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第2/2页)

年轻的电报员爱得如痴如醉。他怀着宗教式的狂热设法越过青春的陷阱,把童贞一直保持到了结婚。他向乔治·威拉德描绘了一幅在俄亥俄哥伦布跟年轻妻子居家生活的图景。“在屋后的园子里,我们种了蔬菜,”他说,“你知道,像豌豆、玉米之类的东西。我们是三月初去哥伦布的,天气一暖和我就到园子里干活。我用铲子翻黑土时她笑着跑来跑去,假装害怕我挖出的蚯蚓。四月底,蔬菜长出来了。她手拿纸袋站在苗床中间的小路上,袋子里装着种子。每次她抓一小撮给我,我把它们撒进温暖、柔软的土里。”

有那么片刻,这个在黑暗中倾诉的男人声音有点哽咽。“我爱她,”沃什说,“我是个傻瓜。我现在仍然爱着她。在春天的黄昏,在黑土地上,我爬到她脚边,跪在她面前。我吻她的鞋子和脚腕。她的衣服边沿碰到我的脸时我会浑身发抖。那样的生活过了两年后,我发现她竟已经有了三个情人,他们经常趁我外出工作时溜到家里来,我不想碰他们或者她。我只是把她送到她妈妈家,什么也没说。没有什么可说的。我在银行里存了四百块钱,都给了她。我没有问她原因。我什么也没说。她走后我哭得像个傻小子。很快我就得了个机会把房子卖了,卖房的钱也给了她。”

沃什·威廉斯和乔治·威拉德从枕木堆上站起来沿着铁轨向小城走去。电报员一口气迅速把故事讲完了。

“她妈妈让我过去,”沃什说,“她给我写了封信,让我去戴顿她家。我到那儿时大约就是晚上这个时候。”

沃什·威廉斯的声音高得差不多是在尖叫了。“我在她家的客厅里坐了两个小时。她妈妈把我带进去后就走了。那栋房子很时髦。她家是所谓的体面人家。房间里摆了许多丝绒椅子和一个沙发。我浑身都在发抖。我憎恨那些我以为糟蹋了她的男人。我讨厌孤独的生活,希望她回去。我等的时间越长,就越痛苦,也越温柔。我想,如果她走进来,哪怕只是用手碰我一下,我都会昏迷过去。我渴望宽恕和忘却。”

沃什·威廉斯停住脚步盯着乔治·威拉德。这个小伙子的身体像受了风寒般颤抖着。男人的声音又变得温和低沉起来。“她一丝不挂地走进房间,”他继续说道,“这是她妈妈干的。我坐着的时候,她就在脱女儿的衣服,也许是哄骗她那样做。我先是听见连着小过道的门口传来声音,接着门轻轻打开了。女儿很害臊,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瞧着地板。她妈妈没有进屋。她把女儿推进门,自己站在过道里等着,希望我们会——唉,你瞧——就那么等着。”

乔治·威拉德和电报员来到温斯堡主街上。店铺窗户里透出的灯光照得人行道亮晃晃的。人们走来走去,谈着笑着。年轻的记者感觉不舒服,没有力气,在想象中自己也变得苍老丑陋。“我没有把她妈妈给杀了。”沃什·威廉斯说,打量着大街,“我用椅子打了她一下。后来邻居们过来,把椅子夺走了。她的尖叫声那么响,你瞧。现在我再也没有机会杀她了。那件事发生后一个月,她就得热病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