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奔马 第三十三章(第4/4页)

20烛光的电灯从天花板洒下了昏黄光晕,发出恍若标本花一般的黄色。自睁开睡眼后,包围着身体的寂寞和毛骨悚然的阴暗情绪(有生以来,阿勋还从未感受过这种不可理解的情绪),便一直在这灯光下飘荡着久久不散。

担任牢房值班的看守穿着麻底草鞋走近了走廊,阿勋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脚步声,已经来不及闭上眼睛,与看守那正从横开着的细长监视孔里窥视着自己的目光猛然撞在了一起。

“快睡吧!”看守嘶哑地道了一声后便离去了。

春天就要来了。

母亲常来这里,虽然可以送些东西,但怎么也不准见面。从母亲的来信中,阿勋得知本多承担了辩护律师,便写了一封长长的回信,表示对此喜出望外,但如果不把全体同志放在一起进行辩护的话,自己将予以拒绝。那个回信始终没有来。也没能进行理当准予和本多进行的会面。母亲来的信件也被到处用墨汁涂抹。被涂抹掉的部分,或许就是阿勋最想知道的同志们的消息了。阿勋反反复复地看着,可被涂抹得黑糊糊的那几行里,还是一个字也认不出来,前后的文脉显然也连接不上。

终于,阿勋给自己最不愿写信的人写了信。他在写信时尽量抑制着感情,用不致引起麻烦的文言体,向由于捐款而肯定受到了法官调查的佐和写信,希望他能在良心的呵责下提供某种方便。因为始终没能得到佐和的回信,阿勋的愤怒又加上了阴郁的成分。

阿勋没等母亲回信,便给本多写了一封经由家里转交的长长致谢信。在信中,阿勋热切地希望本多能为全体同志进行辩护。这次很快就收到了回信。本多用周到的文言体表示体谅阿勋现在的心境,认为既然准备接下这个案子,也就不吝惜为全体同志进行辩护了,只是适用于少年法的人另当别论。再也没有比这封信更能给狱中的阿勋带来力量的了。对于阿勋想由自己一人承担所有罪责,以免连累其他同志的要求,本多在信中答道:

我能够理解你的这种心情,可审判和辩护都不可感情用事。悲壮的心情绝不可能持久,因而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平心静气。你是精通剑道的人,所以我认为你能够理解我想说的意思。一切都交由我来处理(我也正是为此而存在的),你只需注意身体健康,耐心度过狱中的时日。运动时间请尽量锻炼身体。

这封回信打动了阿勋的心。本多清晰地看到,如同晚霞在一点点地褪色一样,阿勋内心里的悲怆感也在不断地褪色。

看来,和本多的会面也不可能被允许了。一天,阿勋对一个善于体谅人的预审法官若无其事地问道:

“到底什么时候才准许会面?”

刹那间,预审法官显出一副不知是否该说的踌躇表情,最后还是这样说道:

“要等禁止接见的规定解除以后。”

“是谁规定禁止接见的呀?”

“是检察院。”预审法官自己也从话语中听出了对那种处置感到不满的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