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2/5页)

我在电影里看过很多杀人场面,因此,可以做到亲手枪杀桑尼。但是,我做不到用手指揉压桑尼滑溜溜鱼眼一样的眼球。“为什么不干脆补上一枪?”我问道。“因为,聪明人,那会动静很大。一开枪,就是砰的一声。再说,谁管你只给他一枪?我们有时杀越共,还不用枪,用别的东西。说句让你宽心的话吧,你这不是谋杀,连杀人都不是,也就是暗杀而已。要是没问过你的克劳德,去问问他吧。以前,他会找到我们,说:‘这有一张采购单,去采购几样东西。’我们就会带着采购单,趁夜色摸进村里。越共恐怖分子,越共同情者,越共合作者,越共嫌疑轻的,越共嫌疑重的,肚子里怀着越共崽子的,脑子里想着当越共的,公认是越共的,父母是越共因此属于培养中的越共的,全是我们的采购目标。常常是,还没采购完,就没了时间。只可惜有机会时没有全部采购完他们。别犯我们的错。趁这个越共还没‘长大’,趁他还没把其他人发展成越共,干掉他。就这么简单。没什么可难过的,没什么可伤心流泪的。”

事情要是这么简单就好了。要杀掉所有越共,谈何容易,杀了一批,又会涌现出一批:有脑子里想着成为越共的,有抑制不住激情要参加越共的,有在你我看不见的地方忘情云雨繁衍下一代越共的。说到桑尼,他不会是越共,要知道,真正搞颠覆的人,因为工作性质不会口无遮拦。或许,我的判断错了。搞颠覆的人也宣传鼓动,会使出浑身解数,用一张嘴将他人说得血液沸腾、摩拳擦掌。可这么说来,在美国,宣传鼓动的人不应该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共产分子,因为,这会使得反对共产主义的人组织起来,对抗他。他应该看似反对共产主义,让那些真正反对共产主义的人的脑袋被他灌输的思想烧得发昏,让他们心里的仇恨发酵膨胀,怂恿他们铤而走险,玩命送死。照这么看,将军或夫人,极有可能是这种人。并非没有这种可能。敏就言之凿凿告诉过我,敌人最高层里有我们的人。“解放后,你看到一些获得我们勋章的人,会大吃一惊。”他说道。难道我现在该惊讶不成?如果将军和夫人是越共同情者,可真有趣。假如哪天一起被称为人民英雄,我们该会笑曾有的有趣经历。

我将邦的建议抛在脑后,转而去找另一个也是唯一我还能与之说话的人,拉娜,上她那里寻找慰藉。过了一周,我带上一瓶葡萄酒到了她的住处。她在家穿一件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圆领无袖运动衫,一条褪色的蓝色牛仔裤,妆化得极淡,看似一个在校大学生。她的厨艺也是大学生水平,不过无妨。我俩在客厅一边吃晚饭,一边看电视剧《杰弗逊家人》。这部电视连续喜剧讲的是一群不被承认的美国第三任总统、《独立宣言》撰稿人托马斯·杰弗逊的黑人后裔的故事。吃完饭,我俩喝了一瓶葡萄酒。酒入肚,软化了里面淀粉结成的沉沉的硬块。从客厅窗户望出去,可看到远处一座小山上灯火明亮的大师级建筑。我指着那个方向,告诉拉娜,大导演就住在那里。他的新片即将上映。我跟拉娜说过在菲律宾差点丢命的冒险经历,以及哪怕疑神疑鬼,我猜测大导演曾设法取我性命。“不瞒你说,”我告诉她,“我有一两次幻想过怎么杀了他。”她耸耸肩,捻灭手里香烟。“我们都幻想杀人。”她说道,“不过一闪念罢了。比如,哦,我要是开车碾过那人会怎么样。或至少幻想某某人要是死了会怎么样。比如,我幻想过我母亲死了。当然,我不是真想她死,但就是万一……是吧?感觉我在美国变得像个疯子了?别这样。”我抱起她的吉他,将它搁在大腿上,手指一划,拨出几个西班牙情调的音符。“既然都在说心里话,”我说道,“我也想过杀了我父亲。当然,也不是真要这么做。也就是万一……我跟你说过他是神父吗?”她两眼圆睁。“神父?我的天哪!”

她的惊讶发自内心,这让我觉得她很是可爱。在夜总会化妆成那样,一身流光溢彩歌坛女王装扮,其实她的内心依然纯净,纯净得令我冲动难抑。我恨不得将身体里乳汁一样柔润滑溜的浆液涂抹到她温软白皙的肌肤上。我想和她演绎最古老的辩证法,亚当的命题和夏娃的反命题,他们综合生出了像我和拉娜这样的人类。人类是烂熟的苹果,不过落到了离天主的智慧树很远很远的地方。我的意思不是说,我和拉娜,在纯洁方面,也赶得上先祖亚当和夏娃。如果说亚当、夏娃最初偷吃天主智慧树上的禁果已属不逆,我和拉娜则足以让先祖亚当、夏娃感觉耻辱。因此,我很想和拉娜做的事情,其实是《人猿泰山》中泰山和珍妮在湿热丛林里做的事情。亚当夏娃式结合也好,泰山珍妮式结合也罢,好过一个越南女孩与一个法国神父的结合吗?“母亲过去常跟我说,我是她和神父因爱而生的孩子,做这样的孩子没有任何过错。”我告诉拉娜,“归根结蒂,妈妈说,我们是龙和仙女结合生出来的后代。还有什么结合怪得过这样的结合?话虽这么说,人们照旧看不起我。因此,我怪罪父亲。随着长大,我幻想着有一天他会站在教民面前,说:‘这就是我的儿子。你们也许认识他。现在,让他站到你们面前,你们应该接受他,应该像我爱他一样爱他。’反正,我就幻想着他说诸如此类的话。哪怕他悄悄看望我们,悄悄和我们一起吃顿饭,悄悄叫我一声儿子,我也会觉得幸福。可是,他从没这么做过。于是,我幻想他遭雷劈,遭一头发了疯的大象踩踏,患上绝症,或是一个天使下到布道坛,站在他身后,朝他耳朵吹响招他回到造物主身边的喇叭。”

“你没有幻想亲手杀死他。”

“哦,我还真幻想过,用枪杀了他。”

“你宽恕他了吗?”

“有时,我认为我宽恕了他;有时,我又不这么认为,尤其我想到母亲的时候。这么看来,我想,我还没真正宽恕他。”

拉娜靠拢过来,一只手搭在我的膝盖上。“或许你把宽恕标准定得太高了。”她说道。她的脸从没像此刻这么贴近我,我只需稍倾身体,我的脸就与她的脸贴到一起。就在这时,我做出了平生最乖张的举动。我巧妙拒绝了与她亲吻,准确说,我身体后仰,与她漂亮的脸、微露细缝的双唇拉开了一段距离。“我该走了。”我说道。

“你要走了?”从她的表情,我看得出,她从没听过哪个男人这么说话。哪怕我要她去犯所多玛(1)人犯的最邪恶的罪,她都不会像此刻这样震惊。我趁还没改变主意,将吉他递给她,站起身来。“有件事我得先做了,然后才能回来做要做的事。”这回轮到她身体后靠。她一脸好奇,像是要添些戏剧效果,在吉他弦上划拨出几个音符。“听起来很严肃嘛。”她说道,“不过,知道吗?我喜欢严肃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