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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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雷姆利的戈登家族的庄园坐落在塞汶河畔的厄普顿不远处,其实就在厄普顿与马尔文丘中间;庄园内林木茂密、屋舍鳞次栉比、围篱密实、水源充沛,说到这水源,有一条溪流就在恰到好处的位置岔开,分别流入园内的两座大湖。

主屋本身是乔治王朝风格的红砖建筑,近屋顶处有几扇迷人的圆窗;高贵中带着尊严却不浮夸、自信却不自傲、恬静却不迟滞,还有一股淡淡的超然,对于熟知它实质内在的人而言,只不过更增添它作为一个家的价值。它其实很像某些青春已逝的老一辈美丽女子,年轻时热情却端庄,不易追求,一旦被追上,便是全心全意地付出。这些女子一一离开人世,她们的家园却留存了下来,莫顿便是其中之一。

安娜·戈登夫人嫁入莫顿大宅时才刚满二十岁。她有着爱尔兰女子独具的美,仪态流露出自尊自重的优雅,眼眸流露出热切的渴望,身体流露出幸福的承诺,真正是完美女人的典型,看在造物主眼中也是好的。菲利浦爵士远在爱尔兰的克雷尔郡与她——安娜·莫洛伊——邂逅,那个苗条、娇羞的少女,全身散发着圣洁气息,他带着满身疲惫飞奔入她的胸怀,仿佛筋疲力尽的鸟儿飞回巢中。她后来告诉他,确实曾有这么一只鸟为了躲避暴风雨吹袭而飞进她怀里。

菲利浦爵士身材高大,俊美无比,但他主要的魅力并不在相貌,而在某种开阔的表情,一种堪称高贵的宽容表情,以及那双深邃的浅褐色眼睛中所流露出的某种忧郁却又豪情的气息。他结实的下颚中央微微凹陷,额头开阔显出智慧,发色略带赤褐。鼻孔宽大,可见他性情急躁,不过嘴唇的线条倒是优美,显得性感热情,暴露了他是个爱做梦又多情的人。

二十九岁结婚之前,他欠了不少风流债,但安娜凭着敏锐的直觉毫无保留地信任他。她的监护人原本不喜欢他,反对他们的婚事,但最后她仍依循自己的意愿。结果显示她做了幸福美满的选择,这世上恐怕再难找到像他们如此相爱的一对,而且他们的热情并未随着时间消减,反而随着年龄愈趋成熟,爱也变得浓郁。

菲利浦爵士一直不知道自己有多想要个儿子,直到婚后十年左右,妻子怀孕了,他才发觉这件事意味着他们俩始终在等待的圆满。从妻子口中得知消息时,他一时无言以对,只能转头伏在她的肩上啜泣。他脑海中似乎从未闪过安娜可能生女儿的念头,在他眼中,她就是儿子的母亲,尽管她多次提醒也动摇不了他。他给未出生的孩子取名为史蒂芬(1),因为很欣赏这位圣人的勇气。或许因为太热衷读书,他本质上并不是个信仰虔诚的人,只是把《圣经》当成优美的文学作品,而史蒂芬则激发了他的想象。于是他经常谈起孩子的未来:“我想史蒂芬一定能进入名校哈罗。”或是:“我觉得史蒂芬还是出国念书比较好,可以拓展眼界。”

听他这么一说,安娜也越来越深信不疑,他的信心将妻子不明确的怀疑消磨殆尽,她开始想象自己在幼儿室、在花园、在芳香的草地上和这个小史蒂芬玩耍。“这个可爱的小伙子,”她会边说边想着家乡农民那软软的爱尔兰腔,“眼中闪着星光,心中有着狮子般的勇气!”

