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2/5页)

不过,我刚才说奥斯本离开前说的话让我听了刺耳,并不是指他说我多年前嘴上不饶人。其实我不以为然的部分,是他那句脱口而出的评语,说我以前在学校里,可真是怪胎一个。

事实上,奥斯本那天早上为何如此形容我,我至今依然不解,因为我记得我已加入英国的学校生活,跟大家水乳交融。就算是刚到圣邓斯坦的头几个星期,我也没做出什么让自己出糗的事。就拿我到校的第一天为例,我记得我就发现了许多学生站着交谈时,有一套肢体语言——把右手插进背心口袋,说到什么重点,左肩便如耸肩般上下晃动,作为强调。我清清楚楚记得,就在这到校的头一天,我已经把这套肢体语言运用得相当纯熟,没有哪个同学察觉什么异样或者想趁机取笑我。

我就这样胆大心细,迅速吸收其他肢体动作、语句转折、同侪惯常使用的大呼小叫等,至于掌握这个新环境里更深层的主流道德观与礼节,自然不在话下。我当然立刻就明白,我最好不要公开畅谈自己对于犯罪行为与侦查手段的看法——这个在我住在上海的日子里是家常便饭。这个部分我做得十分彻底,即便到了我在圣邓斯坦的第三年,校园里失窃事件频传,全校掀起一阵侦探热,我还是小心翼翼地不沾任何是非,必要时仅虚应一下。无疑也正是心中还残留的这种处世态度,让我在奥斯本来访的那个早晨,不肯多谈自己的“计划”。

然而尽管我想办法藏得滴水不漏,但是在印象中,我在学生时代还是至少有两件事显示我放松了警戒,让别人瞥见我心中的大志。就算在当时,我也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到了今天当然就更不可能这么做了。

较早的那次,发生在我十四岁生日那天。我当时的两个好友,罗伯特·索顿-布朗与拉塞尔·斯坦顿,带我到镇上的茶点铺,享用烤饼与奶油蛋糕。那是个下雨的周六午后,店里座无虚席。于是每过一会儿,就会有满身雨水的镇民走进店里,四处看看,然后对我们投以不满的眼光,仿佛认为我们应该立刻把桌位让给他们。还好老板娘乔丹太太向来对我们照顾有加,在我生日那天下午,我们更觉得有十足的权利占用店里最好的桌位,就在飘窗旁边,窗外还有小镇的广场可以欣赏。那天我们聊什么,我大半忘了;不过等东西吃完,我的两个同伴相互使了几个眼色,索顿-布朗把手伸进背包里,拿出一个包装成礼物的包裹给我。

我动手撕开包装,才发现这个包裹不知道裹了几层,每当我揭去一层,却发现里头还有另一层,我的朋友就会哈哈大笑。这一切都显示,包裹拆到最后,里头的东西恐怕是要开我玩笑的。最后,从包裹里头冒出来的,是一只覆着皮革的盒子,我把小巧的扣片打开,掀起盒盖,里头是一把放大镜。

此时它就在我手上。它的模样这么多年来并没有什么改变;在那天下午之前,那把放大镜早已历尽沧桑。我记得我当时就看出这点,还发现它的放大效果绝佳,而且出奇地沉重,还有,那象牙镜柄有一边完全剥落。有一点则是后来才发现的——上头的镌文要拿另一把放大镜才看得清楚——它是一八八七年于苏黎世制造的。

收到这件礼物,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欢天喜地。我抓起放大镜,把桌上成堆的包装纸扫到一边——我猜我正在兴头上,也不管包装纸有没有掉到地上——立刻用它来端详桌布上的奶油渍。我聚精会神地看,只是隐约听到我两个朋友捧腹狂笑——这个礼物显然就是要调侃我一番。等我抬头,总算感觉到有点尴尬,他们也不好意思地静了下来。这时候索顿-布朗挤出个戏谑的表情说:

“我们觉得,既然你立志要做侦探,你会需要这种东西。”

到了这个节骨眼,我灵机一动,虚应了一下,假装他们这个玩笑开得戏而不谑。不过,我猜想我那两个朋友觉得自己的玩笑开得莫名其妙,于是茶点铺里的气氛再也无法恢复先前那般融洽。

如我所说,此刻那把放大镜就在我眼前。调查“曼纳林案”时我用到它;最近在“特雷弗·理察森事件”里,我又用到了它。放大镜也许不是通俗悬疑故事里必要的装备,不过它用于搜集某一类证据时依然好用,因此我猜想这件罗伯特·索顿-布朗与拉塞尔·斯坦顿送我的生日礼物,我大概还会随身携带好一阵子。注视着它,我心头有个想法:假如我的朋友本意就是要嘲弄我,如今看来,他们嘲弄的是他们自己。只可惜我不可能确定他们心里想的是什么,更无法确定,我心中暗许的志向,在我重重隐藏之下,他们如何窥得一斑。斯坦顿谎报年龄志愿参军,在第三次伊普尔战役(1)里阵亡。索顿-布朗据说在两年前死于肺结核。总之,两人在我到圣邓斯坦的第五年离开了学校,等我听到他们的死讯,我们早已失联多时。我还记得索顿-布朗离开学校时我有多失望——他是我来英国以后,唯一真正的朋友;在圣邓斯坦后来的日子里,我非常想念他。

我想到的第二件类似情况,发生在几年之后——在六年级下学期——不过这事我反而记得没那么详细。说真的,这件事的前情与后续,我忘得一干二净。我只是有个印象:我走进教室——“旧隐修院”第十五教室——一道道阳光正好从狭窄的修道院窗户泻下,照亮了悬浮在空中的灰尘。老师虽然还没到,不过我一定到得比其他人稍迟,因为我记得同学已经三五成群坐在书桌、长椅、窗台等处。我走近五六个同学围成的一群,他们忽然全都转过头来看我,我当下明白他们正在谈我。我还来不及说什么,其中一位叫做罗杰·布伦瑟斯特的同学指着我说:

“他想当福尔摩斯,未免矮了点吧。”

有几个同学笑了出来,笑声里倒没什么恶意,这就是我所能记得的一切了。我再也没听到有人谈到我想成为“福尔摩斯”的壮志,但过后不久,却觉得心头有根拔不掉的芒刺,担心我的秘密已经曝光,成为我不在场时的话题。

顺带一提,在我进圣邓斯坦之前,周遭的情势就已经让我觉得,我得小心避免碰触到我做侦探的志向这个话题。因为我到英国的头几个星期里,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姑妈什罗普郡的木屋附近,在那片公有的绿地上闲逛,在潮湿的蕨丛之间排演秋良跟我在上海一起编造出来的侦探故事。如今只剩我一人,我自然也得扮演他的戏份;此外,由于我感觉到从木屋可以看见我的一举一动,因此我怀着戒心把剧情动作缩小,台词则咕哝在嘴里,压着嗓子念——这跟过去我与秋良奔放不羁的惯用方式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