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我们每人一具尸体_2011年夏末(第4/18页)

“老爸,你别说了。”

“再说,”他说,转向正在迅速冷却的开口乳蛋饼,“纽约的学校也都太贵。对不起,但我们只上得起本州公立学校。事实如此。”

你最后上的就是本州的公立学校,你在那里知道了电子邮件的存在,如今所有的学生都在使用电子邮件,贝萨妮在写给你的下一封信里留了电子邮件地址,你发了一封邮件给她,纸质通信就此退出历史。好处是你和贝萨妮的通信变得更加频繁,甚至可以每周一次。电子邮件是即时性的。刚开始你很开心,直到一个月后,你意识到了电子邮件的缺点,也就是其中不存在实体的物品,不存在贝萨妮触碰过的真实媒介。在你的青春岁月中,拿着贝萨妮使用的厚实信纸,看着她整洁的手写圆体字,你曾无数次地得到安慰:贝萨妮与你远隔千里,但这件东西能够代替她填补空白。你可以闭上眼睛,抱住信件,几乎能感觉到她在触碰信纸,她的手指抚摩每一张信纸,舌头舔湿信封的封口。其中关系到的是想象和信仰,犹如基督教的圣餐变体论,这个物品在你的脑海里暂时变成了一具躯体。她的躯体。因此,开始使用电子邮件后,尽管你们经常写信联系,你却觉得前所未有的孤独。象征她肉体的物品消失了。

同样消失的还有“爱你的”。

她上茱莉亚学院后,信件末尾的“爱你的”很快变成了“爱你啦”,刺得他的心隐隐作痛。“爱你啦”似乎是真爱去掉了仪式性和庄严感后的产物。

另一个问题是,尽管贝萨妮不再处于父母的管制之下,但信件也没有发生本质性的改变,最适合形容其语气的词语是通告性的,就像校园游览的导游词。贝萨妮得到了自由自在表达内心感受的机会,做的却还是老一套:报告近况,分享身边事。她用这种方式写了九年信,似乎把自己绕进了一个陷阱。这种语气太熟悉了,因此成了她能够使用的唯一一种语气。无论你知道了多少她身边的事情:某些课程很简单(例如听音练耳),某些课程很难(例如调性和弦),她那个室内乐小组的大提琴手极有天赋,学校食堂很差劲,她的室友是打击乐手,加州人,经常练钹练得自己偏头痛——这些消息似乎有一种缺乏情感和人性的特质。缺乏亲昵感,没有浪漫色彩。

然后贝萨妮开始向你讲述男生。性格轻浮的男生。厚脸皮的男生,在派对上逗得她狂笑不已,笑得弄洒了饮料。男生,通常是铜管乐手,尤其是长号手,请她出去约会。更糟糕的是她答应了。更更糟糕的是,约会很愉快。你的皮肤底下在沸腾,因为你追求这个女人已有九年,这些男人,这些陌生人却忽然冒出来,一个晚上取得的成就超过了你一辈子的。太不公平了。经历了你经历过的那一切,你应该拥有更好的待遇。就是在这段时间里,“爱你的”变成了“爱你啦”,随后又变成仅仅一个“爱”,最后则变成了“xoxo”(亲亲抱抱),到了这时候,你意识到你们的关系已经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不知什么时候,你失去了你的机会。

这样的失败,是成为著名作家的必经步骤。失去机会所带来的刺痛,让你拥有了丰富的内心生活,幻想你没有搞砸一切的各种可能性,幻想你赢回贝萨妮的各种方式。清单第一项:打败吹长号的小子们。手段:写有深度有艺术价值有重要性的伪知识分子小说。因为你不是能逗贝萨妮笑得弄洒饮料的那种人,在这方面你无法和吹长号的小子们竞争。因为想到她和给她写信的时候,你总是会变得极为认真和拘谨,类似于宗教性的反应,面对有可能湮灭你的力量,你肯定会变得庄重而正式。谈到贝萨妮,你就会彻底丧失幽默感。

于是,你开始写毫无幽默感的故事,处理所谓的“重大议题”,因为好玩的长号手拿着三米长的杆子也不会去碰[1]重大议题。(“三米长的杆子”是个烂俗说法,吹长号的小子们想也不想就会套用,而你事事都讲求原创,绝对不会使用。)你认为成为作家的重点在于向贝萨妮表现出你有多么独一无二和特别,多么不同于有着相同情绪、做着相同事情的普罗大众。你认为成为作家就像身穿最有创意最有趣的衣服去参加万圣节派对。你决定要成为作家之后——当时你二十岁刚出头,做出了极其重大的决定,也就是去念“创意写作”的硕士——将自己投向相应的生活风格,养成所有的俗套习惯,做你认为作家必然做的事情,包括:参加附庸风雅的读书会;在咖啡馆消磨时间;穿一身黑;乌压压一片黑的衣橱只能用“后启示录/后大屠杀”这种词形容;喝最烈的酒,往往喝到深夜;买皮面精装的刊物;用沉甸甸的金属钢笔,从不用圆珠笔,更别说按钮笔了;抽烟,刚开始是普通人在加油站购买的普通牌子,后来是时髦的欧洲牌子,装在长条形的烟盒里,只能在高级烟草制品店和专卖大麻烟草等制品的商店买到。你觉得抽烟让你像个作家。在公共场合觉得有人在审视、估量或评判你的时候,抽烟让你有事可做。抽烟的功能相当于十五年以后的智能手机,就像社交护盾,觉得尴尬的时候就从口袋里掏出来摆弄。你几乎每时每刻都觉得尴尬,你为此责怪你的母亲。

当然了,你绝对不会写这些。你通常会避免所有的内省。你内心有些东西是你情愿无视的。你内心深处有一团烧熔的痛苦和自怜,想压制住那团东西,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看它,甚至不承认它的存在。你写作时从不写自己。绝对不写。你甚至无法迫使自己用第一人称写作。你只能写出阴郁、沉重和暴虐的故事,给你带来了或许拥有秘密的名声。你的过去搞不好埋藏着什么真正凶残的事情。你没有想办法去纠正这个误解。你有个短篇说的是个虐待成性的酗酒整容医生,他每天夜里喝得烂醉,用难以想象的残暴方式强奸他仅有十几岁的女儿,她高中的那几年差不多都被这种恐怖支配,直到有一天,女孩想出了杀死父亲的计划:从他的美容诊所偷肉毒杆菌,投入他喜欢吃的酒浸樱桃。几杯古典鸡尾酒下肚,父亲的身体彻底瘫痪,女儿叫来她在某些诡秘环境下认识的一个极其凶残的基佬变态狂,无数次地强奸她父亲,她父亲意识清醒地经历了这一切。在他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之后,女儿割掉他的生殖器,让他流血至死,他在地下室里挣扎了三天,没有人能听见他的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