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家人好

“嗯,我知道这好像挺滑稽,”那个年轻人在制图板前站起身子说,“可是我想我们还没有互相正式介绍过。我叫丹·罗森塔尔。”他个子高,块头又大,他的面孔说明了他很腼腆。

“比尔·格罗夫。”握手时我告诉他,然后我们都装做安定下来。我们刚进雷明顿·兰德公司,被安排坐在同一个玻璃格子间里,这是在迷宫般的十一楼,光线明亮,人们都压低声音说话。时间是一九四九年春天,地点是纽约。

丹·罗森塔尔的工作,是为公司的“对外宣传刊物”设计和画插图,这份刊物是份华而不实、让人无法卒读的月刊,名为《系统》,我的工作是为这份刊物撰稿并编辑。在做着他的工作中最精细的部分时,他好像也能说话、聆听,我很快变得会几个钟头乃至几天不去理会工作,所以在他那张清清爽爽的制图板和我的一贯让人泄气、放得乱七八糟的办公桌之间狭小的空间里,我们开始几乎一直会你说一句,我说一句。

那年我二十三岁,丹比我大一岁左右,他说话带着一种生硬、低沉的亲切感,似乎保证他将永远是个好伙伴。他跟他的父母和弟弟住在布鲁克林,“前面一拐就到了科尼岛,这样说,能给你一个概念。”他最近刚从库珀联合学院的艺术学院毕业——这所学院不收学费,但是因为挑选学生极为严格而出名,我听说录取比例为十比一,问他是不是这样,他说他不知道。

“那你是在哪儿上的学,比尔?”他问,这一直是个让人难堪的问题。

我退伍时,美国大兵权利法案[1]提供的大好机会摆在眼前,但是我居然没有利用——我永远都不能完全想通是为什么。部分是害怕:我上高中时成绩糟糕,在部队里,测我智商为109,我不想再冒着失败的危险。部分是自负:我计划尽快成为一名职业作家,那让上四年大学似乎耽误事,是浪费。另外还有第三个因素——这要费很大劲才能解释清楚,但是可以用一种极为简化的方式讲出来,比害怕和自负的那些话容易讲——在被问到我为什么没上大学时,我的回答颇为经常是:“我得照顾我妈妈。”

“哦,那就太糟糕了。”丹·罗森塔尔面带担心地说,“我是说,你错过上大学太糟糕了。”他好像考虑了一阵子这件事,一边用一枝细细的画笔来回描,那里笼罩着清新的香蕉油[2]味,格子间里他那侧,一直有这种气味。后来他说:“不管怎么样,如果美国大兵法案给被抚养的妻子和孩子发补助,干吗他们不给被赡养的母亲发补助?”

我从未深入考虑过这件事;更糟糕的是,我从来没想到过这件事。可是不管我回答得有多么前言不搭后语,含糊其词,都没什么关系,因为他在我自传中的黑暗地带,又发现了一处沼泽区。

“你现在结婚了吗?”他说。

“嗯哼。”

“那,谁去照顾你妈妈?还是你吗?”

“没有,她——嗯,她现在基本上恢复过来了。”我说,那是扯了个谎话。

我知道他不会再追问,他也的确没有,办公室友谊使得他不可能那样。不过我在紧张地翻看《系统》的稿件时,也知道从现在开始,在丹·罗森塔尔旁边,我得看好自己的嘴巴。

从我记事起,我妈妈就靠离婚赡养费生活。我爸爸一九四二年去世后,什么都没给她留下。刚开始,她做过几份没面子的辛苦工作——在一家研磨透镜的作坊干活,在生产百货商店用的人体模型的租金低廉的大通间工厂里干活——但是像那种工作,令人痛心地不适合一个糊里糊涂、快速衰老、经常变得歇斯底里的女人来做,她经常自以为是雕塑家,至少像我自以为是作家一样认真。我入伍那段时间,她作为“A类被赡养人”得到了一点实惠,但是不会很多。有一阵子,她跟我姐姐一家住在长岛的郊区,可是在那座不快乐的房子里,出现了个性冲突,很快导致她回到纽约——也就是到了我身边。我姐姐给我写过一封信来谈这件事,似乎这件事情微妙得无法在电话上谈。她解释说她丈夫觉得跟岳母同住的“观点”理论上挺合理,实践起来却困难重重,还说她相信我能够理解。

所以就那样开始了。我妈妈跟我靠我挣的很少一点实习期工资生活,我先是在一份行业刊物,然后在合众社当改稿编辑,我们一起住在哈德逊街的一套公寓里,那是她找到的。除了有种噬心的感觉,即对一个年轻男性来说,这不能算是一种具有冒险精神或者吸引人的生活方式,我一开始感觉挺舒服。我们相处好得让人吃惊,可是话说回来,我们一向都相处得不错。

在整个童年阶段,我都佩服她把金钱问题不当回事的做法——也许有甚于佩服她对艺术的不懈追求,或者她如此频繁地唤起我对她的爱,那一点让她在我眼里显得不同寻常,觉得她挺不错。如果我们偶尔被租住的地方赶出来,如果我们很少有穿得出去的衣服,有时会挨饿两三天,等着我爸爸每个月的支票,那种艰辛,只是加强了她躺在床上大声给我和我姐姐阅读《远大前程》时甜蜜的痛苦感。她具有自由精神,我们具有自由精神,只有一个由债权人或者“像你爸爸那种人”组成的世界,才不懂得欣赏我们生活中的浪漫。

现在,她经常向我保证说这样安排只是暂时的——她肯定很快就会找到办法“重新站稳脚跟”——可是随着一个又一个月过去,她根本不去努力,也不去制订什么合理计划,所以我开始失去耐心。这完全没有意义。我不再想听她滔滔不绝地说话,也不想跟她一起哈哈大笑;我觉得她喝酒喝得太多,发现她小孩子气,而且不负责任——这是我爸爸说过的两方面——我甚至不想去看她:小个子,背驼,穿的是有品位却从来不是很干净的衣服,黄灰色的头发稀疏,乱糟糟的,嘴部肌肉松弛,一张脸上要么是闹脾气,要么是兴高采烈的样子。

她的牙齿好多年都有毛病,不好看,而且开始疼。我领她去了北诊所,那是格林威治村一座古老的小小的三角形砖制标志性建筑,据说是纽约最古老的免费牙医门诊处。一位和气的年轻牙医给她做了检查,跟我们说她的牙得全拔了。

“哦,不!”她叫道。

没办法在这家门诊处做拔牙手术,他解释说,可是如果她去那位医生在皇后区的私人诊所,他可以在那儿给她拔牙,并给她做副假牙,只收正常费用的一半,因为她是这边的门诊病人。

就那样说定了。我们坐火车去杰麦卡,我一直陪着她,听她在每次被拔掉一颗牙时,都发出咕咕哝哝的声音,浑身发抖。看着那位医生把一颗又一颗丑陋的牙齿放到他的小瓷盘子里,让我脚趾收紧,头皮发麻。看着可怕,但是奇怪地也令人满足。一颗,一颗,随着每颗牙齿带着血掉到盘子上,我想,一颗……一颗……一颗。她又怎么能把这当作浪漫之事?也许到现在,她终于能够接受现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