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乐园追忆(第4/9页)

我们了解这一切是因为中学的走廊、教室、到处都充满着他的神话,我那时还是这学校的学生。我现在还记得春天总得两三次到东奥南格的维京运动场看乌普萨拉棒球队在星期六的主场赛。他们的球星就是第四位击球员[4]和一垒手瑞典佬。一天有三支本地球队迎战姆哈伦贝格队,每当我们发现看台上有个人身着套装、戴着帽子就会相互低声讲,“童子军!童子军!”我毕业后,一个住在附近的伙伴告诉我,双巨人俱乐部曾给瑞典佬一份合同,可他拒绝了。最后他进了父亲的公司。后来我从父母那里了解到瑞典佬与新泽西小姐结婚,新娘在大西洋城竞选1949年美国小姐前还获得联盟县小姐以及乌普萨拉的春天女王等称号,是来自伊丽莎白的非犹太人姑娘——多恩·德威尔。他真的如愿以偿。

1985年夏天我到纽约的一个晚上,外出看梅茨队与阿斯托斯队的比赛。当我和朋友在体育馆转来转去寻找入口处时,看见瑞典佬,比当年看他为乌普萨拉队打球时老了三十六岁。他身穿白衬衣,系条纹领带,炭灰色夏装,依然非常英俊。金发比以前稍许暗淡一些,但还是那么浓密,不像以前剪短,而是遮住耳朵直到衣领。这套衣服很合身,他看起来比我记忆中穿那一套运动装时个头更高身材更清瘦。和我们一道的那位女士最先注意他,她问道:“那人是谁?是……是约翰·林德塞?”我说:“天哪!你们知道那是谁?是瑞典佬·利沃夫。”我告诉朋友们:“那是瑞典佬!”

一个身材精瘦、头发漂亮、大约七八岁的男孩和瑞典佬走在一起,这个戴梅茨队球帽的小家伙正用力击打他左手吊着的棒球手套。很显然两人是父子,不知因为什么事正开心地大笑。我上前自我介绍:“我在威夸依克认识你兄弟。”

“你是祖克曼?作家?”他答道,用力地握着我的手。

“我是作家祖克曼。”

“啊,杰里的好伙伴。”

“我想杰里不会有太好的伙伴。他交友时太精明,常在你家地下室玩乒乓球时把我打得一败涂地。在乒乓球上打赢我对杰里很重要。”

“啊,你就是那小子。妈妈常说,‘他来我们家时很乖,很文静。’你知道这是谁?”他对男孩说,“这家伙写的那些书,纳桑·祖克曼。”

男孩迷惑不解地耸耸肩,咕噜了一声:“嗨。”

“我儿子克里斯。”

“这些是我的朋友。”我挥挥手介绍和我一起的其他三人。我对他们讲:“这是我们威夸依克高中历史上最伟大的运动员,三项运动真正的艺术家。打一垒就像赫南德兹[5]……想想吧。平直球双杀击球员,你们知道吗?”我对他儿子说:“你爸是我们的赫南德兹。”

“赫南德兹是左撇子。”他答道。

“对,那是唯一的区别。”我对这直言不讳的小家伙说,然后对他父亲伸出手。“瑞典佬,见到你真好!”

“真的?放松点,逃学鬼!”

“代问你兄弟好!”我说。

他笑了。我们分手后,有人说,“啊!威夸依克高中历史上最伟大的运动员叫你‘逃学鬼!’”

“我知道,我不信这些。”我甚至有些和以前那次一样感到很荣幸被他注意到。那还是我十岁时,瑞典佬和我变得如此亲近,连我在运动场上的绰号都知道,只因我在小学时曾两度逃学。

第一局到一半时我们同来的女士转过头对我说:“你刚才应看看自己的脸色,你只差告诉我们他就是宙斯了。我看到了你孩童时的模样。”

下面这封信是出版商在1995年阵亡纪念日前几周转给我的。

亲爱的逃学鬼祖克曼:
首先我对这封信将给您带来的不便致歉。您可能不记得我们在希尔体育馆的那次会面了。我当时带着大儿子(现在已是大学一年级学生),您和几个朋友也来看梅茨队比赛。那是十年前的事,正处于卡特古登赫南德兹年代,而您仍然来看梅茨队。您再也看不到他们了。
我来信想问您是否愿意什么时候和我面谈一次。若您允许的话,我将无比荣幸地在纽约请您共进晚餐。
我斗胆请您是因为父亲去年去世后我想到的一些事。他活了九十六岁,争强好胜直到最后一刻,这更使大家不愿他离去,尽管他年事已高。
我很想谈谈他和他的一生。我在为他写点颂词,准备私下出版送给朋友、家人和生意上的熟人。大多数人认为我父亲不可战胜、麻木不仁还脾气暴躁。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了解他心爱的人遭到打击时他是多么的难受。
放心好啦,若您没有时间回信我也能理解。
致礼!
1945年威夸依克高中的塞莫尔·“瑞典佬”·利沃夫

要是其他什么人来和我谈为他父亲写颂词的事,我会祝他好运,然后自己躲得远远的。但有一些理由驱使我当即就回信表示愿意效劳。第一条就是瑞典佬利沃夫想见我。也许有点可笑,进入老年了,见到他在信末的签名,满脑子还涌现出他在场上场下的情景。那是五十年前的事了,魔力依然不减。记得那一年瑞典佬首次同意加入球队,我自己每天都到运动场看橄榄球训练。他在篮球场上已是灌篮高手,没人知道他是否在橄榄球方面也同样神通广大,直到有一天教练孤注一掷,逼迫他上场。我们曾在市联赛中输得一塌糊涂的球队一次、两次、有时甚至一场中三次触地得分,大家都把球传给瑞典佬。五六十个小伙子站在场边观看他:头戴皮盔、身穿褐色运动衫,上面有橘黄色的11号字,正为大学队与JV队的比赛卖力。大学队的四分卫勒夫逖·拉文索一次次的传球(拉—文—索传给利—沃—夫!拉—文—索传给利—沃—夫!这有节奏的叫喊总能将我带回瑞典佬的鼎盛时期),而JV的队员全线防守不让瑞典佬每次都得分。我已六十岁了,看法已与少年时不完全一样,但那时的幻觉从未完全消失。如今我依然忘不掉瑞典佬:被人推拉、压倒在地,喘不过气来,慢慢爬起,用力摆脱纠缠,抗议似的抬头望着暗淡下来的秋季天空,发出悲怜的叹息,毫发无损地走回混战的人堆。他得分时,是一种光荣;而被人揪抓、压在地上,只是站起身来摆脱了事,则是另一种光荣,哪怕是在混战之中。

终于有一天我也享受到这荣耀。我在十岁以前从未有过了不起的事,和场外其他人一样。要不是由于杰里·利沃夫的关系,瑞典佬也不会注意到我。杰里近来把我有点当做朋友,虽然我难以相信,瑞典佬肯定注意到我常在他家转悠。1943年秋天的一个下午,天色已晚,他接过拉文索的一个传球后被JV队的全体队员压在地上,教练急忙吹哨宣布结束比赛。瑞典佬小心翼翼地动了动肘,一瘸一拐地跑下场来,看见我和其他男孩在一块,他对我嚷道:“逃学鬼,篮球从不像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