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鸡季致乔·雷德福

十四岁那年的圣诞节前,我在火鸡屠宰厂找到一份工作。那时我年龄还小,又容易紧张,所以不能去商店或餐馆工作。

在火鸡屠宰厂,我要做的是取出火鸡的内脏。和我一起在那里干活的还有莉莉、玛乔丽和格拉迪丝,她们也是负责取火鸡内脏的。还有艾琳和亨利,他们负责给火鸡拔毛。另外,赫布·阿博特是我们的领班,负责监督所有工作,并在需要的时候给大家帮忙。摩根·埃利奥特是业主兼老板,他和他的儿子摩基负责宰杀。

我在学校的时候就认识摩基,在我看来,他这个人既愚蠢又卑鄙。但现在他却是老板的儿子,要以一种新的、可能高于我的身份出现在我面前。我不得不这样看他,心里难免有些忐忑。不过他父亲对他很粗暴,会冲他大喊大叫,还会骂他,在所有工人中他倒像是最没有地位的。老板的另一个亲属是格拉迪丝。格拉迪丝是老板的妹妹,她的地位倒确实有些特殊。她干活慢腾腾的,身体一不舒服就回家。她对莉莉和玛乔丽不太友好,对我还可以。听说她曾经在多伦多的一家银行工作过很多年,后来回来和摩根一家生活在一起。屠宰厂的工作不是她习惯做的。莉莉和玛乔丽趁她不在的时候说,她曾经精神崩溃过。她们说摩根让她来屠宰厂工作,是要她自己赚生活费,还说(丝毫不担心自相矛盾)她来上班为的是追求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赫布·阿博特。

在屠宰厂上班的头几个晚上,我一闭上眼,眼前全是火鸡:拔光了毛的火鸡倒挂着,僵硬,苍白,冰凉,头和脖子耷拉着,眼睛和鼻孔里满是深色的凝血;剩下的一点羽毛也是深色的,上面沾满了血,看起来像鸡冠。看着这些火鸡,我想到的不是厌恶,而是无穷无尽的工作。

赫布·阿博特教我怎么取火鸡内脏:把鸡放在桌子上,用切肉刀剁掉鸡头,然后撸起鸡脖子上的松皮向后剥,露出嗉囊,嗉囊就夹在食管和气管之间。

“摸摸里边的沙砾。”赫布鼓励我说。他让我用手指捏住嗉囊,然后教我把手往里伸,从后面把嗉囊连同食管、气管一起切下来。他用剪刀剪断火鸡的脊骨。

“咔嚓,咔嚓,”他安慰我道,“来,把手伸进去。”

我把手伸进去,火鸡黑乎乎的肚子里冰凉冰凉的。

“小心骨头碴儿。”

我在黑暗中小心摸索,把连在一块儿的组织分开。

“起来吧乖乖,”赫布把火鸡翻过来,把火鸡腿折起来,“关节朝上,布朗妈妈,来!”他拿起一把重重的刀,对着火鸡的膝关节把小腿剁了下去。

“看看这些寄生虫。”

一条条乳白色的线被赫布从火鸡小腿里拽出来,在桌子上收缩着,像寄生虫在爬。

“那只是收缩的肌腱,好戏在这儿呢!”

他切开火鸡的屁股,那里发出一股腐烂的气味。

“你受过良好的教育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这是什么味?”

“硫化氢。”

“哦,受过,”赫布叹了口气,说道,“好的,手指往里伸,把内脏拽下来。简单得很,简单得很。手指不要分开,向里弯一点,用手背去感觉火鸡的肋骨。内脏都在手里了,是不是?继续往里伸,扯断那些带子,能扯断多少扯断多少。继续往里,有没有摸到一个硬块?那是胃。摸到软块了吗?那是心脏。是不是?好了,握住胃,简单得很,往这边拽。对了,对了,把它拽出来。”

一点都不简单,我甚至不确定自己手里握着的是不是火鸡的胃,只觉得全是冰凉的、黏糊糊的东西。

赫布说:“拽。”于是我拽出了一团暗红色的、闪闪发光的东西。

“没错,就是这团发光的东西。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肺,还有心脏、胃和胆。注意,手在里边时千万不要把胆弄破,不然整只火鸡就都是苦胆味了。”赫布熟练地挖出我漏掉的东西,包括一对睾丸,那东西看起来像一对白葡萄。

“一对漂亮的耳环。”他说。

赫布·阿博特长得高大结实,略微有点胖;他留着背头,黑色的头发有点稀疏,额前露出V形的发尖;他的眼睛似乎有点斜,这让他看上去像画像上的恶魔撒旦;不过他的脸上没有胡子,他待人也很宽厚。赫布在屠宰厂干的所有活儿——不管是这会儿干的取内脏,还是往卡车里装货,还是把火鸡挂起来——所有活儿都干得又好又快,利利索索,毫不费劲。“你看赫布,他脚底下跟踩着船似的,是船在走,不是他在走。”玛乔丽这样说他,她说得没错。夏天的时候,赫布在湖船上当厨师;然后在摩根这儿干到圣诞节后;其余时间则在台球房帮忙,做汉堡,打扫卫生,阻止人们打架。台球房在主街上,他就住在那儿,台球房上面的一个房间里。

在整个屠宰厂的运行中,似乎是赫布在不停地操心着工作效率和商业信用,是他让一切都在掌控中。看着他和摩根在院子里说话——摩根个子很矮,长得又粗又壮,脸红红的,性格蛮横、善变——你一定觉得赫布是老板,摩根是他雇来的帮手。但事实却不是这样。

如果不是赫布教我,我恐怕根本学不会取内脏。我的手很笨,我常常为此感到羞愧不已。但凡教我的人有一点不耐烦,我都会紧张得乱作一团。除了赫布,我不能忍受任何人看着我干活,尤其是莉莉和玛乔丽这姐妹俩。她们都是中年人了,干活又麻利又彻底,是非常出色的工人。她们一边干活一边唱歌,还会亲密地对着火鸡的尸体骂上几句。

“不要擦伤我啊,老家伙!”

“你不是造屎的工厂吗!”

我从没听过女人这样说话。

格拉迪丝干活不快,但一定干得很好,不然赫布一定会找她的。她从来不唱歌,当然也不骂火鸡。她没有莉莉和玛乔丽年龄大,但给我的感觉却很老,一定有三十多岁了。她似乎有很多不满,好像周围所有的事情都让她不高兴似的。我从没试着和她搭话,但有一天,在工棚外冷冰冰的厕所里,她和我说话了。她正在用湿粉饼化妆,粉饼的颜色和她的肤色差别太大,好像在往高低不平的白墙上涂抹橘色的油漆。

她问我,我的鬈发是不是天生的。

我说是的。

“那你不用烫发了?”

“不用。”

“你真幸运。我每天晚上都得做临时的卷儿,身体里的化学物质不允许我烫永久性的。”

女人谈论自己的外表,有几种情况。有些女人坦言保持好的容貌就是为了性,为了男人;另一些像格拉迪丝一样,把这项工作当作家务活来看待,工作难度本身成了她们骄傲的资本。格拉迪丝很文雅,我能想象出她在银行上班时的样子,穿着藏青色的套裙,套裙的白领子晚上可以拆下来清洗。她脾气不好,但是做事不会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