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第4/8页)

她不来看我们对我来说没关系。我不希望人们来。我没有时间招呼他们,我变成了一个暴躁的管家婆—给地板打蜡,连擦碗布都要烫,这样做是为了远离一种耻辱(母亲的病情恶化是影响我们的唯一耻辱)。我这样做是为了显得我和父母、弟弟、妹妹在普通的房子里过着正常生活,但是一有人踏进家门看见我母亲,情况就变了,他们可怜我们。这是我不能忍受的。

我获得了奖学金。我不能再待在家里照看母亲和其他一切了。我去读大学了。大学在艾尔弗莱达住的城市。过了几个月她请我过去吃饭,但是我去不了,因为除了星期天,我每天晚上都在工作。我在市中心的市图书馆、大学图书馆工作,两个图书馆都是开到九点钟。后来过了些日子,冬天的时候,艾尔弗莱达又叫我去,这次是星期天。我说不能去,因为要去听音乐会。

“啊—约会?”她问。我说是,但是当时这不是真的。我是和另一个或两三个女孩去大学礼堂,听免费的星期天音乐会,我们抱着渺小的希望,想遇到一些男生。

“那你什么时候要带他来呀,”艾尔弗莱达说,“我很想见见他。”

到了年底,我确实有人可以带去见她了,事实上我是在音乐会上遇到他的。至少,他在音乐会上见过我,给我打电话约我出去。但是我绝不会带他去见艾尔弗莱达。我绝对不会带我的任何新朋友去见她。我的新朋友会说,“你读过《天使望故乡》吗?你一定要读。还有《布登勃洛克一家》呢?”他们和我一起去看电影协会引进的《禁忌的游戏》和《天堂的孩子》。和我交往、后来订婚的男孩带我去过音乐大厦,你在那里午休时可以听唱片。他向我介绍了古诺,因为古诺我爱上了歌剧,因为歌剧,我爱上了莫扎特。

艾尔弗莱达在我的住处留信息让我回电话,我没有回。那之后她再也没有打电话来。

她还是为报纸写东西—我偶尔看过她写的有关皇家道尔顿小雕像、进口姜饼或蜜月睡衣的狂想曲。很可能她还在回复来自弗洛拉·辛普森主妇俱乐部的信,仍然在嘲笑它们。既然我住在城市,就很少看原来对我来说是城市生活中心的报纸了—在某种程度上,它甚至也是六十英里以外我们家庭生活的中心。像艾尔弗莱达和霍斯·亨利那种人的笑话和不由自主的虚伪,现在对我来说是有伤风化和枯燥无味的。

我并不担心碰上她,虽然这个城市并不大。我从来不去她在专栏里提到过的商店。我也没有理由经过报社大楼,而且她住在城南某处,离我的住处很远。

我也不认为艾尔弗莱达是那种会出现在图书馆的人。“图书馆”这个词很可能让她撇撇大嘴,戏仿出惊愕的样子,就像她过去在我们家对着书架的表情那样—那些书不是在我那个年代买的,有些是我父母小时候学校的奖品(有母亲用漂亮拘谨的字体写着婚前的名字),根本不像从商店里买来的书,而是房子里的摆设,就像窗外的树木不是植物而是扎根在地上的摆设。《弗罗斯河上的磨坊》、《野性的呼唤》、《密得洛西恩监狱》。“很多大手笔写的东西,”艾尔弗莱达说,“我敢说你不会经常读的。”父亲说对,他的确没有,用不予理会的,甚至轻蔑的语气赞同她的说法。某种程度上他是在说谎,因为他有时间的时候,的确偶尔会仔细研究它们的。

对于我真正在意的东西,我希望再也不要说那样的谎言,再也不要表现出那样的轻蔑。为了不那样做,我最好还是离过去认识的人们远点。

第二个学年结束时,我要离开大学了—我的奖学金只有两年。不要紧—反正我打算当作家。而且我要结婚了。

艾尔弗莱达听说了这事儿,又和我联系上了。

“我想你一定是太忙了,没有给我打电话,或许是没有人把我的信息转达给你。”她说。

我说也许是我一直在忙,或者是他们没有把信息转达给我。

这次我同意去看她。一次拜访不会让我承担什么,因为我将来不打算住在这个城市。我选了个星期天,期末考试刚刚结束,我的未婚夫要去渥太华工作面试。那一天天气晴朗—是五月初的时节。我决定走着去。我从来没有去过杜达斯街以南或阿德莱德以东,所以这个城市有些部分对我是完全陌生的。北面街道能遮荫的树木刚刚长出叶子,丁香树、修剪过的山楂树、郁金香花圃都开花了,草坪像清新的地毯。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发现自己走在完全没有树荫的路上,路边的房屋离人行道还不到一臂远。这里的丁香树—到处都是丁香树—是灰色的,好像被阳光晒褪了颜色,也没有什么香气。这些街道上,房屋是窄窄的公寓建筑,只有两三层楼—有些是实用主义的装修,门边一圈砖做装饰,一些窗子拉了起来,松弛的窗帘垂到窗台上。

艾尔弗莱达住的房子不是公寓。房子的整个楼上都是她的。楼下,至少是楼下的前面部分,已经成了商店,关着门,因为是星期天。那是一家二手货商店,从肮脏的前窗可以望见很多平淡无奇的家具,堆放着一摞摞的旧餐具和其他器皿。唯一吸引我注意的是一只蜂蜜桶,非常像我六七岁时带午餐去学校用的那个,有蓝天和金色的蜂巢。我能记得读了无数遍它侧面写的字:

所有纯蜂蜜都会结晶。

我不知道“结晶”是什么意思,但是我喜欢它的发音。显得很华丽和美味。

路上花的时间比我想象的要长,我很热。我原以为艾尔弗莱达请我吃午餐不会像家里周末的晚餐那样,但在我上楼梯的时候就闻到了煮肉和蔬菜的香味。

“我以为你迷路了呢,”她在上面嚷着,“我正准备组织救援队呢。”

她没穿背心裙,穿着脖子上系有一个松垮蝴蝶结的粉色上衣,掖在棕色的褶裙里。头发不再是光滑地盘起,而是剪得很短,贴在脸周围,呈有点儿发红的深棕色。我记得她的脸是瘦削的,有夏季日晒后的颜色,现在变得丰满了,还有些松弛。抹的化妆品在皮肤上很显眼,像中午阳光下的橙粉色油彩。

但是更大的变化是她装了假牙,颜色统一,稍微填满了嘴,给她原来热切、急躁的表情增添了几分忧虑。

“啊—你发福了,”她说,“你以前多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