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里兹饭店那样大的钻石》(第3/3页)

“好极了。我们去喝一杯吧。”丹尼尔转向吉尔护士,在她耳畔低语了几句。丹尼尔把她那本书还给她时,A.J.看到他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来吧,你这主管葡萄园的大君![25]”丹尼尔说着朝门口走去。

尽管A.J.爱书,还拥有一家书店,但他不是特别喜欢作家。他觉得他们不修边幅、自恋、傻乎乎的,通常也不讨人喜欢。他尽量避免认识那些写了他很喜欢的书的作家,担心作家本人会破坏他对那些书的感觉。幸好,他不是很喜欢丹尼尔的书,就连他那本受欢迎的第一部长篇也不是很喜欢。至于丹尼尔其人呢?嗯,他一定程度上让A.J.感到开心。换句话说,丹尼尔・帕里什是A.J.最亲密的朋友之一。

“这要怪我自己。”第二杯啤酒下肚,A.J.说,“本来应该买保险的,本来应该放进保险柜的,本来不应该在喝酒时把它拿出来的。不管是谁偷的,我不能说自己完全没有过失。”镇静剂加上酒精,让A.J.放松下来,把他变得像位哲学家。丹尼尔拿起酒壶又给他倒了一杯。

“别那样了,A.J.,别自责了。”丹尼尔说。

“这对我就是当头棒喝啊,”A.J.说,“我绝对要少喝点酒了。”

“喝完这杯再说。”丹尼尔打趣道。他们碰了杯。一个女高中生走进酒吧,她穿着粗斜纹布毛边短裤,短得底边那里露出了一点屁股。丹尼尔朝她举起酒杯。“衣服不错!”那个女生对他竖起了中指。“你得戒酒了,我也不能再背着伊斯梅偷情了,”丹尼尔说。“可是紧接着我就看到了那样的短裤,我的决心遭遇严峻考验。今天晚上真可笑。那个护士!那条短裤!”

A.J.呷了口啤酒。“书写得怎么样?”

丹尼尔耸耸肩。“是一本书,就会有内页、有封面,就会有情节、人物、枝枝叶叶。它会反映出我多年来在创作上研究、推敲和实践的成果。尽管如此,它还是肯定不会像我在二十五岁时写的第一本书那样受欢迎。”

“倒霉蛋。”A.J.说。

“我挺有把握你会赢得本年度倒霉蛋大奖的,老兄。”

“我可真是走运啊。”

“坡是个差劲的作家,你知道吗?《帖木儿》是最差劲的,是模仿拜伦的无聊作品。如果它是那种他妈的还像样一点的第一版,还算好。你没了它应该感到高兴啊。反正我讨厌可以收藏的书。人们对某些故纸堆可真是如痴如醉的。重要的是思想,伙计。里面的字句。”丹尼尔・帕里什说。

A.J.喝完杯中酒。“这位先生,你是个白痴。”

调查持续了一个月,在艾丽丝岛警察局的时间观念里,那就像是一年。兰比亚斯和他那一组人在事发现场未能找到相关的实物证据。除了扔掉酒瓶、清理咖喱肉,罪犯显然还把自己留在那套住宅里的指纹全都抹掉了。调查人员询问了A.J.的雇员以及他在艾丽丝岛上为数不多的几位朋友和亲戚。这些面谈都没取得特别能将某人定罪的结果。也没有书本经销商和拍卖行报告有什么《帖木儿》出现在市场上。(当然,拍卖行在这种事情上是出了名的低调。)调查无果。那本书不见了,A.J.知道自己再也不会见到它了。

那个玻璃盒现在是没用了,A.J.拿不准该拿它怎么办。他没有别的珍本书。然而玻璃盒挺贵的,将近五百美元。他内心残留的乐观一面想去相信会遇到更好的东西,可以放进玻璃盒。购买时,人家告诉他也可以用来存放雪茄。

鉴于一时退休无望,A.J.就读样书、回邮件、接电话,甚至还写了一两张货架卡。夜里,书店打烊后,他又开始跑步。长跑中有很多难题,但是最大的难题之一,是把钥匙放在哪里。到最后,A.J.决定不锁前门。照他估计,店里没有一样东西值得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