当孩子在体内骚动,她会觉得肚子之所以动得厉害,是因为藏着一个英勇的男性。她的精神随着一股新生的强大勇气而更为振奋,因为一个男婴即将出世。她常呆呆地坐着,织了一半的毛线垂放在膝上,双眼转而遥望塞汶河谷另一头绵延不绝的丘陵。从一棵香柏树下、她最喜爱的位子上,可以看见这片秀丽的马尔文山丘,那起起伏伏的山坡仿佛也多了一层新意。那些坡地有如胸脯丰满、勇气可嘉、一袭绿衣、身怀龙子的伟大母亲!因此夏季的那几个月里,她就坐着看山,菲利浦爵士陪在她身边,两人手牵手坐着。由于她心怀感激,常常施舍穷人,菲利浦爵士也会上教堂,这倒是罕见。他们还会请教区牧师到家里用餐,临盆前夕甚至请来许多已婚妇女向安娜提供建议。

然而,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最后在圣诞节前一天,安娜生下了女儿,一个窄臀、宽肩,像小蝌蚪似的婴儿,她声嘶力竭地哭了又哭,整整三小时没有停过,仿佛对于自己被放逐到这人世间感到愤愤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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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把孩子抱在怀里喂乳,但因为丈夫太想要一个儿子,使得她闷闷不乐。菲利浦爵士见妻子忧闷,便藏起懊恼之情,温柔地抚摸婴儿并细看她的手指。

“好美的手!”他会说,“十根指头上全都有指甲呢:小小的、完美的粉红指甲!”

于是安娜擦干眼泪,抚着孩子,亲亲她的小手。

他坚持要叫这孩子史蒂芬,不,不只如此,还要让她以这个名字受洗。他对安娜说:“我们已经叫她史蒂芬这么久了,我想不出为什么不能继续这样叫下去……”

安娜仍怀有疑虑,但菲利浦爵士心意已决,他偶尔心血来潮时总会如此固执。

牧师说这样太不寻常,为了安抚他,他们只好加上几个女性名字。孩子在村里的教堂受洗,命名为史蒂芬·玛莉·奥莉维亚·葛楚德——她长得很快,外表看起来很结实,头发长长后,看得出来和菲利浦爵士的发色一样赤褐。她的下巴也同样有个小凹洞,小到乍看之下像个阴影;过了一段时间,当她的眼珠失去那种小狗与其他小动物特有的蓝色,安娜便看出她的眼睛即将变成浅褐色,而且觉得那眼中的神情和她父亲一模一样。总的说来,她是个乖巧的婴儿,无疑是因为天生的好性情。除了刚出生那一刻头一次使尽力气抗议之外,她几乎不曾号啕大哭过。

莫顿庄园多了个婴儿是件喜事,孩子长得很快,开始学走路之后,或是蹒跚摇晃、颠扑绊跤,或是在地板上爬行,总之是长久以来大伙儿都知道的幼儿行径,老宅似乎也因此更显柔和。菲利浦爵士常常在狩猎后全身泥泞地回到家里,靴子也没脱便直奔幼儿室,然后趴跪下来,让史蒂芬爬到自己背上。菲利浦爵士会假装成难以驾驭的野马,又冲又跳又乱踢,逼得史蒂芬不得不抓住他的头发或衣领,用愤怒的小拳头狠狠捶打他。被这怪异喧闹声惊动的安娜,最后会找到他们,指着地毯上的泥巴说:“好啦,菲利浦,好啦,史蒂芬,闹够了!该喝下午茶了。”好像对两个小孩说话似的。菲利浦爵士便会伸手抱下史蒂芬,然后起身亲吻史蒂芬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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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期盼能生个儿子却似乎遥遥无期,直到史蒂芬七岁,儿子都还没出现。而安娜也没有再生下其他女儿,因此史蒂芬始终是庄园里的小霸王。独生子是否值得羡慕?这点很难说,因为独生子没有年龄相近的同伴可以倾吐心事,往往只能仰仗自己,到头来一定会变得内向。倒也不能说七岁小孩儿的心已经被严重的问题所困扰,然而它确实已经在摸索,或许已经感受到一些小小沮丧,也或许已经努力地试图了解人生——了解周遭有限的人生。在七岁的年纪,会有微缩的爱恨,但这些爱恨迫在眼前,令人极度不安。甚至可能会出现一种模模糊糊的挫折感,史蒂芬经常意识到这种感觉,只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然而为了加以对抗,她偶尔会忽然大发一顿脾气,会因为原本漠不关心的日常琐事而情绪激动。稍一不顺心就跺脚大哭,这会让她感到舒畅。发作过后便觉得快活许多,也会发现要做个乖巧听话的孩子几乎易如反掌。她以某种不明确的、幼稚的方式反击人生,借此保全她的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