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类的邪恶

当你承认自己卑微的时候,正是你应当自豪的时候。

——威廉·罗

《严肃的呼召》,第十六章

上一章的众多例证说明,爱有可能给被爱者带来痛苦,不过,只有当被爱者需要改变自我、变得全然可爱时,这种情况才会发生。那么,我们人类为何需要改变呢?对此,基督徒的答案是,因为我们随从自由意志,极其败坏,这个答案众所周知,不必赘述。然而,要将该道理应用在现实生活中,应用在现代人身上,甚至现代基督徒身上,却绝非易事。当年,众使徒讲道时,认为听众(包括异教徒在内)应该真正认识到人类理应承受神的烈怒。异教宣讲的神秘理论企图削弱这一认知,起源于欧洲的某些哲学则扬言,人类可以免受永远的刑罚。在这种背景下,基督教福音成了大好的消息。它所传递的信息是,“尽管人类道德败坏,却仍能得到心灵的医治”。然而,今天,基督教却不得不先对人类灵魂的症结进行诊断,然后才宣讲如何医治,对于基督教本身而言,这不啻为一个坏消息。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个。首先,一百多年来,我们一直过于关注一样美德——“仁慈”或者“慈悲”,不过,对于什么是真正的良善,什么是真正的邪恶,我们当中的大多数人毫无概念。这种失衡的道德观屡见不鲜,在以往的各个时代,人类也曾偏爱某些美德,却对其他美德异常无知。如果说人类认为有一样美德要以牺牲其他美德为代价的话,这便是“仁慈”;每个基督徒都必须以厌恶的心情反对一种做法,那就是打着“人道主义”和“慈悲为怀”的旗号把良善扫地出门,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暗地里鼓吹“人性残忍”。真正的麻烦是,我们在缺乏充分依据的情况下,便轻而易举地把“仁慈”纳入自己的品德列表。如果此时此刻没有受到激怒,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很“仁慈”。因此,尽管人具有种种邪恶的本性,却极容易进行自我安慰,满脑子都是“我的心十分端正”、“我连一只苍蝇都不会去伤害”,然而,事实上,他从未对自己的同类做出半点牺牲。我们认为自己很善良,其实我们不过是沾沾自喜:从这个基础上讲,要认定自己温和、纯洁、谦卑,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第二个原因是心理分析对公众心态造成的影响,尤其是所谓“压抑”和“抑制”理论,这些理论让人们以为,羞耻感是危险的、有害的。为了克服羞耻感,克服隐瞒的欲望,我们费尽心机,因为,无论是人的本性还是人类传统,都习惯于把这两者跟懦弱、不洁、谬误、嫉妒联系在一起。我们接受的教育是“把事情公开”,不是出于谦卑,乃是因为这些“事情”稀松平常,根本不会引发我们的羞耻感。不过,只有当我们产生羞耻感时,我们对自己的认知才是唯一正确的,否则,基督教便成为谬论了;就连异教团体也将“羞耻感”视为灵魂的深渊。为了根除羞耻感,我们不惜破坏自己心灵的壁垒,并且像特洛伊人推倒城墙、引木马入城时一样喜不自胜。我认为,人类的当务之急便是重建羞耻感。把除去伪善的诱因当作除去伪善本身,实乃不智之举:沦陷于羞耻之下的“坦诚”其实是十分廉价的。

恢复古老的羞耻感对基督教信仰至关重要。耶稣基督深信,人类是恶的。我们属于基督要拯救的世界,然而,如果我们没有真正认识到他的看法是正确的,就无法听取他的训导。换言之,我们缺乏理解基督训导的先决条件。一旦人类缺少犯罪感,即使成了基督徒,也注定对上帝怀有某种怨恨,就像我们怨恨一个莫名其妙发怒的人一样。比方说,牧师在宣讲如何悔改,一位垂死的农夫回应道:“我到底怎样伤害了上帝?”我们当中的大多数人会暗自同情这位农夫。这里,我们遇到了问题的关键。我们对上帝所犯的最大错误便是对他置之不理。为什么他不能把尊重还给我们?为什么上帝不能执行这条至理名言——“我活着,让别人也活着。”在芸芸众生面前,上帝有什么必要“发怒”?要知道,上帝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做到良善呀!

