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应该说,聪明人的思维都是共通的,很快就有人提出了和齐晟几乎一样的设想。

齐晟看了一眼,是吏部左侍郎王干。

这个人虽然小心思多些,但的确是个栋梁之材,让齐晟都不忍心再压着他了。

正好,原宣府都司已经在边地镇守多年,齐晟准备把他调回京城。与此同时,原宣府都司的几个副手也都需要另外安置。

以王干的资格,就算外放,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让他做一镇都司,且新的宣府都司,齐晟也有了人选,正是鄢陵侯宋洋。

至于王干,如果他愿意,就派他去给宋洋做个副手。

还有沈介,他也准备派过去。

以沈介的才能,一直在京城耗着,着实可惜了。

如果王干不愿意,那也没关系,朝中有的是人愿意富贵险中求。

王干愿意吗?

他自然是愿意的。

一直等的机会递倒了眼前头,他为什么不愿意呢?

自然春闱时他参加资格试落选,王干就意识到,太子殿下还是对他心有芥蒂。

如果不能消除这种芥蒂,他的官只会越做越小,他的报负一辈子也不会实现。

所以,当齐晟抛了一根稻草到他面前,他立刻就抓住了,并暗下决心,一定要专心经略草原,让瓦剌部落和摩根部落在自己的魔爪下欲-仙-欲-死。

相比于王干的雄心壮志,沈介的想法就简单多了。

他就是想勤勤恳恳办差,凭本事升职,不让别人说自家殿下任人唯亲。

*

等安排完了草原上的事,齐晟已经不知不觉忙碌了一个月了。

这一个月,他早出晚归的,和新婚妻子说话的机会也就是晚上就寝之前那一小会儿。

齐晟心里苦,他觉得这世上再没有比他更苦逼的人了。

他不但没有新婚假期,连和媳妇好好相处的时间都没有。

所以,好不容易闲下来之后,他决定,要好好陪媳妇浪漫一把,让媳妇体会到自己纯净而火热的爱!

为此,他特意早早地批完了今日的奏折,带着王进宝脚步轻快,心情愉悦地往端本宫走去。

“王进宝。”

“奴婢在。”

“你说,太子妃喜欢什么?”

想要一个开心,最直接也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投其所好。

“呃……”王进宝迟疑了片刻,“殿下,您真让奴婢说?”

”废话,叫你说你就说。”

王进宝讪讪一笑,“这可是您让奴婢说的啊。”

“嘶,”齐晟面含威胁地扭头,“你今天怎么这么啰嗦。”

“殿下息怒,奴婢这就说,这就说。”

王进宝讨好地笑了笑,赶在齐晟神色一松的时候,冷不丁冒出一句:“太子妃最喜欢的,当然是殿下您了?”

“嗯?咳、咳、咳…………”

齐晟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了。

好不容易喘匀了气,齐晟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瞎说什么大实话?”

王进宝眨了眨眼,低下了头,暗自嘟囔道:不是很懂你们夫妻间的情趣。

他抬头看了自家主子略显错乱的脚步一眼,觉得有些消息,还是先瞒下来吧。

自家殿下,需要的一定是惊喜。

和以往的每一次一样,齐晟刚进宫门,就看见薄华在院子里等着他

只是,今日的薄华好像有些不大一样?

齐晟仔细看了看,唔,是打扮的更精致了。

自恋之魂瞬间燃起,齐晟觉得,薄华一定是打听过了,知道自己今日不忙了,所以才特意梳妆打扮了一番。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女为悦己者容。

对,一定是这样的。

“殿下。”

见自家殿下微微有些出神,笑容还有些荡漾,薄华微微一笑,轻轻唤了一声,就牵上了齐晟修长有力的大手。

“殿下且随我来。”

“哦,好。”

齐晟笑着应了一声,任由薄华拉着他往里走。

但走着走着,他就发现了,这个方向,既不是去他的撷芳殿的,也不是去薄华的毓秀阁的。

“华娘,这是要带我去哪里呀?”

薄华只道:”殿下随我来就是了。哦,对了,等一下。”

她转身从贴身宫女黄鹂手中取了一条白巾,冲齐晟一笑,“请殿下先闭上眼睛。”

齐晟有了些不好的预感。

此情此景,似曾相识。

他今日,不会又要被媳妇捷足先登,反攻失败了吧?

他有心拒绝,但对上薄华期待的眼睛,拒绝的话却又说不出口了。

——好吧,好吧,如果这样能让媳妇觉得开心的话,那就这样吧。

破罐子破摔,说的就是他了。

他绝对不会承认,他心里其实是很期待的。

眼睛被白巾蒙上之后,齐晟失去了视觉,其他四种感官就变得空前敏锐了起来。

薄华身上香膏的味道不住地往他鼻孔里钻。

唔,是兰香。

齐晟突然心中一动:时下的女子用的都是香粉和香膏,虽然味道也很好闻,但到底不比香水持久。

刚下他还在烦恼该送什么礼物给薄华一个惊喜,如今想来,就像华服珠宝一般,又有哪个女子,能够抵挡得住香水的诱惑?

“殿下,到了。”

薄华说话的瞬间,摘下了齐晟眼睛上蒙的白巾。齐晟的眼前一阵模糊之后,就被满目的光华璀璨夺取了心神。

这是端本宫东面的一个小院子,名叫暗香园,里面种了许多的腊梅。

这个季节本不是腊梅盛开的时候,只有枝叶密密麻麻的。

可是,齐晟一眼望去,却看到了许多硕大的火红梅花绽放在枝头,梅花芯处的火焰跳动,让一盏又一盏的梅花灯像活了一般。

“殿下,你喜欢吗?”

齐晟扭头看向薄华,正对上她如星子般亮晶晶的眼睛。他不禁有些恍惚,觉得这满园的灯火,也不及她眸中的一分丽色。

“喜欢。”

他不由自主地喃喃出口,却分辨不清,自己口中的”喜欢”是对灯,还是对人。

薄华喜道:“我就知道殿下会喜欢的。”

她拉着齐晟到灯火通明的梅花树下坐好,转头吩咐黄鹂传膳。

“殿下接连一个月都忙于政务,我也帮不到你什么,好不容易得知殿下今日有暇,便让膳房做了许多殿下爱吃的菜。”

“哦?”齐晟奇道,“你知道我喜欢吃什么?”

他觉得自己的喜好掩饰得挺好啊。

薄华眨了眨眼,反问道:“还有殿下不喜欢吃的美食吗?”

每次两人一起用膳,薄华都会着意观察一下,好了解齐晟的喜好。

可是,观察来观察去,就只观察出了四个字:来者不拒。

自小锦衣玉食还挑食的,可真是难得。

薄华觉得,自家殿下更可爱了呢。

齐晟一怔,只觉得心跳又快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