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徒 第六章

自从那天干过荒唐事以后,已经两天过去了。这事情引起了多少议论、闲话、抨击!那副情景是多么不成体统,丢人现眼,多么愚蠢无聊、卑鄙下流,而罪魁祸首则是我。不过,有时候也真叫人觉得好笑——至少我觉得是这样。我自己也弄不明白,我究竟是真的发疯了,还是像一匹脱缰的马一时撒野。有时候我觉得我的神经错乱了。有时候我又觉得,我还是稚气未脱,仿佛坐在课桌的板凳上,调皮捣蛋,在耍孩子脾气。

这要怪波丽娜,完全要怪波丽娜!要不是她的缘故,也许就没有这种恶作剧了。谁知道呢,也许我是因为绝望才干这种事的(不管这样想有多么愚蠢)。我也不明白,不明白她有什么漂亮!话又得说回来,她终究还是漂亮的,看起来还是漂亮的。要知道她叫许多男人神魂颠倒呢。细高个儿,窈窕的体态。只不过太纤弱了。我觉得她的细长身子可以打成一个结或者折成两半。她的一双纤足狭而长——叫人为之发狂。真叫人发狂呢。一头秀发略呈火红色。眼睛赛过一对猫眼睛,但是她会用这对眼睛看人,傲慢不可一世。约莫四个月前,我刚到达这里,有一天晚上,她在客厅里跟德·格里激昂地谈了很久。她就是用这样的目光望着他……后来我回屋里躺下睡觉,这时候我猜想她一定给了他一记耳光——刚打了一下耳光,站在他面前,望着他……就从那个晚上起,我爱上了她。

不过,还是言归正传吧。

那天,我沿着小路走去,站到林荫道中央,等候着男爵和男爵夫人。当他们走到离我五步路远的地方,我摘下帽子,鞠了一躬。

我记得,男爵夫人身穿一件肥大的带着皱边的浅灰色绸衣,长长的钟式裙拖在地上。她矮墩墩的,胖得要命,下巴特别肥,搭拉下来,连颈脖也看不见了。脸膛儿是紫红色的。一对小眼睛发出恶狠狠的目光。走路的样子仿佛在施恩给大家。男爵是个干瘦的高个儿。一张典型的德国人的脸,脸上布满密密麻麻的皱纹,显出歪歪扭扭的样子。他戴着眼镜。四十五岁光景。他的两条腿似乎连接着胸部,这是种族的特征。他像孔雀那样傲慢。举止有点笨拙。一种温和的面部表情掩盖着他的老谋深算。

这些就是三秒钟里在我眼前闪现的景象。

我鞠躬行礼,我手里拿着帽子,起初几乎没有引起他们多大的注意。只有男爵微微皱起眉头。男爵夫人照旧慢腾腾地笔直朝我走来。

“男爵夫人,”我一个字一个字清清楚楚地大声说道,“能做您的奴仆,不胜荣幸。”

接着我又鞠了一躬,戴上帽子,彬彬有礼地面带笑容,从男爵身旁走过去。

摘帽是波丽娜吩咐我的,可是鞠躬和恶作剧却是我想出来的点子。天晓得是什么鬼东西唆使我这样做!我完全像在腾云驾雾。

“站住!”男爵吃了一惊,朝我怒冲冲地喊着,简直可以说是在吼叫。

我转过身来,毕恭毕敬地站着等候,继续朝他看,微笑着。他显然不知所措,眉毛扬得老高,到了极限1。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男爵夫人也朝我转过身来,也困惑莫解,怒冲冲地望了我一阵。有几个过路人好奇地望着我们,有的干脆站停下来。

“站住!”男爵又吼叫一声,声音加倍地响亮,加倍地愤怒。

“是——”2我拖长声音说,继续直瞪瞪地盯着他。

“您发疯了吗?”3他挥了一下手杖,大声说道,看来开始有点胆怯了。也许是我的服饰使他感到困窘。我穿着很体面,甚至可以说是很讲究,完全是个上流社会人士。

“是——”这个词的德语原为Ja wohl,拖长声音念就成了Ja wo-o-ohl。我突然使足劲儿喊了一声,就像柏林人那样拖长了“o”音,他们在谈话中时时刻刻使用“是”这个词句,于是就变化“o”音的拖长程度来表达各种不同的思想感情。

