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暑期刚开始的一个傍晚,我独自出行查看能否在桑赫德里亚后面的山洞里找到藏身之处。我在其中一个山洞里发现了一个险些被石块与尘土遮蔽起来的小室。经初步勘查,我发现里面有四箱子弹,我决定有责任做进一步的搜查。天渐渐黑了,一股凉意从山洞深处朝我袭来,就像手指触摸到了死尸。我走了出来。夜幕已经降临。宵禁了,街上空荡荡的。我的心在胸膛里惊悸地跳动,仿佛要努力在它的身后凿出一片狭小的空间,以便藏身。

我决定悄悄从后院溜回家里。自从开春时节,“霍姆”组织就设计出一张院院相连的网络。根据从本·胡尔传给我、经一番改进后又传给奇塔的指示,奇塔已经设计出木板、石头、柳条箱和绳索的路线,把战略要地连接起来。这样,我们就可以穿过篱笆和矮墙,从后院和花园的迷宫中冲出,或者撤退。

近处突然传来一声枪响。真正的枪声:尖利、凶狠、可怖。

我的衬衣可怕地黏在皮肤上。头上、脖子上的血液在涌动不停。我气喘吁吁,惊恐不定,开始像猴子一样,猫腰跑过篱笆,穿过灌木,擦伤了膝盖,肩膀撞到了石墙上,在经过铁丝网时抓起裤边,但没抓牢:我像蜥蜴断尾奋力逃脱,却把衣服碎片和些许皮肉留给了铁丝网。

我来到邮局后门的台阶上,邮局黑糊糊的后窗上装有防护栏。我刚想悄悄斜穿过泽弗奈亚21大街,一道耀眼的手电光直刺我的眼睛,与此同时,我的后背上涌起某种冰冷、柔软和湿乎乎的东西,先触到了我的后背,又沿脊柱涌上头发,如同青蛙的触摸。我僵立在那里,如同兔子处在几遭猎人器具袭击的刹那。抓住我头发的那只手并不强健,而是宽大的、柔软的,像只海蜇。刺眼的强光后面响起了这样的声音,并非英国人通常发出的那种狼嚎,而是粥一样流畅的一个音节:“停!”随即,用老师们说的希伯来语,但带有圆润的英语口音说:“如此急行去往哪里?”

那是一位笨拙、有些虚弱的英国警察。刻有他身份号码的金属徽章在双肩上闪闪发亮。帽子歪戴着。我们都喘着粗气。脸上汗水淋漓。他的土黄色短裤垂到了膝盖,土黄色的长袜拉到了膝盖。介于土黄色短裤和土黄色袜子之间的膝盖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显得丰满而柔和。

“先生,请你,”我用敌人的语言说话,“先生,请你行行好,放我回家吧。”

他还是用希伯来语回答我。然而,不是我们的希伯来语。他说:

“勿使少年在黑暗中迷途。”

接着,他说把我送到家门口,我得给他指路。

我实际上不该那么做,因为我们有规定,不服从他们的命令,以便阻止其推行强制统治。然而我有别的选择吗?他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在那个晚上之前,我的手从没碰过英国人,英国人的手也没有碰过我。我经常看见报纸上写英国人的手。比如:“不插手幸存者的事。”要么就是:“砍掉阻止最后希望的恶手!”还有:“诅咒握压迫者手的手。”

这里敌人的手就放在我的肩膀上,它就像棉花一样,并不邪恶。我感到耻辱,好像正在被女孩触摸。(那时的我持这样一种观点,要是女孩触摸男孩,就是在羞辱男孩。相反,男孩触摸女孩,在我看来,则是英雄壮举,也许只能出现在梦中,或者出现在电影中。如果在梦中出现,最好忘记。)我想告诉英国人把放在我脖子上的手拿开,然而我不知道怎么说。我并不完全确定自己是否愿意这样,因为街上空荡荡的,有些邪恶,居民楼黑黝黝的,百叶窗关得紧紧的,如同沉船。胖乎乎的英国警察用手电筒照着路,我感觉面前人行道上的光束在保护我们抵御潜伏在空荡荡城市里的邪恶。他说:

“我是斯蒂芬·邓洛普先生。我是英国人,会为先知的语言倾家荡产,其心为选民着迷。”

“坦克油22,好心的先生。”我说,就像在英文课上所学到的那样。我为自己感到耻辱。我高兴的是并没有人知情。我为自己感到耻辱的另一个原因则是,在发英文“谢谢你”的第一个辅音时,舌尖应该放在牙齿中间,这样则会发出介于t和s之间的特别英音。让我感到耻辱的是,我说了“坦克”,却没有说thank。

“我家住在坎特伯雷市,我心系圣城耶路撒冷。我在耶路撒冷的日子很快就要结束了,我将起程回自己的家乡,如同我来时一样。”

有悖自己的主张,有悖自己的纪律,有悖自己的良好判断,我突然被他吸引了。(这个即使违抗国王命令也站在我们一边的英国警察会被当做叛徒吗?)我曾创作过三首诗,描写大卫王时代的英雄,只给雅德娜一个人看过,我也选用了典雅的语言。实际上他很幸运,我是说那个军士,那天夜里他在街上抓的是我,而不是本·胡尔或者奇塔:他们会取笑他那浮华的希伯来语。然而,我内心中轻轻响起一个严肃的声音:你最好留心观察,别轻易上当。正如我们从泽鲁巴比尔·吉鸿先生那里所听到的:“他们神气活现,说些难以忍受的事情,因为他们心里有七种令人厌恶的东西。”“充满狡诈与欺骗。”(“狡诈”的真正含义是什么?)“他们双手沾满了鲜血。”当然,还有爸爸一成不变的说法,即他用英文为地下武装写的标语:背信弃义的阿尔比恩。

写这些让我感到耻辱,然而我要将其写下:我可以轻而易举地逃之夭夭。我可以从他手中溜走,溜到院子里。警察很笨的,漫不经心,他有点让我想起我的老师吉鸿先生:令人费解但用意良好。就连走泽弗奈亚大街的缓坡他也会气喘吁吁,呼哧不已。(后来我发现他患有哮喘。)我不但可以逃跑,如果我真是地下室里的黑豹,我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夺走他的手枪。手枪并没有挎在臀上,在应该在的位置上,而是滑到了屁股后面,来回摇摆。军士每迈出一步,手枪就轻轻地拍他一下,就像一扇没关好的门。夺枪而逃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不然就是把枪夺下,瞄准他的脑门(双眼中央,我想他也是近视眼),用英语大吼一声:“举起手来!”不然最好说:“不许动!”(加里·库珀、克拉克·盖博和汉弗莱·博加特23,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人都会单枪匹马战胜五十个如此软绵绵的敌人。)但是,我没有征服他,为我们民族赢得一把宝贵的手枪。我承认,我忽然觉得有些遗憾,再走不多远就到家了。与此同时,我觉得那种感觉让人蒙羞,我应该为此感到耻辱。我确实感到耻辱。

军士用他那软绵绵的声音说: