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2/3页)

“这可是另一回事,”他笑了。

“要是你真把它给卖了,你想可以拿到多少?”

“哦,一百块钱吧。照眼前的价钱,至少该有这数目。”

“乖乖!我真希望你能卖掉它!”

“这钱来得容易,呃?”他跟着得意地说。“我两天工夫就把它写成的。这是说五十块钱一天哪。”

他巴不得把自己写好的短篇小说念给罗丝听,可就是不敢这么做。他打定主意,要等到有几篇刊出后才拿给她看,那时候她就可以明白,他在干些什么事。另一方面,他继续苦苦用功。他这一回在思想领域中作着惊人的探险,冒险精神可从没如此强烈地吸引过他。除了原来的代数书以外,他还买了物理学和化学的课本,用心做习题和证题。他不加怀疑地接受实验室里得出的结果,他那强有力的想象力使他能看到化学药品的反应,比一般学生在实验室里看得还要明白。马丁翻阅着这些厚厚的书本,对事物的本质得到了不少线索,不由得怔住了。他一向以为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回事,如今可在理解这世界的构造,以及力和物质的作用和相互作用了。有些他所习知的事物的原理,在他脑海里接二连三而自然而然地出现了。杠杆和起重装置叫他着迷,他回想到海船上的木梃、滑车和辘轳。航海的原理,靠了它船只可以毫无差错地在没有路线的洋面上循着航线直驶,他也弄清楚了。风暴、雨和潮汐的秘密都暴露了,而贸易风的成因叫他想起,自己的那篇写东北贸易风的文章怕写得太早了吧。无论如何,他明白,如今他准可以把那篇东西写得更好。一天下午,他跟阿瑟一起上加利福尼亚大学去,屏住了呼吸,怀着信徒的敬畏心理,参观一间间实验室,看到实物试验,听到一位物理学教授对几班学生讲课。

然而,他并不忽略写作。短篇小说一篇接一篇地从他笔底下流出来,他还进一步写些形式比较简单的诗——他在杂志上看到的那一种——然而,他被冲昏了头脑,竟然浪费了两个星期,用无韵诗体写了一出悲剧,他把它接连投过五六家杂志社,都被很快地退回来,这叫他愣住了。接着,他发现了亨莱,就模仿《病院素描》,写了一组用海洋做题材的诗。这是些简单的诗,写的是五光十色的浪漫冒险生活。他把它们唤作《海洋抒情诗》,自以为是自己到那时为止最出色的作品。这组诗一起三十首,他花一个月写成的,每天完成了规定的短篇小说写作工作后写一首,他这一天的工作实在等于一般成名作家一个星期的工作呢。他觉得这种辛苦的劳动根本无所谓。这根本算不上辛苦的劳动。他到底会发言了,多少年来,他的嘴一向不善于表达,叫多少美丽、奇妙的话积压在肚子里,如今可像一股狂暴有力的浪潮般全奔放出来啦。

他不肯把《海洋抒情诗》给任何人看,连编辑先生们也不给。他对编辑不信任了。然而,他不肯把《海洋抒情诗》拿出去的原因也不是为了不信任。他觉得它们实在太美,一定要把它们留着,等到那个遥远、光荣的日子来到,那时候他胆敢把自己写好的东西念给罗丝听,跟她一起欣赏。为了那个日子,他才把它们留在手边,一遍又一遍地朗读着,直到背得出来。

在醒着的每一刹那,他生活着,在睡着的时候,他也生活着,他的主观意识在那失去知觉的五个钟点里奔放不羁地活动着,把当天想过的念头和发生过的事交织在一起,变成奇形怪状而不可思议的东西。实际上他一刻也没有休息,换了一个差一点的身体,或者一个不太健全的头脑,准会全部垮台,爬不起来。他傍晚去拜访罗丝的次数也愈来愈少了,因为眼看六月快要来到,她那时候就要得到学位,结束大学生活了。文学士!——他一想到她的学位,就仿佛她正从他身边跑开去,快得追都追不上。

她每星期留一个下午让他去看她,他因为到得晚,时常留着吃了晚饭,饭后听了音乐才走。这些日子是他的大喜日子。那座房子里的气氛,跟他自己住的地方那么天差地远,加上跟她亲近的那种福分,使他每去过一次之后,更加强了向上爬的决心。尽管他内心里蕴藏着美,还怀着强烈的创作欲,他奋斗的原因实在还是为了她。他本来是,也永远是个恋人。他把其他的一切都从属于爱情。比他在思想领域里的冒险更伟大的是他的爱情的冒险。世界本身之所以奇妙,并不是由于那些在不可抗拒的力的推动下组成这个世界的原子和分子的关系;使它奇妙的是这个事实:罗丝就生活在这世界上。在他半辈子所认识的或者梦想到的人当中,她是最奇妙的人啦。

然而,她是那么遥远,这一点老是叫他泄气。她跟他距离得如此遥远,他不知道怎样去接近她。他对自己同阶级的娘儿们一向是得心应手的;可是他就从没爱过她们当中的哪一个,现在呢,他却真正爱上了她,并且,她还不仅仅是属于另一个阶级的人。就凭他这份爱,他把她捧上了三十三天,超然于所有的阶级之上。她是个超凡脱俗的人,离开别人如此遥远,叫他不知道怎样用恋人的那一套方式去接近她。不错,他学到了知识和语言,他在一步步地挪近,会讲她的那套话,还发现了共同的想法和爱好;可是这还不能满足他这个恋人的热望。他这个恋人的想象力把她神圣化了,太神圣化、太精神化了,使她不可能跟他自己这个具有肉身的人发生任何关系。正是他自己的爱情,把她从自己的身边一把推开,使她成为仿佛不可能追求的对象。正是爱情,使他不能得到爱情本身所想望的唯一的人。

后来,有一天,他们之间的那道鸿沟上,忽然有一会儿架起了桥梁,自此以后,尽管这鸿沟还存在,却愈来愈窄了。他们那回吃了些樱桃——颗儿大、滋味好的黑樱桃,里头的浆汁颜色像红葡萄酒。随后,她给他朗诵《公主》的当儿,他偶然看到她嘴唇上的樱桃渍。这一刹那,她的神性给粉碎啦。原来她也是个肉身,大不了是个肉身,跟他自己的肉身,或任何人的肉身一样,也受肉身的一般规律支配。她的嘴唇跟他的一样是血肉做成的,樱桃染黑了他的嘴唇,同样也染黑了她的。如果她的嘴唇是这么样,那她浑身上下也都这么样啦。她是女人,从头到脚是个女人,跟任何女人都一样。他恍然大悟了。这是个启示,叫他不禁目瞪口呆。好像他看到太阳打天上掉下来,或者大家顶礼膜拜的圣物给玷污了似的。

他接着认清了这回事的重大意义,心房就怦怦地跳,怂恿他去争取做这女人的情人,这女人并不是什么从别的世界里来的天仙,实在也不过是个女人,嘴唇也会被樱桃染上颜色。这个想法真大胆,叫他发抖;可是他的整个心灵在欢呼,理智在得意洋洋地高歌,叫他放心,他想得正对。他思想上所起的这种变化,她一定也觉察了几分,因为她顿住了不念下去,只顾抬头望着他,脸上笑盈盈的。他的视线从她的蓝眼睛上往下移,移到她的嘴唇上,一看到那樱桃渍就叫他差一点发狂。他的胳膊差一点刷地朝她伸出去,一把搂住她,像他从前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时那样。她仿佛朝他冲着身子,期待着,他用尽全部意志的力量才克制住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