男爵和男爵夫人迅速地掉转身子,几乎是慌慌张张地从我身边逃走了。过路人中间,有的议论起来,有的困惑莫解地望着我。不过,我记不清楚了。

我转过身,迈着通常的步子朝波丽娜·亚历山德罗夫娜走去。但是,还没走到离她的凳子百步远的地方,我看见她站起身来,带领孩子朝旅馆走去。

我在台阶旁边追上了她。

“我干了……那件蠢事。”我说道,已经跟她并排走了。

“那又怎么样?现在您可以去轻松轻松了。”她回答说。她甚至连瞧也不瞧我一眼,便登上台级而去。

这天晚上我一直在公园里徘徊游荡。后来穿过公园,又穿过树林,甚至走到另一块领地上。在一间小木屋里,我吃了煎蛋,喝了酒。这一顿乡下野餐花了我整整一个半塔勒。

到十一点钟我才回家。将军立刻派人来叫我去。

我们那一帮人在旅馆里占了两套房,一共有四个房间。第一个大房间是客厅,里边放着一架大钢琴。与客厅毗邻的也是一个大房间,是将军的书房。他在这里等我。他神气活现地站在书房的中央。德·格里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

“先生,请问您干了什么事?”将军对我说道。

“我希望您,将军,说话要开门见山,”我说,“您大概是想说我今天遇到一个德国佬的事吧?”

“一个德国佬?!这个德国人是武梅海姆男爵,是一位重要人物!您对他和男爵夫人粗暴无礼。”

“没有一点粗暴无礼。”

“您把他们吓坏了,先生。”将军大声嚷着。

“根本没有的事。我还在柏林的时候,我的耳边不停地响着德国人拖长声音说‘是’,听得腻烦透了。今天我在林荫道上遇到他们俩,不知由于什么缘故,这个‘是’突然涌进我的脑海,刺激了我……况且,男爵夫人遇见我已经有三回,照例总是冲着我走来,仿佛把我看作一条虫子,举起一只脚就能踩死。您总也承认,我也可以有自尊心的吧。我摘下帽子,彬彬有礼地(请您相信确实是彬彬有礼地)说:‘夫人:能做您的奴仆,不胜荣幸。’男爵转过身来喊‘站住’,我突然情不自禁地也喊‘是’。我喊了两声。第一声平平常常,第二声使足劲儿拖长了声音。全部经过就是这样。”

说实话,我十分欣赏这种调皮透顶的解释。我真想添枝加叶地把事情的经过说得天花乱坠。

我越说越觉得津津有味。

“您在开我的玩笑。”将军喊了一声。他转过身去用法语对法国人说,这件丑事是我一手造成的。德·格里轻蔑地冷笑一声,耸了耸肩膀。

“噢,您别这样想,根本没有这样的事!”我对将军大声说道,“我的行为当然是不好的,我可以非常坦率地向您承认这一点。我的行为甚至可以说是瞎胡闹,恶作剧,但是——不过如此而已。您要知道,将军,我现在后悔得要命。但是又有一种情况,甚至叫我不想后悔。近来一段时间,大概有两三个星期,我总觉得自己不那么正常,容易激动,爱发脾气,怪念头很多,有时候简直失去控制自己的能力。是的,我有几回真想突然找到德·格里侯爵头上,对他……不过,话可不能完全讲明,要不然他会气死的。总之一句话,这都是病态。我不知道,我如果向武梅海姆男爵夫人道歉(因为我打算向她道歉),她会不会考虑这种因素?我认为她是不会考虑的,尤其是据我所知,目前司法界都开始在滥用这种因素: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常常替自己的委托人辩护,说他们在作案时神志完全不清,这分明是一种疾病。律师说:‘他杀了人,却什么也记不清。’您瞧,将军,医学界人士也随声附和他们,肯定地说,确实有这样的疾病,一时的神经错乱,一个人几乎会神志不清,或者是迷迷糊糊,恍恍惚惚。但是男爵和男爵夫人是老派人,并且又是普鲁士的容克贵族和地主。他们想必还不了解法医界的这种进步,因此他们就会听不进我的解释。您的看法怎么样,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