此时此刻,如果一个人真正产生了犯罪感(这样的时刻在我们一生当中简直是少之又少),便会戒绝一切亵渎上帝的言词。犯罪感乃是这样:我们用人性的弱点来解释自己的许多行为,但是,我们意识到自己的某种行为解释不通,我们的朋友都不会做出这种丑事来,甚至像X先生那样十足的无赖都会为此感到羞愧,我们绝不敢把这种行为公之于众。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我们才能确知,透过这种行为暴露出来的个性为所有人,也应该为所有正直的人所唾弃。如果人类之上存在神灵,那也将为他们所唾弃。如果上帝对我们这种行为并没有深恶痛绝,那上帝就不是好上帝了。我们可不希望上帝这样,这就好比希望普天之下所有人的鼻子都坏掉,就无法感受干草、玫瑰和海洋的迷人气息就再也不能令我们愉快,因为我们自己的呼吸是恶臭的。

如果我们只是口里承认自己败坏,便会将上帝的惩罚视作残暴的条例;一旦我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败坏,才会将上帝的惩罚视作上帝良善的必然结果。如我所言,认识自我的时刻产生真正的洞察力,要确实理解基督教信仰,就必须保持这样的洞察力,挖出复杂伪装下面隐藏的难以饶恕的恶行。当然,这并不是什么新鲜道理。在这一章,我并不打算探讨那些宏大的主题。我只是试图让我的读者(以及我本人)跨过这座“笨人桥”,接触一个初学者难解的问题——迈出第一步,出离愚人的乐园和全然的虚幻。不过,在现代社会,虚幻仍在滋生,并且茁壮成长,因此,我必须小心谨慎,才不会令现实显得难以置信。

1.我们容易被事物的表象所蒙蔽。如果用Y先生来指代那些大家所公认的体面人物,我们会认为自己不比Y先生差多少,至少比那个令人讨厌的X先生强得多。实际上,我们可能是被表象蒙蔽了。别太过自信,你的朋友不一定认为你跟Y先生一样好。事实上,你拿Y先生当参照物的做法本身就非常可疑:他可能比你自己和你圈子里的朋友都优秀很多。至于Y先生的外表具有多大欺骗性,那是Y先生和上帝之间的事情。你是否觉得这是个把戏,因为我可以对Y先生和其他人讲同样的话。然而,这恰恰是问题的关键。无论我们每个人看上去多么圣洁、多么自负,我们都不得不拿别人的外在表现“当作行为样板”:我们很清楚,其实,那个人里面的某些品性十分恶劣,比他在公开场合最疏忽的表现和最散漫的言词还低下许多。例如,你的朋友忽然显得吞吞吐吐,此时,你作何感想?我们从来不曾将全部真相和盘托出。我们可能会承认一些丑陋的事实——承认最卑鄙的怯懦或是最不堪、最乏味的不洁之念。这种承认本身也许表现为虚伪的一瞥,或者唐突的幽默,所有这些小花招只能让你自己远离事实。没人猜得出你对这些行为多么熟悉,或者说你的心跟这些行为多么契合,这样的行为在你里面到底占多大的份额。你从心底渴望自己是一个热心良善的人,然而,只有在你开口叙述这些行为的时候,你才发现,原来它们一直梗在你心里,显得那么怪异,跟你余下的自我那么格格不入。我们常常把习惯性的恶行当作例外行为,当作突发性错误,认为它们有悖于我们的优秀品德,并且常常把这种看法挂在嘴边,就像一个糟糕的网球选手,总是抱怨自己“发挥失常”,其实他发挥得再正常不过了,反过来,他又总是把偶然的成功当作自己的正常水平。我们无法讲出自己的真实情况,依我看,这倒并非我们有意犯错,乃是因为我们里面充满了轻蔑、嫉妒、淫乱、贪婪和自满,这些念头绝不肯化为言语暴露出来。关键在于,我们的言语一向具有局限性,我们不应该误以为它能充分坦白我们里面的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