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林(第2/2页)

和高更一样,我也想让动物吃掉我的尸体,毕竟尸体和残骸只有一线之差。我和红木林里的其他物种一样,都是动物。没听说过鹿死后也需要防腐、需要棺材和石碑等行头;它是自由的,想死在哪里都成。我一生都在食用其他动物,我也想把自己奉献给它们,大自然终于给了我一个机会。

马蝇在十英里之外就能闻到尸体的味道,会首先赶来赴宴。它们在我的尸体上产卵,一天之内就能孵化出蛆虫。新生的肉蛆径直钻入我的体内,一边进食一边呼吸,一点儿不会被我的腐败组织妨碍到。自然造物果真奇妙。

如果你对其他更尊贵的来宾感兴趣,请让我向你介绍美国的象征——秃鹰。秃鹰生来就是清道夫,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饕餮腐肉的机会。它们用锐利的喙撕下我的肉,叼在嘴里飞向天空。

我的尸体也会招来林子里的黑熊。黑熊是杂食动物,虽然偏好鱼和年幼的麋鹿,但也不介意食用腐尸,比如我。

其他动物享用完我的尸体,皮蠹才最后登场。这种毫不起眼的甲虫喜欢吃羊毛、羽毛、毛皮,具体到我的身体,它们还吃干皮和毛发。

如此一来,腐败的过程造就了一场盛宴。我的尸体不再是令人作呕的一摊腐肉,而是生命的源泉,分解后创造了新的生命。我是生态系统中小小的一个齿轮,是伟大的自然造物中一个短暂的存在,这就是我最珍贵的价值。

我们都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尾。我害怕活着,但我选择不去死。

我在西风工作时很孤独,但就像克里斯把一个35年的椰子当支柱,我的精神支柱是友情。我的朋友既不在旧金山,也不在洛杉矶,但他们就在那儿,和我爸妈一样深深地爱着我。那时我还不太清楚自己人生的价值,但我知道我不想让他们重蹈我的覆辙,曾经的我对死亡似懂非懂,只能徒劳地猜测那个购物中心的小女孩究竟怎么了。

我走出森林,在拐角处见到一大片野花,我从未想到花的颜色能如此鲜艳。

走回停车场后,我仍沉浸在思绪中,一不小心撞到一个女人,这可是我几个小时以来遇上的第一个人。她向我问路。“以前都是我丈夫带路,”她有些抱歉地说,“他去年去世了,有时我真不知该拿自己怎么办。”

我们两人聊了一会儿,关于死亡、火化,以及我们消极对待死亡的文化。在她的要求下,我描述了她丈夫在火葬场需要经历的一切。“能知道这些,我感到心里痛快多了,”她冲我一笑,“说不清为什么,但我确实觉得心里比以前舒服。很高兴能遇到你。”

停车场里除了我的车,只有一辆破旧不堪的货车,装满了罐头食品和补给。车主是个圆滚滚的女人,正在旁边的草坪上遛一只博美。

“你的狗真可爱。”我钻进车时说道。

“你觉得这就叫可爱,是吗?”她粗声粗气地回答道。

她走到货车边,拿出两只博美宝宝塞到我手里。一只金色一只黑色,像两个浑圆的小毛球。

那天晚上我回到红木旅馆,一天的旅途让我身心疲惫,脸上还带着小狗崽儿舔过后留下的口水。门廊前站着高大俊朗的凯西,一个19岁的男孩,从加拿大一路搭便车来到美国西海岸。

两天后他出现在我在韩国城的公寓里,躺在我身边。他年轻、单纯,足以平抚我脑中的胡思乱想。

“伙计,要是现在有一大盘通心粉或别的什么东西,我肯定吃得一干二净。”他若有所思地说。

“是吗,那就如你所愿。”

“说真的,这太疯狂了,不是吗?我可从没想到能跟你这样的美女有一段艳遇。”

告诉你吧,凯西,一切皆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