时候,这位兄弟去美国东部谋生,在爱荷华州的一所小寄宿学校找到了工作——盖房子和修房子,但现在他母亲(真正的母亲,并非虚构)生病了,他要回中国去,他的雇主希望他能介绍可靠的朋友过来接替他。信上说雇主喜欢中国人,因为他们安静,勤劳,讲卫生。那是个好职位,学校也非常高级,詹姆斯的母亲或许可以在学校厨房帮工,现在,就看詹姆斯的父亲是否感兴趣了。

詹姆斯不认识中文,但他一辈子都记得那封信的最后一段是什么样子的,那是用钢笔潦草写就的,正是这段话引起了父母的注意。那位兄弟说,对于雇员的孩子,学校有一条特殊规定,如果他们能通过入学考试,就可以免费入校念书。

工作机会固然宝贵,而且大家都在挨饿,但让詹姆斯的父母真正动心的,是最后这段话。为此,他们卖掉家具,提着两个箱子穿越美国,一路换乘了五趟“灰狗”长途车,历时四天。当他们抵达爱荷华后,詹姆斯的“叔叔”带他们去了自己的公寓。詹姆斯只记得那个人的牙齿长什么样——比他父亲的还要歪,有一颗牙是斜着长的,就像一粒等待被牙签剔出来的米饭。第二天,他父亲穿上自己最好的衬衫,扣子一直系到领口。他和这位朋友一起走进劳埃德学院。下午的时候,事情已经谈妥了:他从下周开始工作。第三天早晨,詹姆斯的母亲穿上她最好的连衣裙,和丈夫一起来到学校。当天晚上,两人各自带回一套藏蓝色的制服,上面绣着他们新起的英文名字:亨利和温蒂。

几周后,詹姆斯的父母带他到劳埃德学院参加入学考试。考官是个大块头男人,留着棉花一样的白胡子,他把詹姆斯领进一间空教室,给他一本小册子和一支黄色铅笔。看到册子上的考题,詹姆斯立刻意识到校方的狡猾之处:什么样的六岁孩子能够读懂(更不用说通过)这样的题目?也许只有教师的孩子可以——如果她一直辅导孩子功课的话。但对于锅炉工、餐厅女工或者看门人的孩子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一块正方形操场,一条边长为四十英尺,那围着它的栅栏有多长?美洲是什么时候发现的?以下单词中,哪一个是名词?以下图形中,哪一个能够拼出完整图案?如果工人的小孩答不出来,校长会说:很抱歉,你的孩子没通过考试,没有达到劳埃德学院的要求,所以,不能免费入学。

然而,詹姆斯却知道所有试题的答案。他读过自己能搜集到的所有报纸,读了父亲从图书馆大减价中买来的全部书籍——五美分一包。于是,他在答卷上写道:一百六十英尺;1492年;汽车;圆形。答完题,他把铅笔放进课桌顶端的凹槽里。过了二十分钟,大胡子考官才抬眼看他。“已经答完了?”他问,“你可真安静啊,小家伙。”他收走小册子和铅笔,把詹姆斯带回厨房,他母亲就在厨房工作。“我会给考卷打分,下周告诉你们成绩。”他说。但詹姆斯已经知道自己通过了。

九月份,新学期开始,父亲开着学校借给他做维修的福特卡车送詹姆斯去学校。“你是就读劳埃德的第一位东方学生。”父亲提醒他,“做个好榜样。”开学第一天早晨,詹姆斯滑进他的座位,坐他旁边的女孩问:“你的眼睛怎么了?”这时,传来老师恐怖的号叫:“谢莉·拜伦!”詹姆斯意识到,这种时候自己应该表现得难为情才行。因此,第二次遇到这种情况时,他吸取经验,立刻红了脸。开学第一周的每堂课上,都会有同学研究他:这个男孩是从哪儿来的?他有一个书包、一套劳埃德的校服,但他不和其他同学一样住在学校宿舍,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他父亲时常被学校叫来修窗户、换灯泡、擦地板。詹姆斯蜷在教室最后一排,看着同学们的目光在他父亲和他之间逡巡,对于同学的疑问,詹姆斯了然于心,于是他把头垂得更低,鼻尖几乎贴到了书页上,直到父亲离开教室为止。第二个月,他告诉父母说,希望能让他自己上学放学,不必接送,这样,他就可以假装普通学生,只要穿着劳埃德的校服,就很好假装。

他在劳埃德待了十二年,从来没觉得这里是自己的家。劳埃德的学生似乎都是清教徒、参议员或者石油大亨的子女,班上搞家谱调查的时候,他会假装忘记这项作业,不愿画出自己的复杂家谱。“不要问我问题。”老师在他的名字旁边记下红色的零分时,他在心中这样默祷。他自己起草了一份“美国文化学习计划”——听广播,看漫画,省下零花钱看两部连映的电影,了解新棋牌游戏的规则——以防人家问他“嘿,昨天听雷德·斯克尔顿的节目了没”或者“想玩‘大富翁’吗”。不过,从没有人这么问过他。长大一点之后,他从来不去跳舞,不参加动员大会,或者低年级、高年级的舞会。运气好的话,女孩们会在走廊里朝他微笑;运气不好,她们会在他经过时盯着他,还会在他转弯的时候窃笑。詹姆斯的毕业年鉴上印了一张他和大人物的“合影”:当时他站在学生队伍中欢迎杜鲁门总统,他的头出现在生活委员和一个女孩的肩膀之间,这个女孩后来嫁给了比利时王子。虽然他的耳朵平时经常会因为害羞而变得红通通的,但从照片上看,却是不自然的灰色,他的嘴巴微微张着,一副擅闯禁地被人逮住的样子。上大学后,他希望情况能有所改善,然而,在哈佛读了七年书——四年本科、三年研究生,情况却丝毫没变。他鬼使神差地研究起了最典型的美国文化课题——牛仔——却始终没告诉父母或者亲戚。他只认识几个熟人,没有朋友,在椅子上坐不稳当的习惯依旧没改,就好像随时会有人过来撵他走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