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举手之劳一个短篇故事

这个故事写于一九四○年,但是直到一九六七年十一月才发表在《客观主义者》上,它是以手写原稿的方式被刊载的。

这个故事展示了创作的本质——艺术家的人生观主导着他的潜意识,控制着他的创造和想象。

亨利·多恩坐在书桌前,望着一张空白的稿纸发呆。他的心里空空的,但是怎么也静不下来。他自言自语:这会是你做过的最简单的事情。

糊弄一下就可以了,他告诉自己。就是这样。放轻松,怎么糊弄怎么来。是不是很简单?你个大笨蛋,你在紧张些什么?你觉得你不知道怎么糊弄还是怎么样?那你就太自负了。他简直快要对自己发火了。这就是你问题的全部。你简直自负得无可救药了。你连糊弄事都不会了,是吗?那你就等于是在糊弄自己。你整个人生都是糊弄过来的。你怎么就这次就不会了?

我再过一分钟就开始,他说,就再过一分钟然后我就开始。这次是真的。我就再歇一分钟,总可以吧?我好累。你今天什么都没有做啊,他说,你几个月都没做什么事情了。你有什么可累的呢?这就是我为什么累——因为我碌碌无为。我希望……我愿意以一切做交换如果我可以……算了,真的算了。我不能想这个事。再过一分钟就必须开始,也该准备好了。如果想这个事,就准备不好了。

别往那儿看,别往那儿看,别……他把头扭了过来。他刚刚在看柜子上一本包着破旧的蓝色书皮的厚书,压在一堆旧杂志下面。他能看到书脊上面的一行淡得快要消失的字:胜利,亨利·多恩著。

他站了起来,把杂志推倒,盖住了这本书。“眼不见心不烦。”他想。不,不。不是我不能看它,而是不能让它看见我。你个矫情的蠢货。他说。

这不是什么好书。你怎么知道它是好书的?不,不是这个意思。好吧,这是一本好书。好得不能再好了,一字千金,滴水不漏。要是能改就好了,要是你能说服自己这是一本很糟糕的书就好了,这样你就会接受现实。这样你就可以直视别人的眼睛,然后伏案写一本更好的。但是你没有说服自己。你尝试了各种方法来说服自己,但是你想不开。

好吧,他想,就这样吧。你都想了多少遍了,已经两年了。放下这件事吧。等等。我倒不是在乎那些批评的声音,而是那些褒扬我的评论。尤其是那篇来自芙露蕾特·拉姆的评论,她说这本书是她读过的最好的书——因为书中的爱情故事实在太催人泪下了。

他甚至都不知道他的书里还有一个爱情故事,他更不知道这个故事竟然还能催人泪下。而那些就在书里白纸黑字写着的东西,那些他花了五年时间构思然后落笔,花了他最多精力才完成的内容——芙露蕾特·拉姆只字未提。起初,当他看到这些评论的时候,他怀疑这些东西是不是在他的书里;也许他只是梦见他写这些东西了;或者可能是打印机漏印了——可是书那么厚,如果打印机漏印的话,那么多页纸里面,都他妈是些什么呢?他的书不是拿英语写的吗,那就更不可能了。而且世上有这么多聪明人,该认识字呀。他又确定自己没有疯。于是他重新读了一遍他的书,一字一句地仔细地读。他找到一个病句的时候,开心地笑了,然后他又看到了一个表意不清的段落,还有一处混乱的逻辑,他欣喜若狂;他想,他们是对的,这些东西我书里根本就没有写,根本就没写清,那么根据科学道理,他们当然有道理没看见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但是当他翻完最后一页的时候,他发现那些东西都在,这本书表意清楚、文采飞扬,而且讨论的问题都是十分重要的。他写得真是不能再好了——所以他又不能理解读者的反应了。他觉得自己最好还是不要理解了,否则日子就不能过了。

好吧,他想。差不多了吧?一分钟已经过了,你答应要开始的。

门开着,他朝卧室里看了看,凯蒂坐在桌子边玩儿扑克接龙。她的脸上泛着自信,好像一切都是完美的。她的唇真美。人的嘴唇总能暴露人的内在。她的嘴唇有点上扬,好像是想向全世界微笑,如果不微笑就是她的错一样。谁说不是呢,她现在一切都好,世界也是。在台灯的光下,她的脖子很白、很美,为了看清牌,她的脖子弯着,她还真是专心致志哪。玩儿扑克接龙不花钱。他能听到扑克牌之间碰到的声音,还有屋角的管道噼啪的声音。

门铃响了,她立即起身到门口开门,经过他的时候目光却没有朝着他。她的身材很棒,还特意穿了孩子穿的那种裙摆很宽的裙子,特别可爱。不过夏装的裙子不是很合适这个季节,而且两年前买的,也很久没穿过了。他其实可以去开门的,不过他知道她为什么想自己开。

他站了起来,两腿站得很开,肚子里翻江倒海。他没有看大门那边,只是侧耳仔细听。他听到一个人的声音,然后听到凯蒂说:“我们真的不需要伊莱克斯[1]。”她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躲过一劫之后释怀的歌唱。她几乎是尽可能不让这种情感显露出来,好像她已经爱上了伊莱克斯的推销员,想邀他进来一样。他知道凯蒂为什么这样。她本来以为是房东来了。

凯蒂关上门,看了看他,然后一边穿过房间一边说:“我不想打扰你亲爱的。”然后回房间继续玩儿扑克接龙。

他告诉自己,你现在就只需要想芙露蕾特·拉姆的事,想象她到底喜欢什么。她喜欢什么,你就写什么,就这么简单。然后你就完成了一个商业故事,就可以卖好多好多钱。这简直是举手之劳。

不可能只有你是对的,全世界都是错的,他说道。大家都说你应该这么做。你想要赚钱,那就得自己想办法。天上不会掉馅饼。老天爷怎么会扔馅饼还恰好砸到你呢。人们只会说,你脑子不笨!看看保罗·帕提森,人们说。他可能还没有你一半聪明,但是人家一年能挣八万美金哪。但是保罗知道读者喜欢什么,然后投其所好。只要你能够改掉一点儿固执,你有些时候就是要糊弄一下。为什么不现实一点呢,这样你至少能赚到第一桶金,没准就是五千块呢,这样你就又能够伏案做你的高深学问,做那些没有人看得上的东西。人们都问他,想赚钱就得骗!那你说你怎么办?你要是再这样下去,一周能挣二十五块就是你的福气了。这太不可思议了,你的确有过人的文学天赋,你自己心里也有数,但是你的脑子得机灵一点儿啊。如果你连那种特别难的东西都能写,那你写一套连载的故事一定是举手之劳啊。那种东西傻子都会写的。人们说,别瞎想了,你难道想当炮灰吗?他们说,看看你过的这日子。他们说,连那个保罗都会干的事情,你为什么就不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