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2/4页)

“那就是了,先生,尽管我十分感激您的好意,但我觉得回英国这件事,或许可以作罢。”

我记得这时候房内又是一阵交头接耳。上校则继续点头,仿佛仔仔细细地把诸事重新斟酌了一番。

“也许你说得对,孩子,”他最后回答说,“我真心希望你说的是对的。不过为防万一,你不妨还是跟我回去。反正一旦找到令尊令堂,他们也许会接你回来。谁也说不准的。说不定他们自己也想回英国呢。所以,你觉得如何?咱们俩明天就回英国,然后再看看事情怎么发展。”

“可是您知道吗,先生,恕我多嘴。您知道吗,侦探们都在找我父母,他们可都是最最顶尖的侦探。”

我不太确定上校怎么回答我这句话,也许他只是继续点头。总之,接下来他把身子沉得更靠近我,一只手搭在我肩上。

“听我说。我能体会你此刻的心情。全世界都在你眼前崩溃了。不过你得鼓起勇气。再说,你还有个姑妈在英国,她在等着你,明白吗?你总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让她失望,对不对?”

对着桌上的汤,我对他陈述我记忆里当时他所说的一字一句,我还以为这些往事能逗他笑一下。谁知道他反而严肃地回答:

“我真为你难过,孩子,非常难过。”接着,也许他察觉他误会了我的用意,凑趣地笑了笑,然后以轻松多了的语气说,“我还记得跟你在港边等船。我一直说:‘跟你说,搭船出海一定很有趣,我们可得要好好玩一玩。’而你只能不停回答我:‘没错,先生。没错,先生。没错,先生。’”

接下来几分钟,我就随他回想那天早上在安德森先生的办公室里,在场的人之中有多少人是他的旧识。他提到的人名,没有一个对我有任何意义。后来,上校停了一下,眉头皱了起来。

“至于安德森本人,”他半晌才开口,“那家伙总是让我不安。他就是有点不对劲。老实告诉你,那件事就是有点不对劲。”

一说完这句话,他抬头看着我,身子忽然一震。我还来不及反应,他就赶紧开始谈些别的,把话题引到那趟返英之旅,显然他认为这个部分比较安全。没多久,他就谈起船上同行的旅客、船长及船员、有趣的小事,那些事有些我已经遗忘,有些则根本不曾留意,他说到有趣之处便兀自发笑。他说得愉快,我也在一旁附和,常常假装我也记得他说的事情,好助他的兴。然而随着他这般漫谈往事,我心底却开始有些不悦。他在一件又一件温馨的陈年轶事里,渐渐把我形容得有点不堪。他不断影射我不管在船上哪里,都是畏畏缩缩而闷闷不乐,一丁点的小事就能让我掉眼泪。无疑上校曾经自视为护卫孤儿的英雄,如果事隔这么多年还要撕破这层幻想,我觉得不但不厚道,也没有意义。可是,如我所说,我心中的不悦愈来愈强烈。根据我清晰的记忆,我一下子便安然适应了环境的改变。我清楚记得,我在旅途中非但没有悲伤之情,那海上生活还过得十分兴奋,同时也期待上岸以后的未来。我当然有时会想念父母,不过我还记得我告诉自己,总是还有别的大人可以让我付出爱与信任。事实上,在旅程中就有一干妇人,耳闻我的遭遇,便到我身边赶着安慰致怜,胡缠了我好一阵子,我还记得她们给我的感受,就像在多尔切斯特饭店那夜对上校的不悦。其实我并非如我周遭大人以为的那么沮丧,就我记忆所及,在整个漫长的航程里,独独只有一件事,让我配得上“哭个不停的小鬼”这个头衔,而那还是发生在启程当天。

那天早晨阴霾漫天,四周的水域混浊。我站在轮船甲板上回望港口,回望杂乱的港边景物,船只、步桥、泥屋、暗色的木制船坞、远处上海滩的高楼,一切都在此时淡去,化成一抹灰影。

“还好吧,小伙子?”上校的声音就在耳边,“你觉得你会再回来吗?”

“会的,先生,我觉得我会。”

“难说哦。你一旦在英国安定下来,我敢说你很快就会把这里的一切忘掉。上海是不差,不过,我觉得八年我就受够了,我猜想,你也没必要再多留恋,再多待一阵子,你就会变成中国佬。”

“是的,先生。”

“说真的,好孩子,你真该高兴才对。毕竟你要返回英国了,要回家了。”

就是最后这句话,提到我“要回家了”,让我的情绪一时失控——我记得千真万确——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即便如此,我的泪水里也是气愤多于悲伤,因为我对上校的话厌恶至极。在我看来,我前往的国度,并无一人相识,而渐行渐远的那座城市却蕴含了我所知道的一切。最重要的是我父母还在那里,在港口的另一端,在上海滩高耸的楼影山脉之外某处,我对着海岸做最后的凝望,心想,说不定就在此时会看到母亲——甚至父亲——冲到港边,挥手高呼叫我回去。不过即使是当年,我心底也知道,这种愿望只不过是幼稚的胡思乱想。眼看着那座曾是家园的城市渐渐淡去,我记得我转身面向上校,带着欣喜之色说:“我们应该马上就要进入大海了,对吧,先生?”

那天晚上,我把对上校的不悦之情,藏得滴水不漏。一点不假,直到他在南奥利街搭上计程车,我们互道再会,他始终满怀愉快的心情。一直要等到正好一年之后,他的死讯传来,我才有些愧疚,后悔那夜在多尔切斯特饭店没对他好些。他毕竟曾经有恩于我,而且在我看来,他是位正人君子。不过我也只能说,他在我人生里所扮演的角色——我无法否认他与当时发生的事情密不可分——会永远在我的记忆里定型为一个褒贬互见的人物。

华尔道夫饭店一事过后,有三至四年之久,莎拉·亨明斯与我没有任何接触。我记得这段日子里,有一次我在梅费尔区的某个鸡尾酒会上看到她。那次聚会上人很多,可是我没认识几个,所以决定先离开。我朝大门挤过去,发现莎拉·亨明斯正在与别人聊天,就挡在我往大门的路上。我的直觉反应是绕道而行。不过那一阵子,我又因“罗杰·帕克案”而名声大噪,我好奇之心油然而生,心想亨明斯小姐是否还敢像在华尔道夫饭店一样目中无人。于是我继续往人群里开路,对准方向,想从她面前挤过去。经过她身旁,我看到她的目光转过来认我的五官。她先是脸上一阵茫然,显然在回想我这个人到底是谁,后来我看出她认出来了,但她既不笑一下,也不点个头,又把目光转回跟她聊天的人身上。

其实,这种事情我才懒得去烦,因为那阵子,我手头上正忙着几件难解的案子。尽管当时距我建立今日这般的名声地位,还有好长一段时间,不过那时我已初尝任何稍有名气的侦探所承受的甜美负担。我向来了解,要根除那些行迹最隐秘的邪恶,而且要在恶行即将逃过法眼之际将之清除,固然是重大而严肃的事业,然而我一直要到经历了“罗杰·帕克谋杀案”这类案子之后,才切身体会,能把这类潜伏的坏事清除,对别人有什么样的意义——这不只是指那些直接与案情牵连的人,也指一般大众。于是我变得更加坚决,不让伦敦生活的浮华琐事害我分心。我也渐渐了解,也许我父母就是靠这点才能拥有他们的名声。总之,像亨明斯小姐这类人物,在我那个时期的心思里不会留下什么痕迹,若非那天在肯辛顿花园遇到约瑟夫·特纳,恐怕我早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